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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笔马良读书心得感想

发布时间:2023-05-10

神笔马良读书心得感想 篇1

  提起“马良”这个名字,大家一定不陌生。他拥有一支神奇的笔,专为穷人画画。要什么就画什么,画什么就有什么。

  《神笔马良》向我们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穷孩子马良酷爱画画,可大官和画师不让穷娃子画,他就用心学画画,见到什么就画什么。也许马良的勤奋好学感到了神仙。一天晚上一个白胡子老爷爷出现了,他给马良一支笔。马良在墙上画了一只公鸡,公鸡从墙上飞下来,跳到窗口,“喔喔”地叫起来。原来老爷爷给他的是一支神笔。从此,马良天天给穷人画画。大官知道马良有支神笔后就抓了马良要他画金子,马良用自己的智慧画了大海、金山和大船,贪得无厌的大官坐大船去运金子了,马良就用神笔画大风。结果,船翻了,大官死了,马良又给穷人画画去了。

  读完这个神话故事,我的脑海里不时浮现出马良挥笔为穷人画画的情景,我真羡慕他有一支神笔。如果我也有支神笔那多好呀!我要画出一幢幢楼房,一张张课桌椅,一本本书,让贫困山区的小朋友都能和我们一样上学读书。我还要为双目失明的人画一双双明亮的眼睛,让他们重见光明。我要画上一棵棵大树、一盆盆鲜花、一片片草地、一条条清澈的小河,让我们的地球更洁净、美丽。我还要画上一群群和平鹆,让它们飞向炮火连天的伊拉克,让战争远离他们。我还要画药品、饮用水、食物运往伊拉克,让无家可归的人重建家园

  如果世界上真有神笔,那会不会是件好事呢?我又深思起来,万一有些人用神笔画自己的想要的东西,那就不用劳动,成懒汉了;还有些贪得无厌的人整天为自己画金银财宝,还不满足;还有的人用神笔干坏事那我们的世界将会变成什么样呢?

  看来,《神笔马良》终究还是个神话故事,他用神笔教育我们要多帮助穷人,惩罚坏蛋。还教育我们人不能太贪,不然不会有好下场。

  拥有一支神笔不过是个美好的愿望,但愿我们能用勤劳的双手、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实现自己的一个个愿望。

神笔马良读书心得感想 篇2

  《神笔马良》是一个很有趣的童话故事,马良这个人物形象描写得细腻生动,深受儿童读者的喜欢。他勤奋好学,不怕困难,勇敢机智的个性值得广大儿童学习和模仿,所以我觉得这篇童话很值得儿童阅读和学习。

  当今社会中,广大的家长都对自己的孩子关爱有加,舍不得让他们吃苦。所以很多儿童都像温室里的花朵一样,经受不起风吹雨打,遇到一点点的挫折就打退堂鼓。但是故事中的马良就不一样了,他给儿童一个崭新的形象,他是那么坚强,不怕苦不怕累,而且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努力学习的精神更是因该值得儿童学习的。他喜欢画画,但是因为家里穷而北老师唾骂,他没有放弃自己想学画画的决心,他认为穷人家的孩子也可以学好自己想学的东西。而且也用行动证明了他也可以学得很好。从他的行动中,我们看到了一个非常热爱画画的小男孩,在学习画画的过程中,他是那么努力,随时随地都在学习,因此才有他后来的成就。

  但是相比之下,那些险恶的人们也给了孩子们教育,让他们知道了这个世界上也是存在恶势力的。但是马良面对他们的时候却是勇敢的,那种不屈服,敢于与恶势力作斗争的精神更值得儿童去学习。故事的结局是颇有戏剧性的,但是总的来说是一个美好的结局,马良用他的才识和聪明智慧战胜了恶势力,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神笔马良读书心得感想 篇3

  今天我读了神笔马良这本书,这本书深深地吸引我。这本书主要写有个男孩名叫马良,他喜欢画画,因为家里穷买不起笔,只能用树枝在泥土画画。一天晚上,马良干完活回家休息,突然一位老爷爷出现在马良前面,老爷爷递给马良一只神笔,让马良给穷人画画。马良以为是梦,醒来后手里真的拿着老爷爷给他的笔。马良每天给穷人画画,人们都很喜欢他。

  不久,大官知道马良有只神笔,就把马良抓过来叫马良画摇钱树,马良不肯。于是他画了一片大海,在海里画了一座金山。大官说:“画一艘船去运金子。”马良画了一艘船,大官上了船,船慢慢地向金山开去。大官嫌太慢,大官对马良说:“画点风。”马良加几笔粗大的风,船被吹得东倒西歪。船翻了,大官被淹死了。马良仍然和以前一样善良、一样勇敢、一样乐于助人。

  我们应该像马良一样善良、一样勇敢、正直,有乐于助人的精神,马良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假如我有一只马良的神笔,我会给买不起车的穷人画车,让他们不会走路太累。 假如我有一只马良的神笔,我会给买不起学习用品的小朋友,画很多学习用品让他们好好学习。假如我有一只马良的神笔,我会给村里的小朋友画很多电视机,让他们看电视。马良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马良是我们学习的指路灯。

神笔马良读书心得感想 篇4

  寒假里,我读了几本课外书,其中有一本名叫《神笔马良》的书我特别喜欢,读过之后,有以下几点感触:

  第一,马良非常地热爱艺术。

  他很喜欢画画,因为他从小就失去了父母,生活贫困,以打柴、割草为生,连一支画画的笔都买不起,可是这丝毫不减他画画的兴趣和决心,没有笔就用树枝来代替,他照样画得画栩栩如生,象模象样,他在地上画一只兔子,天空就有老鹰在打转,他在山上画一只熊,吓得牛群再也不敢上山吃草。

  第二,马良心地善良,乐以助人。

  有一天,一个白胡须的老人得知马良喜欢画画,就送给了他一支笔,这笔可神啦!画出来的东西居然可以变活,马良就用这支神笔专门为穷人画画,穷人需要什么,就帮他们画什么,大大地改善了穷人的生活,他还给孩子们画文房四宝,好让他们可以读书写字。

  第三,马良是非分明,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有人在野外抓来一只花豹,要马良帮他画一个大笼子,马良说应该让花豹自由地生活在大山里,不应该将它关起来,我坚决不画笼子,我只画那些穷人所需要的东西。

  第四,马良充满智慧,很有正义感,不怕与恶势力做斗争。

  有一个财迷心巧的皇帝把马良抓来,要他画聚宝盆,摇钱树,或者金山银山,好让自己有更多的财产,马良得知皇帝完全不管百姓急苦,又贪财,于是决定给皇帝一个深痛的教训,他拿起神笔在墙上画了一片海,在海上画了一座巨大的金山,然后又画了一条大船,皇帝看了高兴极了,带着侍从迫不及待地上了船要去搬运金子,马良开始画风了,他不停地画呀画,画呀画,风越来越大,越来越猛了,猛兽般的巨浪向船用力地冲击,最后把船掀翻了,船上所有的人都被卷入大海,全都被淹死了,海面上什么也看不到了。

  后来,马良又回到了穷人的队伍中,继续为他们画画。

  马良的故事真感人,他对艺术的追求,乐以助人的品德和充满正义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神笔马良读书心得感想 篇5

  今天我读了《神笔马良》的故事。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从前有个孩子叫马良,他特别爱画画,可因为家里非常穷,连一支笔都买不起。一天,他走在回家的路上,看见画师正给大官画画,马良看得出神,不知不觉得走了进去。可他们却把马良赶了出来,马良气呼呼地说:“我偏不信穷娃子就不能学画画?”。从此马良下了决心想要学画画。因为没有笔,他就用树根和草枝在沙地和河滩上画。后来,他画什么就像什么。一天晚上,有一位神仙老爷爷出现在他面前,送给他一支笔。并交待马良要给穷人画画。马良立刻拿起笔在墙上画了一只大公鸡。奇怪,公鸡活了!原来这是一只神笔。后来,马良就专门帮助穷苦人家画他们需要的东西,人们都非常感谢他。不久,被官府知道了,就把马良抓了过去,让马良画金子。可马良画了个无边无际的大海,大海中央画了一座金山。大官们急忙让马良画了一只大船,大官们都带着官兵上船去运金子。可马良又画起了很大很大的风,风越来越大,最后把官兵们都淹死在大海里。马良又回到自己的家乡继续给穷人画画。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做人一定要善良,用自己的能力尽力去帮助别人。同时,也从马良身上学到了不怕困难,同坏人斗争到底的勇气。今后,我要用我的爱心和自己的能力来帮助别人,因为帮助别人就是幸福自己。

神笔马良读书心得感想 篇6

  由英国物理学家斯蒂芬·霍金创作的科学巨著《时间简史》,包括黑洞、宇宙的起源和命运、宇宙图像、空间和时间、宇宙膨胀、不确定性原理等资料,为了能让科普的效果最佳化,霍金以尽可能浅显易懂的语言地介绍了远星系、粒子、黑洞、反物质等相关知识,并阐述了宇宙的起源、空间和时间以及相对论等经典命题。

  在读过这本书之后,发现虽然霍金虽然已经尽可能地用深入浅出的语言描述,让更多的人能够容易理解,可是也有很多地方读起来比较难于理解,并且会发现学过的大学物理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为理解他的一些问题奠定坚实的基础,对我们理解这本书有极大的益处。

  读完《时间简史》后,我印象最深的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奇点理论。在这个理论中,认为在宇宙大爆炸之前,整个宇宙是浓缩成一个点的,而这个点,就称之为奇点。它被认为是这个宇宙的开端。而这个奇点正是霍金和另一位科学家罗杰·彭罗斯利用数学计算得出的,他们两人创立了现代宇宙论的数学结构理论。第二方面是无边界宇宙模型。结合了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霍金提出了有限无边界宇宙。这个模型我们应当怎样理解?

  以地球为例,它是有限的,可是当我们在地球上一向向一个方向前进,却永远也走不到尽头,这就是无边界的的体现。第三个,黑洞是有辐射的。一个物体质量越大,引力也就越大。一般一个恒星在衰老之后,由于引力而收缩到一个体积很小,可是引力很大的状态时,就构成了黑洞。可是,有温度的物质就会发射粒子,可是黑洞引力十分大,粒子怎样逃脱呢?关于这个矛盾的问题,霍金认为,黑洞也是有辐射的,可是辐射不是从黑洞里面发射出来的,而是从黑洞的边缘,边缘空虚的空间。那里产生的负离子会被黑洞吸收,可是一些运气比较好的正离子能够逃出黑洞。处于外面的我们,就会发现黑洞有辐射。这个辐射也被称之为霍金辐射。

  这些科学理论,极大地丰富了我的课外精神生活,也增加了我对科学的兴趣,相信在《时间简史》的感召下,有更多的人会变得热爱科学,热爱探索。

神笔马良读书心得感想 篇7

  以前看过余华的小说,很震撼。而且我总认为根据小说拍成的电影总不会比小说精彩。讨厌跟风。所以一直没看张艺谋拍的《活着》,虽然身边的朋友一直在推荐。前段时间因为选修电影文学而找来了看,我终于打消了对电影《活着》的误解,在我眼中,电影比小说又多了一种韵味。

  小说给我的感觉是“活”,余华太残忍,福贵身边的亲人一个个而去,最后只剩下他守着一头老牛,我当时看小说的时候泪水不停的流,余华这样安排有他的道理,可是我觉得太沉重,但我绝不否认,它是一部很成功的中篇小说。而电影给我的感觉是“活着”,是进行时,带有一种生命的张力与韧性,表达的是人类延续生命的动力。福贵在不同的人生阶段,不断地适应着环境的变化,顽强的追求生命的延续。

  福贵出生在地主富豪之家,有一定的艺术修养,皮影是他的特殊爱好。当他的文艺嗜好变成谋生的工具时,他却表现的“乐得其所”。这是一种“活着”的韧性在激励着他,带领着他,让他顽强地生活着。

  片尾,福贵找出装皮影的旧箱子,让外孙养小鸡。外孙和小鸡都是新生命的象征,皮影虽然没有了,但生命依然延续。一家人开心的笑着,影片到这里戛然而止,给人一种“影片结束,而生活继续”的感觉,我非常喜欢。

  生命总要绽放,不管经过多曲折的道路。看过余华的所有小说,深深钦佩这样写作很有独立思想,不夹带个人感情的叙述,在他的小说面前很多时候我自己都深深感受到了小说中所传达出的悲痛和那个时代的无奈和压抑。

  冲此看了张艺谋的《活着》,在整个电影行进中我再一次被这样小人物在那个年代的命运的主线所深深吸引与牵动。

  葛优的演技简直就是入了骨了,更别提巩俐的表演,将那样的一个中国传统女子的性格与情感演绎得淋漓尽致,特别是凤霞临死时她的哭戏,宛若我们身边的即将丧失儿女的可怜母亲;最痛苦的不是看着女儿受苦,最痛苦的是可以救但救不成的那种惋惜。其实这些在余华的小说中体现得更为透彻。

  在改编上很多地方作了变动,但也不影响整个主线的发展,但是没有小说详尽,所以“活着”的这个主题在电影中的体现就需要观众仔细分析,而不像小说中文字中透出的都是血泪的辛酸和人生社会的无奈。

  在结局的时候,电影并没有把小说中家珍逝去女婿二喜被预制板夹死以及孙子在自然灾害时期吃豌豆噎死的结局再刻画出来;结尾处,导演以一种祥和的生活状态结束了这一幕幕的人生悲恸——病倒的家珍和福贵二喜以及孙子幸福开心地吃饭···

  电影也确实不需要像小说中那样再刻画下去了,因为主题在于活着,这一切的经历以足够反映一切,而再说下去似乎就成了人生剪影了。主题与意蕴也在那一系列的事情中慢慢地向观众们传达着活着的信念。

  再次感叹,葛优的戛纳影帝真是不是这么简单得到的,这样纯熟的演技也实在让人佩服。

  颠沛流离的生活,感谢现在的安详与和平。

神笔马良读书心得感想 篇8

  谈起“读书”,没有人会否认它的必要性,因为读书是获得知识的一种重要途径,但这也仅仅是获得知识的一种方法而已。

  这里不得不提一下中国古代著名的历史典故――纸上谈兵。战国时期,赵国的名将赵奢的儿子赵括,他自幼饱读兵书,讲起军事上的策略,就连他的老父,那个八大名将之一的赵奢,也都不是他的对手,但是赵括的军事实战经验却极其匮乏。不过赵王很欣赏他对兵法的了解,于是在他的父亲过世后,将兵权交给了赵括,让他带领赵国的大军同另一位秦国的名将白起一战,赵括自以为自己此战必胜,就立下军令状。缺乏实战经验的赵括与身经百战的白起相战,注定会失败,四十万大军全军覆没,而赵括的家族也差点满门被灭。

  是啊,赵括他自幼读兵书,对于书中的知识他父亲也甘拜下风,但是他上了战场却不堪一击。可见,读书虽然是必要的,但是实践却是必需的。

  其实,古人一直在提醒我们,实践要远比读书重要。刘彝,宋朝的水利专家,提出了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主张。明朝的地理学家徐霞客,更是为了实践自己从书中学到的知识而跋涉过千山万水,从而实现对知识的突破。

  而如今的教育也是如此。课程中,教师不光只教授知识,还会通过实验来验证我们所学过的知识,比如物理化学课的实验,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实践?

  对于我们而言,不光要读课本,更要去实践,因为实践是另一种获得知识的重要途径,并且是对书本知识的转化。书本上的知识终究是前人的经验,我们如果只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那么也就只有前人的高度;只有通过自己的实践,才能实现知识的突破,达到一种更高、更远、更深的境界。

  因此,要读书,更要实践;要学习,更要深思,才能有所收获。

神笔马良读书心得感想 篇9

  在成长的道路上,我们总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困难,有些人在选择了退缩,有些人却在逆境中成长。而《小公主》的主人公萨拉就是一位在逆境中成长的坚强女孩。

  萨拉全名萨拉。克鲁,出生于一个富有的英国驻印度青年军官家庭,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她不但心地善良,并且通情达理。11岁时,父亲意外死亡,家道中落。她的命运从此发生了重大的变故:从学校里享受优厚待遇“特殊生”沦落成为了干杂活的“小苦力”,受尽欺凌和苦难。可是,应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萨拉没有向命运低头,而是凭着自我丰富的想象力和宽广的胸襟乐观进取的应对惨淡的人生。这是多么的令人敬佩啊!

  然而,比起萨拉,我就显得要渺小许多。记得以前在学习上碰到难题时,总是一心想着上网查找或让家长告诉自我答案。唉,这点儿小小的困难都克服不了,我可真是惭愧呀。萨拉之所以被人们称为“小公主”,不是因为她拥有万贯家财,过着公主一般的生活,而是因为她拥有一颗纯真、善良、仁慈的公主之心,还有在那应对逆境时始终如一的勇气!

  “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我们要向萨拉那样,在应对逆境的时候毫不畏惧。只要心中充满勇气,有顽强的毅力和不懈的努力,就必须能成功,必须能成为生活的强者!

神笔马良读书心得感想 篇10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安妮日记》。

  《安妮日记》是以犹太女孩安妮的视角记述二战时期间住在密室里的人的生活实景。安妮原来居住在德国的法兰克福,纳粹兴起后随家人避难到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她收到一个日记本作为生日礼物,从此把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记录下来。在漫长的25个月内,按你记录了每一天的成长经历,并对战争、与父母的关系、自然、性、宗教等问题进行反思。但居住在密室里的人,最后还是被纳粹逮捕,被解送到波兰的奥希维兹集中营。他们八个人中,只有父亲奥托.弗兰克活着走出集中营,他在以后的日子里,一直传扬女儿的日记,让全世界人民共享。

  我认为安妮是个活泼开朗、敢作敢当的女孩,让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8个人居住在密室中的人每天白天提心吊胆。有一天晚上,大家都出来活动时,听见有小偷在偷东西。密室中的3个男人们立刻就去抓小偷了,而安妮在上面听着下面的动静。没想到的是,真正的小偷跑了,他们却变成了替罪羊。幸运的是,当警察赶到时,他们已经跑回密室了。

  《安妮日记》是一本好书,希望大家也能去看。

神笔马良读书心得感想 篇11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写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减》中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所以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在鲁迅的作品里,尽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言语犀利,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

神笔马良读书心得感想 篇12

  活着,怎么样地活?为什么而活?这样的问题,只有我在无聊的时候,才会突然从脑子里蹦出来。可是以我的资质,实在是想不透,想不明这么高深的问题。

  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这样的问题仿佛有了微微清晰的答案。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平平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

  主人公福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作者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这叙说的语气也是平静的。

  福贵的一生充满了坎坷,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接连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让我顿时觉得心中一沉的是福贵的儿子在为县长的老婆因怀孕大出血,在献血时因抽血过度而死亡的片,所谓的医者仁心,竟然在性命攸关的时刻,活生生的将一个孩子抽血抽到嘴唇发青直到最后没了心跳,让我甚至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

  在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能隐隐约约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种种悲哀。从炼钢这一片段,可以凸显出,人们的无知。可见作者对当时的社会也是批判的。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打击去不断的接踵而来,而且死的方式总是那么的突兀。在这样一个残忍的社会和渐进变革的背景下,主人公的生活勇气令人惊讶。最后的结局是买了一头牛和自己相依为伴。可能有些人面对这样的事真的是会找根绳子上吊算了。福贵没有这么做,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他对生活还有期盼吗?他的内心是如此的强大,在苦根死后,他还安慰自己,说家里人全是自己送走的,这样很踏实。福贵的有一句话让我很印象深刻,他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他是拿自己跟龙二和春生打比方,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作者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如今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财富是越来越多了,人们却渐渐的迷失了,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可是,当拥有了这些之后,他们还能为什么而活呢?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当我们从竞争中得到生命的那刻起,就已经是一种生命。只有活着,你才可以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你才可以回顾昨天展望明天,你才可以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温暖。像福贵那样,到了年老的时候,可以静静地跟旁人讲述自己的过去点滴……

神笔马良读书心得感想 篇13

  喜欢读书的女人。因为爱读书的女人,她不管走到那里都是一道美丽的风景。她可能貌不惊人,但她有一种内在的气质:幽雅的谈吐超凡脱俗,清丽的仪态无需修饰,那是静的凝重,动的优雅;那是坐的端庄,行的洒脱,那是天然的质朴与含蓄混合在一起,像水一样的柔软,像风一样的迷人,像花一样的绚丽……

  我有一位同学,出身于书香世家,她从小就在做老师的父母熏陶下,读遍中外名著。她长得并不漂亮,但她走在花团锦簇、浓妆艳抹的女人中间,格外引人注目。是气质,是修养,是浑身流溢的书卷味使她显得与众不同。“腹有诗书气自 跟她说话总能使人神清气爽,俗气全无;跟她交往常使人了无城府,阳光灿烂。的确,一个女人,在读过足够的好书之后,她会变得很优秀,因为书给了她底气,熏陶了她至真、至美、至纯的情感,使她变得温文娴雅,善解人意,充满书卷气息。

  我感到 :爱读书的女人是善于思考的人,有思想的人。因为读书能使人变得睿智与坦荡,无欲则刚,心底无私天地宽。读书能使人修德养性、智慧无穷、目光远大、美化心灵。人生在世,吃山珍海味是一种享受,读一些震聋发馈的书更是一种享受,前者只能饱一时的口福,后者会让你终生受益。

  诚然,在物欲横流充满着金钱和欲望的今天,已经没有几个女人能静下心来读书了,闲暇时间不是看电视就是逛商场、上美容院、打扑克、搓麻将、闲聊……漂亮的女人尤其如此。虽说漂亮是一张“门票”,但我却觉得那些漂亮女人过于依赖于上帝的恩赐,上帝爱她们,却把她们给宠坏了,而有钱有势的男人,总以为自己是无所不能的上帝。漂亮女人总能轻而易举地在男人那里得到她们想要的一切:金钱、爱情、房子和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男人并不在乎她们是不是爱读书,是不是有知识、有品味、有情趣,男人们关心的是她们是否赏心悦目,是否拥有足以让他们在众人面前笑傲江湖、畅谈人生的漂亮资本。所以,从根本上说是男人纵容了女人,为漂亮女人远离书本制造了足够的理由。

  有一天,在医院病房,我看见一位中年女人在陪护腿部受伤的丈夫。她静静地坐着病床旁,手捧着一本厚厚的书看得津津有味。我有些好奇,于是问她看的是什么书——这大致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味。她给我看了封面,原来是《中国作家散文选》。我心里有些佩服这位显得瘦弱的女人,现在喜欢看这类书的女人可不多见。于是我们兴致勃勃地谈起了梁实秋、鲁迅、朱自清、丰子恺、巴金,张爱玲、林语堂等作品,还有沈从文、余秋雨等。在我的印象中,女人多半是在牌桌上的好手,而爱读书的女人很少有打牌的嗜好,因为打牌于她而言太浪费时间,热衷于牌桌的女人也多半不喜欢读书。所以我猜她肯定是不打牌的,果然如此,让我十分敬佩。

  书使女人变得聪慧,变得成熟,使女人懂得包装外表固然重要,然而更重要的是心灵的滋润。“和书籍生活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息。”罗曼·罗兰如是劝导女人。

  勿庸讳言,一个女人如果不读书,没有知识就会变得无知、粗俗,就会被时代抛弃。即使长相貌若天仙,穿得华贵时髦,而那些用物质涂抹起来的面具,终归是浅薄的,再好看也不会长久。相反,只要她喜欢读书,充满书卷气质,即使穿戴朴素,她依然会显得那么高雅雍容,衣服对她来说,只是一种饰品和点缀,只会让她更加美丽,更具风韵。

  爱读书的女人,心里有一盏明灯,守得住心灵这个宁静的港湾,始终视书籍为精神的伴侣。不挂金戴银,底气十足,她敢于素面朝天,心清气爽,身居闹市,却能远离红尘的繁琐与喧嚣。她爱听属于自然的一切声音:风声、雨声、浪涛声,犬吠、鸡鸣、蟋蟀叫。听到它们的时候,是心情最宁静的时候,耐得住寂寞,没有争逐的安闲,没有贪欲的怡然。

  爱读书的女人,视读书为人生的最大快乐。她沉浸在文字编织的故事之中,用眼睛作划桨开波浪,去寻找遥远的精神彼岸。她没有时间唠叨饶舌,没有时间拨弄是非,当别的女人正津津乐道时尚流行、张家长李家短时,她正陶醉在书的世界里,洗涤自己,充实自己,忧伤自己,快乐自己。偌大的阅览室内,爱读书的女人一个人坐读,整个世界都是自己的,没有嘈杂,没有纷争,没有虚伪,没有疲惫,只有愉悦惬意。

  爱读书的女人,能交上一群高尚的朋友。林黛玉说:“我一生与诗书做了闺中伴”。毕淑敏说:“好书对于女人,是她们召之即来的永远不倦的朋友”。例如,列夫·托尔斯泰、罗曼·罗兰,或者巴金、冰心、钱钟书、张海迪等。在书籍的海洋中游弋,她们与这些伟人共同投入和痴迷,决不亚于对高级时装、化妆美容的仰慕。她们往往在不经意的瞬间,获得了人生的充实和安宁,寻找到了生命的价值和真谛。

  爱读书的女人,心有梦想,即使平凡如叶,仍能创造叶的美丽和生活的乐园。把自己引向有花鸟树木、有蓝天白云、有繁星明月的地方,那永不失去的梦想更是她们生活中的一首诗、一幅画、一段遐想、一片心境、一点安慰、一些希望。

  爱读书的女人,喜欢写点东西。日记是她真实心灵的坦白,是每日里最愿完成的功课。日记里盛满她的心情,是心灵憩息的小阁楼。所有的甜酸苦辣、喜怒哀乐都能在这里得到合理又合情的宣泄,最终使她归于平静、坦然。当有所意会和感悟,她就随意写来,投寄出去,偶尔发表,得到一份额外的欣喜,独自发出满足的微笑。

  爱读书的女人看世界,觉天蓝地阔人美。她们以聪慧的心灵,宽广朴质的挚爱,善解人意的修养,将美丽写在心灵。她把生活读成诗,读成散文,读成小说;把生活读成诚实、友善、自尊、正直、让爱和美充实了自身的心灵世界,让崇高和尊严引领着女性的目光;对世人,她不装腔作势,不阿谀奉承,总透着一身书卷气、一股清高味。

  爱读书的女人都懂得:人生有风有雨,书是能遮风挡雨的伞;人生有险滩有暗礁,书便是明亮的灯塔;人生有山穷水尽时,书中有柳暗花明处;人生会失去很好的朋友和恋人,书却永远忠诚如一。

  爱读书的女人很美,爱读书的女人美得别致。她不是鲜花,不是美酒,她只是一杯散发着幽幽香气的淡淡清茶。即使不施脂粉也显得神采奕奕、风度翩翩、潇洒自如、风姿绰约,秀色可餐。

  所以我喜欢读书的女人。并希望自己也做一个喜欢读书的女人.坚持经常读书,使自己变的越来越聪明、拥有一颗年青的心,学会做事,学会工作,在现实工作中,彰显自己的才能.

神笔马良读书心得感想 篇14

  《贝多芬传》是法国着名作家罗曼·罗兰《名人传》中的一部传记。它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还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部传记中,罗曼·罗兰着力刻画了贝多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从贝多芬身上,我们能学到了许多崇高的精神,特别使我佩服的是他那种顽强地与命运抗争的精神。贝多芬的童年是痛苦的。人生对他来说就好像是一场悲惨而残暴的斗争。父亲急于想开发他的音乐天分,使用暴-力迫使贝多芬练习各种乐器。当他稍长大一些,恶运又一次降临到了贝多芬的头上:他失去了最亲爱的母亲。贝多芬悲痛欲绝,只有写信向朋友哭诉。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苦难中长大的贝多芬也是幸运的。法国大革命爆发之时,贝多芬曾遇见莫扎特,并相互交流。接着,又拜海顿为师。后来,贝多芬开始崭露头角。就在贝多芬初次尝到成功的甜蜜的时候,痛苦又一次降临。慢慢地,贝多芬耳朵的听觉越来越衰退,他的内脏也受着剧烈的痛苦的折磨。但他还是瞒着所有人,直到他再也不能隐瞒了,才写信给韦格勒医生和阿曼达牧师这两位好友。贝多芬耳聋的程度是逐渐增加的,但没有完全聋,可以说,几乎贝多芬所有的作品都是耳聋后写的。

  人们在贝多芬那青春洋溢的脸上看到了天才的目光:从那目光里人们又可以看到他悲惨的命运。之后的岁月里,性格过于自由暴躁的贝多芬也不止一次的遭到了爱情的否绝。在遭受这些肉体痛苦之时,贝多芬又必须承受着另一种痛苦。

  不但如此,他的身体也“背叛”了他,先后得了肺并关节炎、黄热并结膜炎等等。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尽管如此,但他从未放弃过音乐。要知道面对这么大的困难,贝多芬却毫不动摇,这需要用多大的勇气和毅力啊!

  生命的沸腾掀起了音乐的终曲。贝多芬渴望幸福,他不愿相信自己的不幸是不可医治的,他渴望治愈,他渴求爱情,他充满着希望。贝多芬与命运抗争,最终成为名人。贝多芬在写给弟弟们的信中曾说过:“只有道德才能使人幸福,而不是金钱。”

  本书的作者罗曼·罗兰告诉我们一些道理:只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努力向前。同时,悲惨的命运和痛苦的考验不仅降临在普通人的身上,同样也降临在伟人的身上。当我们遭受挫折的时候,应该想到这些忍受并战胜痛苦的榜样,不再怨天尤人,要坚定自己的信仰。

神笔马良读书心得感想 篇15

  《金粉世家》一打开满满的都是对于一见钟情的倾倒,一个有钱的公子哥遇到自己心仪的女子,最一开始他也是想过要聚清秋的,因为和交际花相比,清纯而富有读书才华的清秋一定是纯一的而且不会干涉他过多的生活的。这个主意一打定,燕西用尽自己所有的热情和手段去一点点接近清秋和她的家人,他的心中没有门第观念,没有未来,没有责任,有的仅仅是一个有钱人对于自己心仪的物品或者人的占有。而在清秋的心里只有爱情,一个女孩子对于爱情所有的幻想,在清秋这里全都有,所以她迷失了。

  虽然冷太太知道不能一次又一次接受陌生人的礼物,但是由于他是总理的儿子,一时的贪念,所以打一开始冷太太就在默许清秋的一次次行动,而使清秋迷失了自己。舅舅的想法而简单,能攀上总理的儿子真是祖上冒清烟了,所以一味的巴结。家长的放纵使得清秋没能及时的去看到燕西和她之间的鸿沟,也使她一直没有停下来思考一下他们的未来是什么样子的。

  爱情中的清秋明知道秀珠的存在而不去问清楚,她希望燕西可以主动说出来,而风流成性的纨绔子弟是从来不感觉自己会错的,所以他们的爱情最一开始就是不公平的,是没有沟通的。是的,从一开始张恨水也是不想他们能在一起的,只是清秋和燕西都太年轻,不自知而已。

  老天也是眷顾清秋的,所以她和清秋开了一个玩笑,不能说是玩笑,是最一开始清秋和燕西就应该想到的结果,可惜他们谁都没想过这样的结果。所以他们很慌乱,开始筹备婚礼,燕西很幸运有姐姐的帮忙,但是真正的原因却是因为清秋的诗书才华趁了世代簪缨父母的意,把儿子女儿没有实现的愿望强加在儿媳妇身上,虽然他们也知道燕西是个过于随便的人,但是这个儿媳妇却是梦想中的儿媳妇,虽然知道俩人不一定能长久,但是看燕西很认真,也认可清秋也就同意了。

  唉,可怜的清秋不仅因为出身而遭到妯娌的排挤,也因为金太太的宠爱而使姐妹嫉妒,再加上怀有 身孕新到一个大家庭,这个时候她最需要燕西的周旋,但是燕西呢?受了别人的挑唆,新婚没一周呢,就整夜没回家。这时候的清秋如果能大大方方的说出自己的想法,俩个人能平心静气的交流一下各自的想法,就不会是后来的结果了。可惜没有。再后来,清秋越发忍让,没有换来燕西的醒悟。即使偶尔的垂涎,只不过是对于自己心里的爱情的一种祭奠罢了,可是糊涂的清秋却没能及时的醒悟呀!

  可惜情人的眼光,是没有定准的,爱情浓厚处,情人就无处不美,爱情淡薄时,美人就无处不平常。

  事情越来越糟了,可是清秋还是一味退让。当九死一生的生下来儿子之后,清秋终于醒悟了,离开是她的决定,也是一个人看清了爱情的背后,做出来的一个决绝的决定,没有一丝的余地。于是她走了。

  一朝共落清秋冷,金粉凋零各自心。情到浓时情转薄,鸳鸯蝴蝶终是梦。

  对于清秋我没有太多的同情,因为是她自己没看清爱情的背后,这个结果也是她应该想到的。但是对于清秋我是格外佩服,看清了燕西的真面目,没有再苟且,而是决然的去过自己想要的人生,虽然辛苦,却也坦然。

神笔马良读书心得感想 篇16

  意大利青年亚瑟·伯尔顿,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后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亚瑟在忏悔时不小心泄露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误会。亚瑟还痛苦地发现自己竟是无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连串的打击粉碎了亚瑟的心,他一锤子杂碎了心爱的耶稣神像,在书桌上放了一条伪装自杀的纸条,毅然离去,来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13年,他受尽屈辱,历尽艰辛。他化名为牛虻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坚定、冷酷、老练的人了。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积极准备起义。但最后本能逃生的牛虻却因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犹豫没有开枪而被捕。生父的劝降没能打动牛虻,牛虻也没能说动蒙泰里尼加入他们的组织。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儿子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上了字,牛虻从容就义,倒在枪下。

  蒙泰里尼是一个对徒们来说算得上仁慈的红衣主教,他对亚瑟的感情也有着浓浓的父爱。13年后,他们再次相遇,可是父子两人都有着自己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作出抉择。对他来说,上帝是创造一切美好事物的神灵,是上帝让亚瑟没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13年的孩子还给了他……他无法舍弃他心中的上帝,又无法将他的爱分出一半来给儿子。蒙泰里尼最后目睹了儿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随儿子而去。

  当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与儿子之间作出了选择时,他觉得以血赎罪的事应该在儿子身上实现;当儿子再也醒不过来的时候,他又后悔自己作出的选择,因思念儿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来,他一时间作出的选择是对的,可等心爱的儿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边时,他又无比悲伤,他在当时没有认识到儿子对他的重要性,虽然当时他也爱着儿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悲剧是因为当时作出了错误的选择就上演了。

  有人曾说:“选择就意味着失去。因为任何一种选择,必须以放弃和推动某种事物为前提,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选择。”“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这说的不也是这么一种道理吗?选择是多么的重要,它关系着未来事物的发展。我们无法后悔自己的选择,更无法改变当初的选择。面对着一道道人生中数不尽的选择题,如果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误了大事,酿成了严重的后果,那今后的人生又该何去何从呢?

  所以要学会选择,学会放弃。“宠辱不惊,闲看亭前花开花落; 去留随意,漫随天际云卷云舒。”这才是人生的彻悟境界。

神笔马良读书心得感想 篇17

  最近看完了百年孤独,书看得很快,可信息量太大,反而还未消化完毕,停留在对一本好书囫囵吞枣泛读一通的阶段。相信还要反复咀嚼几遍,我才能真切明白作者对人类历史的讽刺有多深。目前我对百年孤独的理解仅是这是一本介绍一个家族在一个世纪中的崛起与衰落的过程,围绕着其中两个兄弟与取了他们相同名字的后代的故事。故事中的每个人都是孤独的,而又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拥有自己的信仰,自己的理念、信条与行事的标准、动机与准则。每个人都有光明与阴暗,并以自己的方式为这个家族付出一生。他们在马贡多生活,在这个孤独的小镇与以马贡多小镇为中心形成的一个范围活动着,在这里他们完成了生命的升华,为了他们心中的正义以及执着的信念,履行着他们从生下起就无形中担负着的职责,为一些荒诞可笑的理由,匆匆的完成他们来到这个世界上他们认为必须非做不可的事情。他们每个人是独立的,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之处。他们是家族的一份子,又似乎并不属于这个家族,他们的相似点,就是孤独二字。孤独,打自这个家族诞生在这个世界上就与这个家族的命运紧紧的相连在一起,他们生来是孤独的家族,死后也并没有逃脱孤独二字。

  我不知道孤独象征着何物,也许是精神,也许是肉体。人类生而孤独,死后灵魂也无法幸免。也许这个世界给予人类的的一生必须背负着的沉重的烙印,便是如影随形的孤独。从这一点上来看,无人不孤独。肉体、外在与表面是停留在这个繁华热闹的世界,与无数人打着交道,生活在群体中。灵魂、内在、却是活在独自、只有的世界里,精神是独立于肉体而存在的,思想能与外界分享、交流,可灵魂必须得到独立的思考才能得以更高层次的深化。

  有时候身边的人越多,与外界的沟通越多,得到的信息与反馈越多,就越能体会到内在世界精神的与独立。外表接受阳光,内心处以安静、幽深的黑暗;外界流经时光岁月,内心的自我则得以一片凝固的永恒的时间。在此间隙,肉体与表面光滑无损,思想与灵魂历千锤经百炼、在无数思考疑问中打磨淬火、最终到达片刻的成熟。

  世间本无对错,只有不同的理解与不同的见地。成熟与不成熟,界限非常模糊,无所谓何谓正确,不同的人以不同的解释获得不同的支持。本无善恶,取人性命,报以恶果,若失去性命之人本就为罪大恶极之人?杀人者无心、有心;失手、蓄谋,各样情况交错,以何为标准、准则?有信仰与有无信仰的人,生活方式也翻天覆地之变化,若以对方为正确,岂不是杀人至于无形,否定了一个人的生命的的意义,倒比扼杀了这人的性命更加残忍。学习有各种方法,以为融会贯通,并不需反复询问知识深浅。分数可衡量某个时期的付出,却得不出此人品行、智慧的丰富程度,为蚁群所用,多中取少之时,才为体现分数考试价值之时。知识永无止境,断章取义、以小断大、舍远贪近、求分弃才需改进。

  对待人生,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态度、人生观与原则。

  自认为,温婉的细涓长流的为最惬意不过的生活方式。正是这种理想生活,简单而又难得。书本,单人,细笔,空房独处一下午。房外倾泻阳光,房内静聆阅书,感受文字的世界,享受独处的快感。刹那间,能听见平凡渺小的生命中,心灵的深处,身体里,灵魂在亘古持久的孤独中永恒的巨大的轰鸣。

  我的生活态度,也便是独立且无时无刻不在思考,无论是面对过去,现在,或是未来。

神笔马良读书心得感想 篇18

  难道猫也会笑吗?我看到这书的题目,自言自语道。相信你们也这样想过吧。看过书,我才知道,这一只猫可不是一般的猫,不但会笑而且会很多种笑。在它高兴的时候,大笑;愤怒的时候,狂笑;无可奈何的时候,苦笑;发威的时候,狞笑;看不顺眼的时候,嘲笑……

  笑猫它人缘可真好,有许多好朋友,有滑稽的“地包天”;有老奸巨滑的“老老鼠”;有帅气的“帅仔”;还有能闻出孩子味儿的“神龟”等。

  笑猫是一个正直、善良的好宠物。有一次,大雾天气,侦探笑猫和地包天去翠湖公园玩。碰到了保姆狗老头儿,地包天问:“怎么不见帅仔?”老头儿紧张地说:“雾…。雾太大了,帅仔丢……丢了。”大家脸上显出急切的样子。找了好久,大家找到了帅仔,可保姆狗老头儿却不见了。笑猫问帅仔:“是谁把你关在这的?”帅仔说:“我和保姆狗老头儿玩捉迷藏,它让我在山洞里数一百秒,然后找它。可我进来了,就出不去了!”哦,怪不得老头儿溜了,这又是它的阴谋,要不是笑猫碰见它,老头儿的阴谋,又要得逞了!在《保姆狗的阴谋》中,笑猫把保姆狗的阴谋,一次又一次地揭穿,真是个名不虚传的侦探;在《塔顶上的猫》中,笑猫又感情用事……

  还有很多有趣的故事,如《想变成人的猴子》、《幸福的鸭子》、《虎皮猫,你在哪里》、《蓝色的兔耳朵草》和《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等。所以,我建议大家也看一看《笑猫日记》。

  看完这几本书,我懂得一个道理:善良的心灵,才是最好的护身符。

神笔马良读书心得感想 篇19

  偶然得知,我手上的这本书,是中国第一次获得正式授权出版的。以前多少名人,包括深受马尔克斯影响的莫言,翻阅过的《百年孤独》,都是盗版。突然觉得它分外珍贵。

  说的是孤独,看见别人写的读后感都是围绕着这两个字而写。不不不,你们都搞错了,不是文艺青年自己喝着咖啡所发出孤独的感叹,不是非主流们黑白人生的孤独,更不是每天宅在房间里没朋友的那种孤独。

  这种孤独,是一个根深蒂固,天生性格的,非一般外物所能改变。是一种追求理想过后,发现这种追求根本没有意义,多年来的精神支柱突然消亡所带来的那种孤独与彷徨,正如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被迫发动三十二场战争,打破与死亡之间的所有协定,并像猪一样在荣誉的猪圈里打滚,最后耽搁了将近四十年才发现纯真的可贵”。也正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人,追求科学而最终精神失常,被捆在树上至死。

  最奇特的莫过于整个马孔多都陷入了失眠症的泥潭里,一直不睡觉,但却一直遗忘东西,不得不在每样东西上贴上标签,杯子、碗、凳子之类的。这是一个民族的孤独,他们盲目地追求,只知道不停地往前走,却不知道自己在追逐什么,而身后的事物——历史,却被他们渐渐遗忘。而生活在这里的何塞家族,一共经历了六代,但每一代却只是第一代的轮回,改不了那种流淌在血液里的盲目,向往虚无的东西。

  但马孔多的女人们却是坚强独立。她们务实勤奋,乌尔苏拉照顾全家,开糖果店赚钱不断修建家;阿玛兰坦热衷于刺绣;蕾梅黛丝则心地善良。而她们都带有传奇色彩:乌尔苏拉活到一百四十岁,阿玛兰坦和死神对话,而蕾梅黛丝则飘上天去了。

  马尔克斯的这番回答,正是对马孔多的孤独的解释。

神笔马良读书心得感想 篇20

  读过许多文学民著,但自从读过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之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不少文学批评家称大仲马为通俗作家,但是大仲马的代表作品,如《三个火枪手》及其续集、《基督山伯爵》等,在世界上却一向拥有超多的读者。

  《三个火枪手》是一部历史题材的小说。景十分景。大仲马不像巴尔扎克等人那样,花费超多笔墨去描绘故事发生的背景和场所。他总是开门见山,本书正文第一句话便是:“话说一六二五年四月头一个星期一……”小说一开场,主人公就在变故中亮相,这就决定了故事情节展开和发展的速度,也决定了故事背景的特异和不断变幻。

  文中主要讲了达达尼安和三个伙伴为了挫败红衣主教的阴谋,前往英国取回王后赠给白金汉的十二枚钻石别针,一路险象环生,绝处逢生,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使命,保住了王后的名誉,但是结怨了权倾朝野的红衣主教,性命就握在黎塞留(红衣主教)的手中了。神秘女人朱莱狄为了要达达尼安等人的性命,就奉红衣主教之命,去阻止英国权相白金相发兵,救援被法国大军围困的拉罗舍尔的新教徒。于是,双方暗中进行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

  我觉得《三个火枪手》与其他的文学作品与众不同,大仲马写的作品都很放诞,夸饰,豪放,张扬。而《三个火枪手》最具特色的一点就是透彻,精简,没有一点废话。例如:《三个火枪手》的故事背景,就是一桩官闱密谋和拉罗舍尔围城战,场景频频变化,忽而路易十三宫廷,忽而红衣主教府,忽而火枪手卫队队部,忽而乡村客栈,忽而修女院,忽而拉罗舍尔围城战大营,忽而英国首相白金汉府……每一处作者都不多加描述,但是每一处又都有参与密谋的人,增添了许多神秘色彩,所以使文章更加吸引读者的眼球,引人入胜。大仲马写的《三个火枪手》显示出个性的生命力,这便是他的十分之处。

神笔马良读书心得感想 篇21

  读了《童话故事》这本书,书中的故事令我十分着迷。这本书不仅有趣,我从中还明白了许多道理。

  《卖火柴的小女孩》让我内心百感交集。小女孩想和我差不多大,但我享受到的一切她都没有,这完全是那个旧社会的错。多么希望小女孩儿能够到我们的世界,和我们一起玩耍学习呀!

  《白雪公主》这个故事从多方面告诉了我不同的道理。从公主的角度,我知道了要勇敢对抗黑暗势力;从猎人的走路上我知道了做人要良知;从七个小矮人的角度上我知道了我们要有同情心,热于奉献自己的爱心;从皇后的角度我知道了不能过分。忌妒别人,过于留一点的优点,反而会忽略自己的优点。

  《兔子和刺猬》这个故事是告诉我们,论自身的速度,刺猬是绝对不能跑赢兔子的,可是刺猬却用聪明与智慧赢得了比赛。我们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像刺猬那样多动脑筋,用智慧去解决问题,而不是蛮力。

  《蓝灯》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国王忘恩负义,士兵为他做了那么多,最后没有用处了他就把士兵赶走了。他这样做就是“过河拆桥”“卸磨杀驴”,像他这种人就应该得到应得的报应。我们做人一定要懂得感恩,要知恩图报。还有很多很多有趣的故事,都让我学到了不少做人的道理,就连爸爸妈妈都觉得我变得更加懂事了。

  《童话故事》真是让我爱不释手。

神笔马良读书心得感想 篇22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这是三国演义的开篇词,《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描述了:东汉末年,天下大乱,群雄四起,平定董卓之乱后割据三国,最终,在司马懿和司马昭的率领下,统一全国,天下归晋。

  其中,涌现了各路英雄豪杰,赴汤蹈火,单骑救阿斗的赵云;疑心重重,大战官渡的曹操;有勇有谋的老将黄盖……但我却更喜欢美髯公——关羽。

  关羽,之所以被称为美髯公,是因为他长相不凡:一双单凤眼,一对卧蚕眉,身高九尺,使一,骑一匹赤兔马,但是,我更赞赏的是关羽的赤胆忠心,自从“桃园三结义”过后,关羽与张飞,刘备结为异姓兄弟,他一心辅佐刘备,为刘备打下无数江山,深得刘备宠爱,起初,关羽因打战,与刘备走火,被困小山上,愿与曹军决一死战,曹操见此人勇猛无比,势不可挡,便招来自家军营,给予最奢华繁荣的生活,希望关羽从此留在大魏。虽然关羽身在曹营,但仍不忘旧主,只把此地当作短暂的歇息之处,处处打探刘备的消息,可见一字一—忠。在一天他得知刘备还活着,不带走任何一样东西,飞马离去,可见对旧主的忠心耿耿。不但如此,关羽在华容道心释曹操再现他的“忠义”。

  在中国复兴时期,出了不少忠于祖国,报效祖国的科学家,钱学森就是其中的代表。他来到美国,学习了各种原子理论,使他成为一名非常强大的科学家。他在美国可以受到非常优良的待遇,但他再回头一看,当时的祖国,没有科技,也没有设备,受各国嘲笑与欺辱。钱学森不忘“旧主”,冒着生命危险,假扮成逛街,谁知他带了一家,趁机逃跑,来到中国,为中国原子弹打下坚固的基石,这就是钱学森“忠”的表现。

  “忠义”一直是中国的传统精神,这是一种君子的表现,代表了一个人品格之高尚。

神笔马良读书心得感想 篇23

  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

  ——读《金粉世家》有感

  记得看《金粉世家》原著的时候,我的必修课中国古代文学史正在学诗经。老师在总结《国风》中的爱情诗是提出了三点:相爱的而不能爱;不爱的却不得不爱;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看完了《金粉世家后》,我脑海里第一句浮现出来的就是这一句“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

  小说一开始先是“我”无意间在街头遇见为他人写春联糊口的清秋,后来又从朋友口中听说的清秋的身世,才引出那么一段豪门往事。通过写燕西清秋相遇、相识、相交、相恋、结婚和分手作为线索,其中夹杂着纷纷扰扰的人和事。主要人物是金燕西,冷清秋,白秀珠。

  书上写燕西是在一次出游的时候偶遇清秋,为清秋不施粉黛的清纯气质所吸引,到后来得知清秋住处后,买下隔壁房屋,打通墙壁,以图接近。然而当时燕西的生活圈子中,燕西和秀珠早已被认定为金童玉女,必定结伉俪的。恐怕燕西自己之前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和秀珠的关系确实是超乎普通朋友的关系,书上曾写过燕西 在认识清秋之前“和秀珠耳鬓厮磨无所不至”。除此之外燕西还和电影明星邱惜珍还有女戏子来往甚密。燕西的姐姐曾说过燕西“有许多女朋友”,但是他却仍旧去接近清秋,本来便是不正经的人。

  在接近清秋的过程中,燕西百般讨好,观察入微,几乎是清秋缺什么他就想办法送过去,例如有写到清秋需要新鞋,他便送去一张谢票;清秋喜欢什么,他就干什么,比如清秋爱诗,他就美其名曰在隔壁组办诗社,但是他的诗却是清秋的舅舅代写的。然后经过几次一起出游一起看戏,两人便私定终生,有了亲密的关系,最后也相当于奉子成婚。当然其中多亏了清秋母亲的只眼睁只眼闭,清秋舅舅的有意撮合以及燕西几位姐姐的大力帮忙。其实我更倾向于燕西父亲的说法:“他分明是用金钱去诱引人家。”因为燕西送的礼物清秋几乎都收下了,也因此开始对他有好感的。清秋并非是那么高洁的人,有一次她去完王家看戏后,回家便用羡慕的语气说道:“那两家的房子真的好气派。”所以其实清秋应该也有觊觎燕西的身家。

  婚后的生活,两人和睦的场景很少很少。燕西与友人相交的行为在婚后完全没有收敛,反而因为不想被别人说婚后受到夫人的约束而变本加厉。清秋不爱管燕西的生活,却会责怪他的纨绔子弟风气。旁人有时帮清秋说说燕西,燕西便会误解为是清秋特意向他人诉苦从而束缚他。还有秀珠的表姐,燕西的三嫂时不时的挑拨,因而两人感情破裂。尤其在燕西的父亲死后金家分家后,变无人可以管燕西了。他拿着分家的钱去捧两名女戏子白莲花和白玉花,想去靠秀珠上位。令我最心痛的是,清秋分娩,燕西得知后很高兴,不是因为孩子出生而高兴,而是因为清秋坐月子,他搬到书房去,整天整夜地出去玩闹也不用担心了。清秋生完孩子后有一夜也在悔恨当时的轻狂。

  后来两人感情崩溃,想要离婚,但迫于家里人的阻止,清秋带着搬上小阁楼上住。由于短路,金家火灾,清秋住的阁楼被烧平了。清秋生死未卜时,燕西却鲜少表现出伤痛,还是周旋在秀珠和女戏子之间。仅仅是后来在劫后余生的小铁皮箱里找到一截与清秋的合照,才流露出点点伤感。后来得知清秋假死投湖,离家出走之后,燕西并未反省自己,反而抱怨老天爷待薄他,烧平了他的房子,害他妻离子散。

  结局是燕西最后还是受不了秀珠的小姐脾气,跟着姐姐出洋去了。多年以后回来当了电影演员(那时候电影演员也被认为是戏子,由于“戏子无情”,所以那时候的人看来电影演员不是太体面的工作,而且收入不高),叫“景华”,娶了邱惜珍,拍了几部和他生活经历相似的电影。而清秋则是回到娘家,自己带着儿子生活。有人目睹她带着儿子去看燕西的电影但看到一半却离场了。燕西和清秋已经不再是同一个世界的了。

  我想当时清秋和燕西的婚礼应该相当于今天的威廉王子和凯特的婚礼吧,在那时也是一个灰姑娘的故事,但这个故事却没有以幸福的结局收场。不过却没有让人看完之后特别的遗憾,也许是因为“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爱情的缺失使我感到悲剧收场是必然的,他们的婚姻早点结束,读者也就早点解脱。但他们的破裂书中许多人物都发出这样的感慨:为什么呢?他们的婚姻不是自由恋爱的产物么?

  关于自由恋爱,书中还写道了金府的丫鬟小怜和柳家的少爷春江,他们俩人由于因缘际会相识相爱,最后私奔。在结局中写道,这对伉俪回到金府,但那时清秋已经出走,只余燕西一人。这两对男女的恋爱及其结局的对比及其尖锐,同样的自由恋爱,不一样的结局,不得不让人深思。虽然书中没有详细写小怜和春江的性格,但是一位少爷能为一位女子而放弃本来锦衣玉食的生活实属难得,确实是一往而情深;而小怜属于老实人的一类,所以一旦认定了便不会改变。所以他们俩最后是那么地幸福美满。反观燕西和清秋。

  书中的燕西确实是个不知不扣的纨绔子弟,不学无术,大肆挥霍,私交混乱,喜新厌旧。而他性格的养成完全是家里养成的,出生在大富大贵之家,又是家里的幺子,有4个姐姐疼,还有纵容他的母亲以及没时间教养他的父亲,从小生活一帆风顺,而相交的朋友也都是这种类型的,宁愿拿钱捧戏子也不愿做善事。清秋呢,一个不谙世事的女孩子,略带拜金吧,对很多事都漫不经心,脾气倔犟。也许就是因为她不谙世事所以才会为燕西的一时执着而蒙骗吧。书中也写到燕西平时看浓妆艳抹的女孩子多了,所以便被清秋的清纯气质吸引,而且平时鲜少被拒绝的经历,因而清秋开始的若即若离更加刺激他的感官,他的占有欲驱使他必须征服清秋。一时的新鲜感,能持续多久呢。他们的婚姻多多少少有奉子成婚的影子,如果不是这件事也许燕西从没想到自己会和清秋结婚。于是结婚对于燕西而言,这次征服行为,他已经大获全胜,清秋已经是他的战利品,于是这段婚姻便开始走下坡路。这段自由恋爱的结晶,便消磨了。

  再说说燕西和秀珠吧,大家眼中的金童玉女,平时还有以燕西三嫂即秀珠表姐为首的旁人的大力撮合,两人结婚其实是水到渠成的事。只不过燕西的纨绔子弟作风,使这段于白金两家政治上都有利的婚事作罢了。常常会听到有人说也许燕西和秀珠在一起会比较合适。其实我个人认为燕西这种人吧,和谁在一起也不会合适的。秀珠是真的喜欢燕西的而且比较强势有小姐脾气,所以如果他们两个人结婚的话,秀珠肯定会干涉燕西的私生活。但是燕西本来也是少爷脾气,岂容秀珠对他的生活横加干涉。照此来的话,俩人应该会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但是迫于双方家庭的脸面,又不会轻易离婚。其实在这段婚姻中对燕西会是很有益的,这样的话即使燕西的爸爸倒了,燕西还有白家为他撑腰。但是到了那个时候这段婚姻的主动权就掌握在了秀珠手上,那时的燕西就可能会迫于秀珠的压力,学他大哥在外立小公馆吧。所以我认为燕西和秀珠的婚姻不会离婚收场,但是也不会幸福。

  在金粉吧里争吵最激烈的莫过于秀珠粉和清秋粉了。秀珠是大家小姐的代表人物,有小姐脾气,从小习惯于各人的迁就,要什么有什么,只不过在争夺男人的时候输给了清秋。清秋就是小家碧玉吧,为人比较温和,但也是被家人宠大的。其实在书里面俩人很少直接冲突。婚前的清秋根本就不知道秀珠,而且秀珠仅仅是从他人嘴里听说过也没见过清秋。俩人仅有的会面是清秋和燕西婚后的春节,燕西带清秋参加去一家酒店参加化妆舞会时发生的。再碰面的时候清秋还不知其所以然,但是燕西和秀珠却避着双方匆忙离去。我看来其实她们双方并没有谁对不起谁,因为清秋之前没有了解到秀珠的存在。而后来秀珠又和燕西交往密切,那也是燕西的问题。所以秀珠分和清秋粉无须争吵,千错万错都是燕西的错。

  所以在看书的时候真的很反感燕西,每次看久了他的劣迹,我就会很厌恶,然后心情便很差,还会对周围的人发脾气,对于这本书的其他人物我就不分析了。

  还是那句话:以物质为基础的爱情,本就不可靠。

神笔马良读书心得感想 篇24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叫《海蒂》的书籍。

  书中讲述了一个善良的小女孩名叫海蒂,她被她的小姨妈迪蒂带到了高山牧场上的爷爷家里,在高山牧场上的生活中,海蒂用她的爱心改变了爷爷性格暴躁的坏习惯,同时,也帮助了牧羊童彼得的奶奶。海蒂天天都和闪闪发光的群山和那红色的玫瑰、羊群做伴,海蒂每天都快乐而幸福的生活着。可是好景不长,迪蒂想把海蒂带到法兰克福去,在法兰克福,海蒂认识了残疾的克拉拉。但是,海蒂越来越想回到高山牧场上,去看那高耸入云的连绵雪峰在湛蓝的天空中显得格外巍峨壮丽,蓝色温柔的风铃草和金光灿灿的岩蔷薇。最终,海蒂放弃了在法兰克福富裕的生活,回到了高山牧场的怀抱里。

  不久,克拉拉来到了高山牧场住了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海蒂帮助克拉拉离开了轮椅,像正常人一样可以自己到处溜达了,当克拉拉的家人知道了这件事,对海蒂和海蒂的爷爷感激不尽。克拉拉要回法兰克福了,克拉拉告别了高山牧场,回到了法兰克福。

  读完这本书,我被海蒂善良的心灵感动了,被高山牧场上迷人的风景吸引住了。我推荐大家都去看看《海蒂》这本书。

神笔马良读书心得感想 篇25

  当代作家余华的作品《活着》演绎的对活着的理解,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时,似乎还能感觉到夹杂在书页里那沧桑和悲哀的味道。

  多年后,那个坐在田埂上的老人,发梢似乎都带上了一丝苍凉。阳光映在他已经发白的头发上,发出耀眼的光泽。夕阳下他苍老落寞的背影,已经丝毫找不出当年春风得意的影子。这样一个恬淡温和的老人,谁又能想到他的曾经?

  曾经的他——徐福贵,是徐家的阔少爷,在同村人的眼中,可谓是上帝的宠儿,过着极尽奢华的生活,享受着荣华富贵所带来的快意。但是金钱与物质的熏陶,往往会让人恃宠而骄,迷失自我。福贵沉醉于充斥着铜臭味的赌场,沉溺在杂乱不堪的生活中。嗜赌成性的福贵最终输光了家产,不得不过上普通人平凡而又艰难的生活。福贵的妻子是一个勤劳又朴实的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她都没有离开福贵,可是福贵却在母亲病重时,因为抓壮丁被迫离开了家,过上了颠沛流离,惶惑不安的生活。枪林弹雨,食不果腹,一层一层的绝望和恐惧使得福贵非常想家。

  曾经,战场上,作为征用民工的他,被子弹在身后穿梭不止,但又奇迹般地地活了下来。当他历尽艰辛再次站在自家媳妇家珍的面前时,家珍已经老了许多,她眼角溢出的泪水让人心酸。

  对福贵的人生打击,正如秋雨一般,接二连三,无休无止,使福贵几乎痛不欲生。儿子有庆,女儿凤霞的死,再加上一直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的离开。最终,她的女婿,孙子也相继死去。福贵亲眼见证那么多亲人在他身边死去,而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这是什么样的生活遭遇?

  我似乎还能听到风中飘荡着福贵对老牛的轻声细语。结局悲欢离合散尽,时间细数了他鬓角的白发,磨平了他曾尖锐的棱角,福贵曲折坎坷的一生使人心酸。他的经历发生在中国大转折大变化的时期,那时,人们把幸福看得如此简单,吃饱穿暖被人们视为一件最幸福的事。可这样的幸福却显得极其难得,家珍因为一小把米要心疼好一阵子,当时真的很穷苦!

  谁不曾活着呢?可是谁又能真正了解活着的意义?了解人生的意义?我们都不曾对活着有深刻的理解,而福贵一步步的蜕变,他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带给他的,是对“活着”最尽然最透彻的感受。可能极少有人再可以像福贵一样活着了罢,也可能极少有人能比福贵更有资格谈活着的真谛了吧?

  书中流淌在文字中的纯粹与书中刻画的最鲜活的灵魂,代表的都是不可撼动的追求。活着,是可贵的,是幸福的,也是不易的。有人说,《活着》,是生活最真实的写照,我信之,且我还要说:《活着》是一部用深刻而强大的内心绘出来的作品,它对“活着”进行了最透彻的诠释。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4

  第一次接触余华的《活着》应该是大二下学期,那是我刚接触文学作品,刚开始是当做小说阅读,慢慢的,我才真正意识到,为什么这个叫做文学作品,可以放在图书馆,而不是像路边厚厚的小说,只能供人翻阅,上不了大雅之堂。

  确实,看完这本书,让我从新思考人生。读到书中福贵悲惨的故事,我也情不自禁会流泪。主人翁的故事是一个悲剧结尾,看似离奇,稀有,却映照出现实生活中很多执迷不悟人的命运。

  福贵是幸运的,一出生就有一个好爹,不缺吃不缺穿,家庭富裕,有钱有女人,人人追捧。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可是幸运永远是短暂的,尤其是这种幸运不是自己争取而来的时候。

  福贵是悲惨的,先是豪赌输掉家业,随后爹被气死,娘病死,随后几年,儿子献血死了、老婆软骨病死了、女儿大出血死了、女婿泥块压死了,甚至连唯一的外孙子也是因为饿的太狠,撑死了。所有死法几乎都让福贵一个人遇到了,到头来,孤独一人,与一头年迈老牛相依为命。

  听起来是一个悲惨的'故事,我甚至怀疑作者心里阴暗,为什么把故事写的如此悲惨,命运如此残酷,竟在主人翁福贵年迈,已经反省之后,唯一外孙还是死了。让我感叹人生不易,世事难料,福不双降祸不单行,一步错,步步错。

  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悲之处,福贵的悲惨终究还是从年少的纨绔败家开始,从气死他爹这个大逆不道的行为开始,就注定他人生的命运之悲惨。时间不会倒流,有些事情注定不可改变,虽然,福贵之后醒悟过来,可为时已晚,唯一的财产已经被抵押,自己又没有本事,只能任人摆布。

  福贵的错,如果只是由他自己来承担,倒还没什么,可,事实往往是,祸及家人,老婆、孩子、甚至孩子的孩子,都陷入深深的厄运。即使到最后福贵极力挽回,为保护家人做了很多牺牲,可已经有心无力,再也回不去,大好光阴已经失去,只能听从命运安排。

  这或许是主人翁的悲哀,也或许是那个时代的悲哀。福贵作为一个男人,始终没能尽一个男人最大的能量去保护家人,始终让我耿耿于怀。

  但,福贵也是幸运和幸福的,福贵身边的人没有一个因为他的败家和纨绔而离开他,仍然不离不弃,他的老婆家珍,甚至在福贵落魄的时候,坚决抛弃富裕的家庭生活,回到他的身边,为他生儿育女。福贵也没有让家珍失望,努力改变,勉强过上了几年幸福生活,可谓也经历了人间稀有的真情和温情。

  直到故事结尾,福贵已经年近迟暮,仍然乐观积极。尝尽人家富庶,也尝尽人家悲惨,福贵一生可谓大起大落,家人一个个随之而去的打击,让他彻底意识到人生无非就是为了平平淡淡的活着,已经没有任何牵挂。

  正像文章所写:“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人生不过是下山上山,平平淡淡才是真。

神笔马良读书心得感想 篇26

  我非常喜欢《史记》这一本书,因为它不仅有很多有趣的故事,还可以增长历史知识,是一本非常好的书。

  《史记》的作者是汉朝史官司马迁和他的父亲司马谈。司马谈最开始著作《史记》。司马谈去世后,司马迁继续著作《史记》。但是有一次,因为李陵事件,汉武帝以侮辱皇帝的罪名将司马迁关进大牢,服了“宫刑”(割掉生殖器官)。受了刑的司马迁忍辱负重,写下了著作《史记》!司马迁的事让我感到:“没有博大的胸怀,是不会有大的作为的!”如实记史。

  《史记》是一本史书,记述的是自皇帝以来3000年的历史,共12“本纪”、10“表”、8“书”、30“世家”、70“列传”、共有130篇,52万多字。里面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如:《大禹治水》等等。

  《史记》是一本在历非常重要的史书,如果没有《史记》这一本书,估计没有《史记》,现在的人都不知道原来的历史。

  《史记》是一本举世闻名的史书,仍在传授着历史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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