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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买卖合同

发布时间:2023-07-30

2023买卖合同 篇1

  卖 方:徐 (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联系电话: 买 方:蒋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座落于 淄博市张店区美食街西首南侧 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出售房屋已作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 甲方出售房屋属私有产权 房,用途商业 ,结构钢混 ,总层数4 层,间数 间,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祥见附件1:房产证及房产证平面图复印件)房产证号: 土地证号: 甲方确保该房屋的合法性、真实性、可靠性,未在该房产上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未有任何债务纠纷。乙方有权在交易前查档,验证该房屋权属。 第三条房屋固定装修应保持原状,房屋内附属设备等祥见屋内设备清单 随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第四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甲方取得该房屋时缴纳的公共维修基金随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五条 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产买卖总价款(含装修、屋内设备和公共维修基金)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到 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对甲方的房产证查档验证。查档验证通过之日,乙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向甲方支付售房款总额 %首付款,即 元人民币;3、甲方在收到首付款当日,将房产证原件以及办理权属转移所需的买卖合同、税票、身份证复印件等交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到 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4、乙方取得 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和土地权属证书之日起 工作日内,乙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向甲方支付第二期售房款总额 %,即 元人民币5、房屋尾款 元人民币,乙方承诺于20xx年 月 日之前付清。乙方根据付款进度将售房款打入甲方账户,甲方收款后给乙方出具收条。 第八条违约责任若甲方房屋产权有问题不能过户,甲方退回乙方支付购房款,并赔偿乙方同期贷款利息,若乙方延期付款按对等原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交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2023买卖合同 篇2

  买 卖 合 同  卖方(甲方):  地址:  电话:  买方(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买卖商品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产品名称种类、规格、数量  

  1、种类:  □眼镜,包括  □现金礼券(使用方法参考礼券“使用说明”)  

  2、品牌:  

  2、规格(含现金券面值规格):  

  3、数量:  

  第二条:产品质量  甲方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行业质量标准。  

  第三条:产品价格及合同总金额  

  1、产品价格:以产品标注的零售价格为准(现金券以券面金额为准)  

  2、折扣:  

  (1) 购买正价眼镜折扣为折,如遇甲方产品做统一活动的,以甲方活  动折扣为准。  

  (2) 现金券的折扣为折。  

  3、合同总金额:  

  第四条:预付款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人民币元整。  

  2、若合同顺利履行完毕,则此预付款直接冲抵乙方应付货款。  

  第五条:付款时间及方式  

  1、付款时间:

  2、付款方式:

  3、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后,甲方向乙方出具等值收款凭证。  

  第六条:产品交付时间、地点及方法。  

  1、交付时间:  

  2、交付地点:

  3、交付方法,按下列第  

  (1)甲方送货;  

  (2)乙方自提自运;  

  (3)其他:。  

  4、运输方式及运费承担:

  5、包装方式:  

  第七条:产品验收  

  1、验收时间:

  2、验收方法:

  3、验收标准:

  4、验收异议: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在____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____日内未通知甲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乙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或损坏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产品,或者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  

  2、甲方如提前或延期交付产品,应提前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购买的现金礼券无法在甲方店内使用,则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其他: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2023买卖合同 篇3

  买方: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地点:_______湖南长沙

  卖方:_______ __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_______

  经买卖双方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就机械设备产品买卖事项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

  一、 (D326A新余钢铁2台斗轮机随机备件明细表)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_______(见附件清单)

  二、 质量要求:_______产品的技术标准按国家(行业或企业或买卖双方商定的技术协议)标准执行并满足现场使用要求,自使用之日起一年内卖方对产品质量负责, 留10%质保金一年。交货时向买方提交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资料。 三、 交货地点及方式:_______买方指定地址。同时向买方提交发货清单,清单须注明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及买方主机产品代号。

  四、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_______汽运`、卖方负责费用。

  五、 包装标准、包装回收和费用负担:_______按行业标准包装,卖方负责费用,不回收。

  六、 验收:_______按国家(行业或企业或买卖双方商定的技术协议)标准验收。验收期限:_______货到十五天内完成。

  七、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货到验收合格后,凭发票(扣除垫资和质保金后)付款,以承兑汇票为主支付。

  八、 违约责任:_______

  a) 卖方不能交货,通用件:_______向买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5%的`违约金;专用件:_______向买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30%的违约金。

  b) 卖方逾期交货,每日向买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c) 因产品质量问题给买方及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卖方承担。

  d) 卖方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或资料不全者,由卖方承担200元违约金,并在买方电话或书面传真通知卖方后4日内补齐资料,否则,每逾期一天由卖方承担300元违约金。

  九、 不可抗力:_______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经有关主管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 本合同条款卖方在签订前应谨慎审查、确认,如有异议可协商修改。本合同未尽事宜或签订后确需变更、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而提出的诉讼,由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 双方应严格遵守长沙重型机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廉正公约的有关约定,若发现卖方对买方单位或个人行贿、送礼等行为,经查证属实,买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造成损失由卖方负责。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止。本合同一式五份,买方四份,卖方一份

  买方(章):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卖方(章):__________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

2023买卖合同 篇4

  (____房字[____ ]第____号)

  卖方(下称甲方):

  买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用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武房权证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号”。房屋附属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应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给甲方,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办理完转移过户手续时付清。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__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如甲方有设定抵押、按揭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哪个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担房屋转移过户中甲、乙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过户手续。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按国家、施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力。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武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两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第十三条 补充协议、附件:

  立合同人

  卖方(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买方(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2023买卖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招标编号为_________的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以下_________地区飞虫综合治理的中标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内容

  1.综合治理范围:_________地区具体包括_________以北,_________以东,_________以南,_________以西,_________河道以及_________范围内的绿地、河流、湖泊、道路等飞虫治理。

  2.治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中标通知书;

  2.乙方中标的投标书;

  3.招标文件;

  4.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三、飞虫综合治理标准

  1.控制区范围:早晨及傍晚飞虫群舞现象明显减少,一视野2处以内。

  2.草坪:飞虫数平均每平方米控制在_________只左右。

  3.水域幼虫指标(按全国爱卫会除四害标准),用500ml收集勺采集沿湖、沿河水体中蚊幼虫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平均数不超过_________只。

  四、飞虫综合治理基本要求

  1.为确保生态环境不遭受破坏,乙方必须采用环保、安全药剂并积极采用物理、生物方法治理。

  2.乙方治理过程中,必须采取周密的安全措施,以避免对工作人员、公众和他人财产的损害,因乙方操作不当及治理不当造成行人及其他财产损失,由乙自行承担。

  3.乙方应针对各类飞虫的特性及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

  4.消杀时间安排:

  (1)制定整体飞虫控制方案,确保每天有至少_________名消杀人员在现场;

  (2)制定飞虫活动季节常规消杀方案;

  (3)有重要活动或特殊情况时,相应增加消杀次数以尽量降低飞虫密度。

  5.乙方应聘请有关农业植保、林业方面的专家共同探讨、研究长期治理方案。

  五、飞虫综合治理考核措施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每7天考核一次)由双方共同考核飞虫数量,每平方米控制在_______只以内为达标;检测飞虫数量每超过一只扣人民币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元);连续三次检测结果超过_______只飞虫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治理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实行验收考核。

  2.因突发事件及重大活动,甲方需调动乙方人员、设备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安排予以配合。

  3.每月对乙方的治理的质量进行考核,视考核结果经甲方同意后由财政部门支付养护费用。

  4.对于乙方治理期间由于治理工作不能及时完成,且造成较大影响的,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治理,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治理费中扣除。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投标文件所作的承诺,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飞虫治理工作。

  2.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

  3.养护范围之外的突击性、突发性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安排,不得无故拖延。

  4.综合治理区内所有设施设备及花木的应保持完好,因乙方治理不善而损坏的设施设备和花木应负责修复和移植或照价赔偿。

  5.乙方在每月经验收考核后,按月从财政部门领取养护费用。

  八、价格与支付

  1.合同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2)每月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标价×90%/8-当月考核未达标扣款。

  (3)按上述公式折算的合同价款由财政部门次月直接向中标单位支付。

  3.付款方式:银行转帐。

  4.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严重后果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查备案。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招标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后,经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后即生效。

  十二、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附则

  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2.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2023买卖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座落于淄博市张店区美食街西首南侧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出售房屋已作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

  甲方出售房屋属私有产权房,用途商业,结构钢混,总层数4层,间数____间,房屋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平方米。房产证号:____土地证号:____甲方确保该房屋的`合法性、真实性、可靠性,未在该房产上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未有任何债务纠纷。乙方有权在交易前查档,验证该房屋权属。

  第三条

  房屋固定装修应保持原状,房屋内附属设备等祥见屋内设备清单随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四条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甲方取得该房屋时缴纳的公共维修基金随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五条

  1、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产买卖总价款(含装修、屋内设备和公共维修基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整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到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对甲方的房产证查档验证。查档验证通过之日,乙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向甲方支付售房款总额%首付款,即____元人民币;

  2、甲方在收到首付款当日,将房产证原件以及办理权属转移所需的买卖合同、税票、身份证复印件等交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到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

  3、乙方取得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和土地权属证书之日起工作日内,乙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向甲方支付第二期售房款总额____%,即____元人民币。

  4、房屋尾款元人民币,乙方承诺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付清。乙方根据付款进度将售房款打入甲方账户,甲方收款后给乙方出具收条。

  第八条

  违约责任若甲方房屋产权有问题不能过户,甲方退回乙方支付购房款,并赔偿乙方同期贷款利息,若乙方延期付款按对等原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交房屋交易管理部门。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23买卖合同 篇7

买卖合同(一)-范文正文:

  1.格式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内容可以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的表格填写,也可以直接用文字表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提)货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地(港)费用的`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理损耗及其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担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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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买卖合同 篇8

  近期以来,很多网友向我诉说了签订中介买卖合同后遇到的困惑。作为一个专攻房地产业务的律师,我本无意对一些不良中介急功近利,仅仅追求促成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及其中介费而不顾双方实际履行能力及其风险后果等等行为进行抨击,但基于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深圳房地产信息网的提醒义务,现对签订二手房中介买卖合同中非常普遍的问题提示如下:

  提示一:签订空白买卖合同是非常危险的,往往会造成无法弥补的后遗症并造成巨大损失。

  李小姐经朋友介绍,去某中介公司看房后拟购买一套房产,但因为卖家不在现场,又轻信中介说这套房产很多人在抢,所以,急于购买并在中介提供的一份空白合同上签了名字,还交了5万元定金,该合同中仅仅填上了价格230万,其他都未填写,中介称等找到业主后再填其他事项。可没想到,等李小姐拿到卖家签好字的合同时,里面的定金竟然填上了50万!并且在三日内就要补足,一时把李小姐推到的悬崖边,等找中介理论,中介说业主就是这个意见,否则,5万的定金就要当违约金没收掉......

  可见,如果草率签订空白合同是会留下很大的后遗症和风险的,望置业者们慎重,切勿落入空白合同的陷阱,一旦落入,只能倒霉了。

  提示二、很多中介合同中没有履行期限的条款,这暴露出中介合同在制定上有很多缺陷。

  针对中介合同,很多网友电话中都提到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就是中介的合同中没有具体的履行期限。主要表现为

  ①在有抵押的买卖合同中往往只约定了买方(或卖方)赎楼,却没有限定赎楼的期限,更没有超过期限未完成赎楼而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条款。

  对此,中介通常会引导负责赎楼的一方另行与担保公司签订一份《赎楼协议》,这样就把赎楼的责任推向了另一合同关系中,即使赎楼出了问题,中介也能很好的推掉责任,且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同时,由于买卖合同与赎楼合同相互脱节,往往出出现买卖各方无法进行实际监控的局面。一般来说,赎楼首先要由原业主向银行申请提前还款,银行通常也要求提前一个月申请,这样,至少要把申请的期限预留在赎楼的期限里;等可以赎楼了,再把资金打进银行后,银行还要拖7天扣款,然后才出具付清贷款证明,最后去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这样的一个周期下来,常常需要45天的时间。另外,如果再加上办理赎楼的公证手续,买卖双方签订《赎楼协议》等环节,以及赎楼后签订正式买卖合同,递件过户的15天左右时间,一套房产的过户往往需要60天的时间才能办理完毕。可以想象,深圳的房价在60天内会有怎样的变化内,价格涨了卖家就会返价,甚至利用没有约束的赎楼条款故意拖延,而买家只能干等;价格降了,买家也不想要,也要求担保公司迟延赎楼甚至不交赎楼费用。。。。。种种想象,都是利用赎楼的真空地带

  由此可见,如果在办理赎楼的过程中限定一个明确的期限,并且约定如果期限届满尚未完成赎楼的,无过错方可以以对方违约为理由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可以没收定金(或买房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这样,对于有效监督赎楼过程并充分行使合同权利,保护诚信者利益,无疑是必要的,更是合理的!

  ②很多中介合同没有约定双方签订正式买卖合同的具体时间的约定,也没有违约处罚的条款

  律师注意到,一般中介合同中也注明了“双方在完成赎楼后7日内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并递件过户”,或“在何时以前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并递件过户”的约定,但是,如果一方拒不配合呢?哪个条款能制约呢?对此,往往都采取了打电话、发短信,甚至发函通知等措施,实际上类似的做法往往收效甚微,一是缺乏对方的签收及认可而显得证据效力不强;二是证据形式不规范很难被采信;三是极大的浪费时间。说到底,还是因为中介合同中的此项条款都是非强制性约定,也缺乏可操作性。对此,律师建议:能否约定迟延一日处罚一定的违约金呢?超过一定的期限能否单方解除合同呢?凡此种种,只要在违约责任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条款,都将会极大的约束买卖双方。

  ③在期限不明确的问题上,过分依赖中介的督促行为,并不一定产生积极地效果。 很多人发现对方没有积极履行合同,可是合同中又没有限制性的条款或对守约方有利的权利条款,通常是一遍一遍找中介人员敦促对方,而中介的性质本来就是服务于双方的,不可能有制约一方的合同权力,更不能行使裁决的权力,所以其敦促的`程度和效果毕竟是有限的。在一般房产买卖纠纷的诉讼中,法院往往会担心中介存在偏袒一方的可能,而不充分认定中介证明的证据效力,所以,合同本身的约定固然重要,但双方履约过程的证据更为重要,它能够直接反映一方是否信守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所以,律师建议,双方完全可以签署流程单式的履约承诺书,如果一方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是否违约即见分晓。

  提示三、不要轻信中介关于贷款比例及利率的口头承诺,没有银行或中介方的书面承诺,常常会引起纠纷。

  很多朋友来电话称:他们在中介公司经业务员现场给银行打电话,银行答复可以提供几成贷款多少贷款利率。。。。。中介一口保证能够申请到8成贷款及7折汇率,所以就签订了2成首付,8成贷款的中介合同,但是,随着政策的调整,8成贷款根本贷不下来,而定金又交了,一时陷入困境。在多数人的经历中,都在无奈之下找中介来处理,中介都是推脱责任,说没有承诺过“一定能够”申请到贷款,只是曾经表示“争取”,而没有保证,这样问题就出现了,一方面贷款出现障碍,另一方面,卖家也不会同意,必然会面临损失定金的风险,对此,律师特别提醒,在没有查实贷款比率及利率的情况下,千万别轻信中介的口头承诺,或者在合同中注明:如果无法取得合同约定的贷款额,买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即应返还定金。

  提示四、不要轻信关于房款20%的违约赔偿,这种中介合同的阅读并不一定能够实现。 很多中介的合同中,违约条款都设置为“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房款20%的违约金”,为此,很多朋友一看到对方有违约的情况,几乎都打起了20%房款违约金的算盘,却没有想到,双方在合同签订时已经依照了定金法则在操作,都是收取(或支付)了定金,这样,即使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法院自然会依照双方实际履行的定金罚则来判决,而不会依照违约金来判。同时,可以想象,法律设立违约金制度一方面是保证合同履行,另一方面是保障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就一个买卖合同违约的事实看,房产并未交付,也不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怎么可能会被判决支付20%(按照房价一般都超过20-30万元)的违约金金,如此判决岂不比炒房还来的快!岂不更加助涨投机心理!

  律师多次就此条款与法官探讨,几乎都答复说不可能这样简单,基于公平原则,法官也会明示被告是否要求降低违约金比例,所以,即使没有收取定金,也仅仅会基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判处适当的违约金,所以提醒那些拿20%违约金约定打主意的朋友们——省省吧!别异想天开!

  提示五、很多中介监管的“水电押金”都变成了提前变相收取的中介费,在未收到中介服务费以前,是很难清退的。

  很多网友反映,他们在最初签订中介买卖合同时,都或多或少地以“水电押金”的形式,将部分定金押在中介公司。而到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单方解除时,中介公司是根本不会退还该款的,理由是中介费没有收到,除非双方交了中介费,否则不可能交给一方;另外,他们还以“双方托管”的名义为借口,并称自己没有处理的权力等等,总之,这部分款实际上变成了预留的中介费。所以,关于该项“水电押金”提前收取是否有必要,我始终觉得既不科学,也合理。也更很多地产朋友讨论过,应该在双方签订正式买卖合同的时候提存水电押金,也不是签中介合同时就预留,可是,地产的朋友认为不这样无法保障他们的利益。

  说了这么多,实际上还是期待广大的网友能够慎重对待买卖和中介服务。别拿房子闹矛盾,别因轻信增烦恼。

  深圳的房地产服务市场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可是我每次看到各种中介合同版本时确不以为然,不为别的,我期待更诚信更科学合理的服务方式及规则。

2023买卖合同 篇9

  甲方(售车方):

  乙方(购车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自愿将自有______牌______车作价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卖予乙方。车辆与价款均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交付。车

  牌号:____________,发动机号:

  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

  二、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订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乙方对该车外观及内在质量状况均已充分了解。

  三、双方商定该车交付后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因该车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违章罚款等行政规费等均由甲方承担;自协议签定并交付车辆之日,该车的所有权及一切权益、风险等均归乙方承受,因该车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罚款等行政规费、保险费、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均由乙方单独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五、如在该车交付后,乙方转卖该车,以后发生的一切纠纷、赔偿等事宜,均与甲方无关。

  六、如双方发生争议,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处理。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售车方):身份证号:

  乙方(购车方):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2023买卖合同 篇10

  订立合同双方:______

  购货单位: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______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第三条 验收方法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

  4.运输费:______

  第六条 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 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______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 _______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 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_____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 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 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 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 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 _________%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

  订立合同人:______

  甲方:______ (盖章)         乙方:______ (盖章)

  代理人:______ (盖章)         代理人:______ (盖章)

  负责人:______ (盖章)         负责人:______ (盖章)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2023买卖合同 篇11

  甲方:广西虎鹰水泥有限公司

  乙方:

  现乙方有铲车一台 型号ZL50CN,因业务量不足卖与甲方,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乙方铲车购于20xx年10月15日,在桂林金天力柳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购买,设备价款360000.00(不含其它费用),铲车购买为分期付款,见附表。

  2、 乙方铲车卖于甲方,以乙方铲车开到甲方工厂场地为准,并以此计算付款。

  3、 乙方铲车在开到甲方工厂前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且甲方只承担购买铲车的分期付款,若铲车本身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乙方有义务协同甲方与脱售铲车方索赔或更换修理,若无法保修,乙方应承担责任。

  4、 乙方铲车开到甲方场地后,甲方在三天内打款给乙方(铲车首付款),相关铲车的.一切权利转移给甲方(包括所有权和使用权等)。

  5、 铲车若办理过户手续,乙方必须完全配合甲方办理,若不配合甲方将铲车退还乙方。

  6、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2023买卖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安装中央空调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订购及设备规格型号及数量,以及工程概况:

  1、设备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

  2、安装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

  3、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4、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

  乙方工程材料进场时,由甲方确认并指定货物堆放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必须是具有安全保证的),工程材料的安全由甲乙方共同负责。

  第三条

  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以及乙方和厂家提供的工程安装设计说明。乙方于工程竣工当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______天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认定工程质量和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代表在工程验收单(表)上签字盖章。产品安装方案以乙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的设计图、选型方案为准。需更改设计方案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涉及机型调整的,须经双方洽商加以确认。

  第四条

  本合同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定金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计工程总价款的______%)。

  乙方工程材料及设备进场,甲方验收签字后支付乙方二期工程款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计工程总价款的______%)。其余款项于设备调试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甲方未付清全款以前,材料及空调设备权属为乙方。乙方通知甲方验收,______日内甲方无故不参加验收,视作验收合格。以上价款不含小区物管费、含专用钻孔机器钻孔费用、含设备吊装费。

  第五条

  一、乙方责任:

  工程现场乙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除洽商外,如乙方延期交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______%。如乙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工,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签字认可的除外。乙方无故拖延工期的,每拖延______天,应向甲方支付价款的______‰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二、甲方责任:

  工程现场甲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协调配合工作。

  甲方负责空调内机电源的铺设及室外机基座的建设。

  甲方负责施工期间的水电开支并协助办理乙方施工人员的出入证明。

  甲方中途终止工程,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的______%的违约金。

  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迟______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______‰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款总额的______%。如甲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付款,______个月内,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中央空调设备及附属材料,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有关的法律责任。甲方如需调整产品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重复运输、保管、设备差价、材料损失等有关费用。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和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

  产品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条款:

  自验收之日起,工程保修期为:______年(即______个月)。

  在质量保证期外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则乙方收取基本维修费用,更换损坏零部件的,按所更换零部件出厂价格收取费用。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为空调使用方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服务内容与方式,由使用方和乙方另行自愿签订合同予以确定。

  第七条

  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由______方提交并经甲方确认的本工程的设计图及报价方案说明书及其他文本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

  乙方:

2023买卖合同 篇13

  上诉人:于某,女,x年7月28日生,汉族,##软件有限公司工程师,住##市##区##镇6号楼4单元602号

  被上诉人:蔡某,男,1x年5月5日生,汉族,北京##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北京是海淀区##镇##号楼##单元##号

  上诉人因蔡某诉于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昌平区(x1)昌民初字第##号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将本案发回重审

  2、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

  一审法院认定按照合同约定上诉人于某应承担个人所得税的事实是错误的。

  首先,要查清本案的事实部分,我们需要了解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以及居间公司之间就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一系列细节约定。x0年8月21日上诉人通过鑫尊置业居间公司和被上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合同时,上诉人多次反复向居间公司和被上诉人核实税、费项目,得到肯定的答复是,卖方只有一套房产,并满五年,不存在个人所得税,并且居间公司经纪人国红吉亲笔列出清单(证据四),及上诉人对国红吉做的录音证据三,以及《房屋买卖合同》第六条(二)项关于出卖人承担的税、费中都清楚的表明,出卖人应该承担的税费中不包括“所得税”,也就是讲,不会有个人所得税发生,这是出卖方以及居间公司给买受人的真实的意思表达,上述证据足以让买受人相信,买卖合同中时产生的所有费用中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在此信任的基础上,买受人在第六条(四)项买受人愿意承担出卖人应当承担的税、费这一项的约定下,买受人愿意承担的税、费就是第六条(三)项下指明的第8项“契税”,和第六条(二)项下指明的第9项“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这才是上诉人签订合同时的真实意思表达,也是买卖双方关于《房屋买卖合同》达成合意的前提条件之一,也不存在约定不明的情况。该份《房屋买卖合同》第六条关于税、费相关规定第(一)项之所以用罗列的方式清晰的表达所有应该缴纳的税、费,并在(二)、(三)项缴纳义务主体栏中通过填表“√”或“×”的形式约定清楚,就是为了防止合同出现歧义,如果关于“个人所得税”真的如被上诉人所言,应该有上诉人缴纳,那签订合同时就应在买受人承担的税、费一栏中通过填表打“√”的形式写清楚。通过对上述买卖双方意思和语境的分析,以及相关证据的佐证,可以清晰的看到,一审法院在审理本案时,没有深入调查签订合同的背景和了解买卖双方真实的意思表达,错误的机械套用《房屋买卖合同》相关条款,做出错误的裁判。

  其次,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违约日期应该从x0年10月26日起算至x1年2月9日房屋实际过户之日止是错误的。我们认为在争议没有解决之前,上诉人有理由不履行相应的义务,真实情况是,x1年10月26日下午,交易双方和中介在昌平建委开始办理过户手续时,中介拿出一些过户材料要求卖方签字,卖方拒绝签署《满五年唯一生活用房证明》,并借口上厕所,离开过户大厅,后始终没有出现,当天无法完成过户。10月至11月,买方多次催促中介(国红吉)解决问题,并曾到中介店找中介协商,中介说卖方应当签字,不应该产生个税,另外签署合同时,中介讲,如果有清单之外的其他税费,中介会承担,因此,买方没有同意支付个人所得税。x1年11月11日卖方在明知买方已经交付一半购房款,并将另一半购房款汇入卖方账户的情况下,为了获取不法利益,隐瞒不止一套住房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真实事实,采取欺骗手段,骗骗取中介和买方的信任,称其房屋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促成交易的目的,至此引发矛盾后,卖方不是采取积极的方式解决矛盾,而是通过律师来歪曲合同签订的原意,蒙骗一审法院,骗取违约金和律师费达13万多元,而一审法院根本没有深入了解案件背后的真实交易意思,且没有认真分析研究合同约定的条款内容,草率做出错误判决。在本案开庭审理过程中,卖方诉请的违约金是五万二千一百六十二元五角,而律师费却高达8万元。在中国,当事人为了5万多元利益,却承担8万元的律师费案件是不是就这个案件出现了。而且一审法院根本没有考虑到案件背后的真实交易情况,做出极其荒唐的判决,本案的判决结果,我们认为完全是一起卖方恶意不履行合同,律师参与挑起诉讼,法官极其不负责的`草率错误判决。

  二、一审判决认定事实证据不足。

  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违约的事实有结婚证、《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公积金贷款补充协议》、查询单、详情单、收条、证人证言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在案佐证。我们认为,这些证据并不能证明上诉人有任何过错,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清晰的知道,在本案的交易过程中,上诉人始终积极严格履行合同交易义务,并完成了高达162.5万的付款义务,(其中50%首付款按时付给卖方,剩余50%尾款也通过资金监管方式按时汇入卖方账户),其主客观善意交易非常明显,上诉人如此善意行为,不可能也不会为了4400元的个人所得税而使自己产生无法过户的风险,因此一审法院认定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对案件事实做出错误的认定。

  三、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一审法院在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错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做出错误判决。我们认为在违约责任没有划清的情况下就适用《房屋买卖合同》第九条的规定是错误的,上诉人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都是积极和善意的,由于被上诉人的欺骗行为,为了促成交易,才导致过户失败,责任不在上诉人。同时关于律师费一节,一审法院适用第九条(四)出卖人或买受人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除了依据本条前三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守约方因主张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但赔偿的律师费不应当超过房屋总价款的5%),如一方违约导致上述交易无法完成的还应赔偿守约方向居间人支付的佣金。且不讲该条款是格式条款,有违公平诚信的原则,显失公平。但该条适用的前提是守约方因主张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我们先不论到底谁是守约方,该条被上诉人主张的债权是多少,我们在判决书中并没有看到,实际也不存在有债权的事实,x1年4月8日上午 11时,回龙观法庭民事案件开庭笔录第三页第五行,被上诉人的代理人已经明确请求变更了诉讼请求,变更的结果是被上诉人主张违约金48750.00元、律师费8万元。这和主张债权没有任何关系,何来因主张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的判决,且律师费开庭时被上诉人并没有发生,是事后补证的,应属无效证据,这点从一审x1年4月8日开庭笔录第10页倒数第三行法官的问话中能得到印证,法官:“律师费必须要先交”,否则法院无法支持” 。但是一审法官还是错误的支持了无效的证据。律师费的诉讼,我们认为也是被上诉人和律师合伙串通,试图通过法院错误判决达到骗取律师费的目的,从整个庭审和上诉人交易的主观目的性都可以看出上诉人的恶意。

  最后,在一审判决书第二页第二面倒数第9行,法官也作出了错误的表述,“被告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房屋过户给原告蔡某”,而实际情况是“原告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房屋过户给被告于某”,第一页第二面第13行,原告的诉求是“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51675.00元”,而在第三页第一面第9行判决“被告人于某给付蔡某违约金52162.50元”,连关键的金额都搞错了。可见本该严肃的判决书,从认定事实、证据采信、到适用法律到判决书的表述都出现了严重的错误,是一份典型的畸形错误判决。

  人民法院的审判应该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从一审法院这份漏洞百出的判决书上,法官的随意性可见一斑!这样的法官执法,其公正性能令人信服吗?法治国家的目标能实行吗,一次不公的裁决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将本案发回重审,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人

  年 月 日

2023买卖合同 篇14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

  住所:_____

  证照种类:___________号码:_____ 电话:_____

  代理人:_____ 身份证号:_____ 电话:_____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

  住所:_____

  证照种类:___________号码:_____ 电话:_____

  代理人:_____ 身份证号:_____ 电话: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新、旧)机动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

  第一条 乙方有权出售属于自己的(新、旧)机动车,(或乙方受委托),有权出售车牌号码为:_____ 的(新、旧)机动车(见附件一:_____《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

  第二条 (新、旧)机动车状况

  销售车辆1:_____

  销售车辆车牌号码 出厂日期 已行驶公里数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编号

  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 有效期从 至 最后一次______年检时间

  车辆状况:_____ 销售车辆2:_____

  销售车辆车牌号码 出厂日期 已行驶公里数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编号

  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 有效期从 至 最后一次______年检时间

  车辆状况:_____ 销售车辆3:_____

  销售车辆车牌号码 出厂日期 已行驶公里数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编号

  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 有效期从 至 最后一次______年检时间

  车辆状况:_____

  第三条 价款

  (新、旧)机动车价格(不含税费):_____

  金额大写:_____

  (新、旧)机动车交易中所发生的税由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双方各负责一半( );所发生的费由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双方各负责一半( )。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1、付款方式(支票、现金):_____

  2、付款时间:_____

  第五条 验收时间、验收方式及交接时间、交接手续

  1验收时间:_____

  2验收方式:_____双方约定车辆由甲、乙双方当面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3交接时间、交接手续:_____车辆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车辆交接,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协助甲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并向甲方移交与车辆相关的各种文件和证明(见附件三:_____《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与乙方当面验收车辆,审验乙方提供的卖车相关文件和手续:_____

  2持本人(或本单位)有效证件,按规定与乙方共同办理车辆交易过户或转籍手续;

  3、车辆交接后在办理过户期间,车辆使用中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使用者自行负责;

  4、不得采取胁迫、欺诈、提供虚假文件或虚假证明等手段进行交易。

  5、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负责向甲方提供有关的文件和证明(见附件三:_____《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2、如实向甲方陈述车辆的状况,并保证车辆状况陈述的真实性,对隐瞒车辆存在的重大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

  3、协助甲方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4、因乙方原因致使成交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应接受甲方退车要求,解除合同、全数退还车款,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5、因出售车辆所发生的所有权或因乙方擅自转委托等问题,造成甲方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八条 变更和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单方解除合同或者单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实际损失向对方赔偿。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属违约行为,应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 %承担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 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约定采取下列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几项具体约定

  1、双方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规定进行交易,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一切损失;双方共同违法、违规造成损失的,其损失共同承担;

  2、乙方收取甲方全部购车款后,按规定向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4、本合同经签(或盖章)后生效。

  合同附件:_____

  1、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

  2、乙方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复印件

  3、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条款:_____

  买受人签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签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章地点 _________________ 签章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章时间 _________________ 签章时间_________________

2023买卖合同 篇15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种植玉米买卖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负责对玉米的种植生产。买受人负责对玉米种植生产的技术指导。

  第二条:出卖人应按照买受人的收购要求,向买受人承诺玉米的种植面积为__________亩,并按照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买受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玉米__________公斤。出卖人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条:出卖人生产的玉米,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买受人负责包销。每公斤的收购价为__________元。玉米交货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协商提高,若市场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交货的时间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日;交货地点__________

  第四条:买受人应搞好玉米种植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出卖人科学种植,防止玉米作物的病虫害,提高玉米的产量和质量。

  第五条:如果买受人需要统一向出卖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种子__________ 元/公斤;化肥__________元/袋;农药__________元/瓶。

  第六条:因买受人在出卖人生产过程中因其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出现质量问题;或因提供的技术指导出现失误,买受人应当负责对出卖人的经济赔偿。

  第七条:出卖人由于不按买受人的技术要求和所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质量标准生产;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第十条: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买受人: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买卖合同 篇16

  供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二、品质保证:原厂包装、原厂标准。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供方负责送货至需方公司所在地,供需双方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

  四、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

  五、产品保修责任: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主机保修24个月,人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坏除外,保修期满后供方负责使用原厂配件进行有偿维修。

  六、付款方式:货到当日内支付总额的80%,十日内付清其余20%。

  七、违约责任:供方不能按时交货每延迟一天需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需方于付款之日不能按时付款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事项: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2023买卖合同 篇17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订购的禽蛋名称、规格及质量要求、价格、数量如下:

  第二条 禽蛋包装采用以下第 项:

  (一)甲方自备包装箱;

  (二)甲方向乙方租用硬塑箱及木箱,租用费用 元。

  第三条 禽蛋交付时间为 。交付地点为 。

  交付方式为 。

  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自收到禽蛋之时起 小时内完成验收。乙方逾期未验收的视为禽蛋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当收龋

  第五条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 元,结算时,预付款冲抵总价款。

  第六条 禽蛋价款按月结算,结算方式采取以下第 项:

  (一)现金结算:乙方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银行结算:乙方在禽蛋验收合格后 日内,把相应价款汇入甲方开户银行 ,帐号 。

  第七条 甲方每月交付的'禽蛋数量(公斤)可在第一条约定的基础上超、欠5%。

  第八条 甲方交付的禽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应按乙方要求予以补足、更换或退货,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其损失。

  甲方迟延交付禽蛋的,按“延迟时间(天)×迟延禽蛋价款(元)×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延迟交付禽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其损失。

  乙方迟延支付价款的,按“延迟时间(天)×迟延价款(元)×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延迟支付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其损失。

  第九条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 工商行政管理局调解;也可按照下列第 项办理:

  (一)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电话: 邮编: 电话:

  签订时间:

2023买卖合同 篇18

  买卖合同纠纷

  解决合同纠纷的解决有四种途径,即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通过合同当事人根据法律和合同的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决,或者通过调解即由民间组织根据自愿和合法原则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加以解决,这两种方式最省事、最简便易行。其次,依据合同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解决纠纷的方式,较之向法院起诉来讲,也利于案件的迅速解决和减少解决费用。当然通过诉讼解决虽然耗时长、费用高,但这却是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最重要、最权威的途径。

  一、协商解决

  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既不应采取消极拖延的办法,也不应采取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的办法自行行使法律处分权,因为这两种做法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解决纠纷,双方是建立在互谅互让、平等磋商的基础之上,不影响团结以及今后的继续合作,还可以节省时间、人力和费用,所以,应该更多地采用这种方法。

  对于需债务人偿还债务而其一时又无力偿还的,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协商解决:

  1)、分期偿还。如果债务人因产品积压或者因外债收不回来而暂时无力偿还的,那么可以待积压的产品推销出去后,或者外单位的欠款收回后偿还。如果因管理不善暂时亏损但尚未公告破产的企业,经过努力还可以通过改善经营管理尽快扭转亏损的,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分期分批还款计划。这样做不仅可以使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得以实现,还可以使债务人积极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改变无力偿还债务的被动局面。

  2)、实物抵债。如果债务人因产品严重积压没有资金偿还债务时,还可以经过双方协商采取以产品抵债的办法来解决。以产品抵债,既可以帮助债务人推销积压的产品,又能起到偿还债务的作用,将“死物”变“活物”,这对国家、对当事人双方都是有好处的。另外,以实物抵债也可以采取由债权人代理推销产品的办法,用实际推销的货款来抵偿欠款。

  二、仲裁解决

  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一定的机构以中间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和义务上作出裁决。用仲裁的方法解决合同纠纷是常用的'一种方式。

  当事人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应注意以下问题:

  1)、仲裁期限。当事人一定要抓住时机,在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有效期限内,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因错过时机而丧失自己申请仲裁的权利。

  2)、仲裁机关及管辖。根据合同仲裁条例的规定,合同仲裁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的合同仲裁委员会。案件管辖原则是,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关管辖。因此,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3)、仲裁效力。通过仲裁机关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后,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如果调解不成,仲裁机关最后作出的仲裁裁决便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遵守,否则,法院则要强制执行。

  三、诉讼解决

  当发生合同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企业通过诉讼来解决合同纠纷的也越来越多。

  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2)、诉讼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保全。诉讼保全是一种民事诉讼法律制度,是指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而对一方当事人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提供担保等措施。根据这一制度,在诉讼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有可能很快灭失或被隐藏、转移,使自己申请给付的诉讼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就可以在法院作为判决之前,先行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以保证自己权利的实现。当然,申请诉讼保全的一方,应有胜诉的把握,否则,如果将来败诉了,则要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诉讼保全所遭受的财产损失。

  4)、调解及判决。法院受理一方当事人的起诉后,首先要进行调解,如果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调解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要认真执行,否则,法院将强制执行。如果法院调解不成,则要作出判决或裁定,当事人对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或接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超过了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的,那么一审判决或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执行。当然,如果当事人认为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在不停止判决、裁定执行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023买卖合同 篇19

  销售合同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编号:用条款。本通用条款适用于通用条款生效之后的所有的买卖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本通用条款有效期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该通用条款到期时,如买卖双方有后续交易,且对条款中内容完全接受,则该通用条款有效期顺延一年;如一方对条款提出修改或异议,经双方同意,可修改本通用条款,修改后的通用条款有效期顺延一年。

  第一条 销售合同总价

  销售合同总价若为人民币为计价单位的,则为已包含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的总价;若为美元的,则为未包含关税及增值税的总价(cip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买方自行负责产品的所有报关完税手续及相应的费用,如买方委托卖方办理有关手续的,买方应当另外支付卖方相应的服务费,具体费用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

  第二条 产品的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

  货物的所有权和毁损风险自产品臵于合同约定的交货点之日起转移至买方。

  第三条 产品的交付

  1.包装:卖方提供产品的标准包装。

  2 卖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并交予收货人;如买方变更交付地点或收货人的,应当在收到卖方出具的《产品备齐待运通知》之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买方承担。同时,如买方变更交付地点及收货人导致卖方多支出的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这些费用均由买方予以承担。

  第四条 产品质量保证及验收验货期

  1.销售合同项下产品的规格、技术标准参照之前已经提供的有关《产品手册》。

  2.卖方对产品提供终生有限保证,其中产品的非电气部件终身无材料和工艺瑕疵;所有安装于产品内或产品上的电气部件,自购买日起十二个月内无材料和工艺瑕疵;对买家的补偿仅限于替换及安装因材料或工艺瑕疵而失效的部件,其中安装仅适用于非地面车辆应用;买方指定选用的所有其他制造商产品适用该制造商的保证;其他有关保证信息可查阅网站。除承诺的保证以外,任何其他产品的保证都不适用于产品。

  3 质量保证的除外情形:

  (1) 未按产品的技术要求或是《产品手册》的要求进行安装、操作、使用、保养及检修的;

  (2) 买方人员或第三方人员故意的破坏或是疏忽导致的损坏;

  (3) 产品正常的损耗;

  (4) 未经许可的改装而造成的损坏;

  (5) 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坏;

  (6) 其他与制造商及卖方无关的情形。

  4 买方在收到卖方产品时,应当当场对产品的数量、重量及外包装进行清点、检验,并在相应的货运回单上予以明确记载;买方应当在收到卖方产品后的3日内,及时对产品进行检验,如认为不符合双方合同约定或《产品手册》中的相关标准,应当在收到产品后的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买方未在上述验货期内,对产品数量、规格、质量等提出书面异议的,将视为产品符合双方合同的约定。

  5.双方同意,如买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将交由产品的制造商*公司,按照《产品手册》的有关标准进行检测,异议的提起、产品的检测等流程见本合同附件《产品退检流程》。制造商对产品的检验结果对买卖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可基于检验结果就是否退换货进行协商。

  第五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超出买卖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通用条款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包括在国际商务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事件。

  2. 发生不可抗力,买卖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一项公正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降至最小。3.在所有不可抗力的情形下,卖方对交货迟延、未交货或者产品质量等均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违约条款

  1. 销售合同签订后至卖方实际交付前,如买方退货的(包括部分退货)或是买方收货后不是由于卖方质量原因,买方退货的,卖方有权收取退货产品货款的30%作为违约金;在报价单中标有“*”的是为买方特别定制产品,卖方将收取该产品的全部货款作为违约金。

  2买方延迟支付货款的,还应当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的违约金,支付标准为按年利率10%收取,即延迟天数/365x未付货款金额×10%。如买方延迟支付的(包括未全额支付定金的),交货期顺延;延迟支付超过30天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3基于销售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由于买方的原因导致卖方无法按期送货的,或是买方未按约定日期提的,卖方将向买方收取未交货物价值的0.2%/天的仓储费用。因买方的原因超过约定的交货期30天后,卖方可单方面取消订单。

  4 如确实为制造商和卖方产品的质量或交付原因,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的责任仅限于按照保修条款对于产品进行退换。除以上赔偿外,不接受任何其他关于产品情况或者产品使用方面的陈述,无论明示或者暗示,保证及责任条款,并且在任何情况下和均不承担买方或者第三方的.任何直接和间接的损失,也不承担任何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 知识产权及保密

  1.对于买方所购买的产品以及产品所涉及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技术标准、产品说明等,制造商均保留所有有关的知识产权,对于一切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权利人都将通过有关途径进行索赔。

  2 对本通用条款和适用于本通用条款的所有的销售合同,买卖双方均具有保密义务,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进行披露。

  第八条 买方承诺及保证

  1 .本合同产品的生产商系*公司,故产品的销售必须完全符合商务部有关产品出口销售的规定,具体注意事项见本合同的附件《出口控制通知》。买方承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对此些规定有了完全地、充分地了解,买方签署本合同的行为是表示对此些规定的接受,同时愿意承担因违反此些规定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2. *公司有着严格的反商业贿赂规定,买方保证,将与卖方共同遵守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的附件《诚信承诺书》。

  第九条 通用条款及销售合同的生效及送达

  1. 本通用条款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通用条款正本壹式贰份,由买卖双方各执壹份。

  2. 本通用条款中记载的买卖双方地址为今后双方寄送与本通用条款包括与之相关销售合同的收件地址,一方如需变更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如果销售合同中的文件发送地址与通用条款不一致,以销售合同为准。

  3. 本通用条款以及依据本通用条款签订的销售合同的内容以中文为准。如果中文和英文不一致,应以中文为准。

  4. 依据本通用条款签订的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销售合同正本壹式贰份,由买卖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条 通用赔偿

  买方应保护,赔偿,并保证卖方及其附属公司和各自的管理人员,董事,雇员,代理人,受雇人,分包商,经销商免受任何性质由于以下两种情况引起的索赔,要求,诉讼,判决,负债,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及损失。

  (一) 买方违反任何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陈述,担保,公约或义务;和(二)由于买方的行为或遗漏引起的第三方索赔

  引起的

  第十一条 准据法及管辖

  本通用条款的解释、效力及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双方如有争讼,任何一方均可向卖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补充协议

  本通用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以书面形式订立补充协议。

  合同附件:

  1.产品退检流程 2.出口控制通知 3.诚信承诺书

  附件一

  产品退检流程

  1.产品可提供终身有限质量保证。

  2. 产品的使用应遵守*公司的安装及使用说明。若客户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先联系销售工程师协

  助解决。

  3.若客户需要将产品退回*工厂进行检测,请联系销售工程师,由他们负责协调产品退检流程。申请产品退

  检必须遵守以下几点: a.产品没有遭受到人为破坏。

  b.客户必须提供真实、必要的产品使用情况。

  c.若产品曾接触过非惰性介质,必须提供该介质英文版的msds或产品安全数据

  d.使用过的产品必须经过清洗,提供英文的清洗说明,保证退检产品内外无污物、无残留介质。

  4.*工厂在接收到必要文件和退检产品后1至2个月后, 出具退检报告,由销售工程师将报告转发给客户,按报告

  的结果处理问题。

  5.经*工厂检测,无工艺或材料缺陷的产品,不予修理或替换。

  附件二

  出口控制声明

  此通用条款项下中所有销售合同中的产品,技术或者软件都是按照出口法规提供。严禁违背法律对此合同中所有产品,技术或者软件进行出口,再出口,销售,再销售,转让或者转移的操作。此外,买方有独立的义务遵守出口法规和所属国的进出口法规。

2023买卖合同 篇20

  需方:(简称甲方)

  供方:(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宣城水东亲心谷一期健康养生中心、游客接待中心建设工程的钢材买卖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2、施工单位:

  3、工程名称

  4、工程地点:

  第二条、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产品名称牌号

  商标规格

  型号生产厂家单价

  (元/吨)计划

  数量(吨)总金额

  螺纹钢、线材8-25mm马长江参照安徽合肥“我的钢铁网”当日价格下浮50元/吨约1500吨

  新兴

  富鑫

  贵航

  临钢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1、上表中的钢材单价为供方送到工程施工现场的价格,该价格已包含了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

  2、税率为17%,税金按照实际供货价款金额计取由供货方承担,供货方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上表中的数量为计划数量,最终结算货款以双方实际交付量为准。

  第三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所提供的钢材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499.2—20xx钢筋混凝土用钢标准规定以及其他相应国家标准,钢筋直径的偏差值必须控制在GB1499.2—20xx表3中的数值规定;若达不到该标准规定,甲方有权拒绝签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按照本合同第十条条款处理。

  第四条、交货时间、方式:

  1、甲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分批次向乙方购买所需要钢材,甲方每次要货时应提前三天把需要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等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两天内将所需要钢材送货到工程施工现场。

  2、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按规格,自行备车送货到工程施工现场,并自行组织装卸货物。

  第五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铁皮整件包扎,不回收。

  第六条、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1、螺纹钢,按国标理论计算重量;圆钢,按国标理论计算重量,但钢筋的规格直径必须符合国标规定。

  2、线材,甲方对线材可按吊牌或过磅抽检重量,若乙方货单数量实际少于过磅抽检重量的3‰时,同批次所供货单重量按该过磅抽查重量缺少比例的3倍扣减。

  3、甲方必要时可以对磅秤进行检查。

  第七条、验收标准、方法:

  1、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乙方必须随车附带有效的钢材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应提供厂方的生产许可证。甲方安排验收人员对进场钢材进行数量以及表观质量验收;如质量有异议,甲方负责送有关检测机构检测,若检测该批次钢材为不合格钢材由乙方负责退回,检测费用和运输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除重新补齐合格钢材外,还需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货物签收和核对方法:

  甲方授权数量签收人员卢纯荣(李茂龙),联系电话:,签收人员仅对货物的数量和外观质量进行签收,无权对价格、金额、违约金等进行调整或结算;超出授权范围,甲方有权不予认可;未经书面授权变更签收人员的`签单,不能作为双方结算凭证。

  第九条、结算方式、支付方式及期限:

  1、每月 25 号,乙方凭上述数量签收人员签字的送货单,报到甲方财务部门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后,再由甲方项目负责人陈建新和(或)甲方授权结算人员 签字确认,结算单据方可生效。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选择A (A?B)种期限、方式结算:

  A、乙方根据结算单据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结算单、送货单和发票(三者同时具备)后当月内,支付乙方钢材款的100%。如逾期支付的,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六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所产生的违约金须在20xx年9月1日前全部付清。

  B、乙方同意为本工程项目垫资万元,货款的结算方式为:

  ①在垫资额度 万元以内(含本数),乙方不向甲方计取利息;达到该额度的,乙方即可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结算垫资部分货款,垫资部分货款自结算次日起按日息万分之三由甲方承担垫资利息。

  ②超过垫资额度 万元部分的货款,甲、乙双方应每月结算一次,且甲方应于结算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该超过垫资部分的货款支付给乙方,如逾期支付的,自第六日开始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③垫资部分货款,甲方同意在本工程主体封顶后_ (建议时间为三个月左右)个月内付清。如逾期支付的,甲方同意垫资部分的利息自逾期日起从日万分之三提高至日万分之五,但不另行计取违约金。

  3、甲方所付款项均系优先用于支付货款本金和垫资款本金,再支付垫资款利息、逾期支付货款违约金;甲方如确有违约逾期支付货款须承担违约金的,违约金应在最后一期货款支付的同时一并结算支付。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迟延供货,除赔偿甲方损失外,迟延期间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应供货物价款的万分之六计算;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商标、规格、厂家、质量不符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负责调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同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如乙方未按合同履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除赔偿甲方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未履行部分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供、需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2、当价格降幅达15%以上时,双方协商调整价格,协商不成需方可解除合同。

  3、乙方在结算单或送货单上等单方制作的任何条款或文字说明均不视为双方的约定,也不得作为变更本合同的依据和条件,如合同单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如需调整,须以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中如甲方出具了盖有项目部“工程技术资料专用章”的有关结算、签收单或欠款等的凭证的,不得作为合同的结算依据。

  5、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提供税务发票,甲方可以拒绝支付货款,由此导致甲方延期支付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此期间的违约金或利息等。

  6、甲方的税务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户名: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银行账号:;地址及电话:。

  7、乙方税务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户名: ;开户行:;银行账号: ;地址及电话: 。

  第十二条解决争议方式: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其解决争议方式为向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双方公司合同专用章或法人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需方(盖章):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2023买卖合同 篇21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买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卖方(下称乙方) :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

  1、名称____________ 品种_____型号_______ 规格_______花色_____

  2、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1)按照_______标准执行 (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 。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主管部门标准或自行约定的。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 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2、验收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第六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大写 )___(小写);总价:___(大写)___ (小写) (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作为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收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作为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5、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处约定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

  第十一条附加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种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

2023买卖合同 篇22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现就乐分商城五金建材的.采购及供货事宜,经充分协商,同意按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本次合同乙方能够承担甲方在产品出厂前变更产品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或包装的风险和签订合同期与产品供应期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二、合同价款:本合同采用乐分商城安装竣工完毕,多余材料由甲方退回乙方,按照实际用料结算,其单价不随市场价格波动而调整。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叁万陆仟柒佰伍拾玖元整(¥36759.00元)(总货款为39105.00元,乙方让利总货款的6%)见附件签字签收。合同价为不包含税金外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乙方须提供甲方竣工验收所用材料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合同供应五金建材规格、价格明细

  详见本合同签字签收附件,其规格、数量可能因现场实际安装情况有小幅调整。

  四、支付、结算方式:

  1、甲方无预付定金。2、乐分商城水电安装完毕根据实际安装签字签收用料结清。

  第2页

  五、质量标准:执行以下国家标准中合格标准。

  GB/T12666.1-20——单根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

  GB/T2951.12-20——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GB/T3048-20——电线线缆电性能实验方法

  GB/T7594-1987电线电缆橡皮绝缘和橡皮护套

  GB50168-2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17-20——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T12706.1-20——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GB50411—20——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GB50303-2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按规定经济宁相关部门复检合格,每种规格型号建材按照要求包装,每盘电缆中间均不能出现断头,电缆每米长度偏差不得大于0.5%。若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方可采取拒收、退货等处理方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六、交货时间及方式:根据甲方要求时间及地点

  七、其他约定:

  1.乙方除提供货物外,还应随货物向采购方提供交付货物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

  2.未尽事宜可协商解决。

  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户名: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2023买卖合同 篇23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 ;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 ;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⑴按照 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⑵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⑶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在约定时间不能按期交货,乙方允许甲方顺延交货日期15天)。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4、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验收   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损失风险   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   2、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   3、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乙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 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的异议;乙方未及时提出异议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乙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九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支付的款项,乙方自愿放弃主张定金责任。   2、甲方所交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如同意利用货物,应按质论价;如乙方不能利用的,应依据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调换、修理、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十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若自提货物未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的日期提货的,应以实际逾期提货天数,每日按货物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 %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   3、甲方为维权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用、交通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甲乙双方也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 日   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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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买卖合同 篇24

  风险转移是货物买卖合同中最实际的一个问题,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平衡。我国《合同法》对货物买卖合同的风险转移作出较为详尽的规定,弥补了我国原《经济合同法》和《涉外经济合同法》的一大缺陷,解决了我国国内合同立法与我国加入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衔接,完善了我国货物买卖合同法律制度。

  一、风险的含义

  风险,在不同的范畴有着不同的含义。在法学范畴,我国学者通常认为,风险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货物可能遭受的各种意外损失,如盗窃、火灾、沉船、破碎、渗漏、扣押及不属于正常损耗的腐烂变质等等。我国《合同法》和一些国际公约所涉及的风险,是指货物的毁损、灭失的危险,即货物发生毁坏、灭失的可能。

  但是,法律规定,并不是对风险作诠释,而是用来确定买卖当事人对这些可能发生的货物毁损、灭失承担责任。《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6条作了这样的表述:“货物在风险转移到买方承担后遗失或损坏,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并不因此解除。”这实际上是规定货物发生损坏或灭失时买方是否有支付价金的义务。这个问题在德国法上被称为价格风险。把风险视为价格风险,并没有揭示出风险这一法律概念的真正含义。如果买方未能及时领受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卖方出卖标的物质量不符合同要求,风险则由违约方承担,许多国际公约和贸易规则以及国内立法都是这样规定。在这种存在违约的情况下,风险应当由违约方承担。我国《合同法》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合同履行不存在违约时,风险似乎就是价格风险,但在这种存在违约的情况下,风险不仅仅指价格风险。风险转移与价格风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风险的真正含义应是仅指承担风险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承担货物损坏或灭失的责任,而不得要求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承担责任。我国《合同法》也是在这个意义上规定风险,不是将风险规定为价格风险。《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从国际民间习惯发展起来的贸易规则和许多国家国内立法如《经互会交货共同条件》、《法国民法典》等都是从广义上看待风险这一概念的。

  二、风险转移的时间

  风险转移的主要问题是风险在何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这个问题是一个最有实践价值的问题,也是一个颇有争议的理论问题。有的学者将风险转移与合同订立结合在一起,即订立主义;有的学者则将风险转移与货物所有权转移结合在一起,即所有权主义;还有的学者将风险转移与货物交付结合在一起,即交付主义。每一种理论都影响着立法和司法实践,如现代瑞士法和罗马法采用订立主义,英国法和法国法以所谓“物主承担风险”的原则采用所有权主义;美国、德国、奥地利以及我国的《合同法》以货物交付时间来决定风险转移的时间,采用交付主义。相比较而言,以货物交付时间来决定风险转移时间与以货物所有权转移来决定风险转移时间更为合理和明智。因为,所有权的移转是一个抽象的不可捉摸的甚至是难以证明的问题。而且,所有权的移转与货物的实际占有控制并不一致。在所有权未发生转移货物却已实际交付的情况下,要对货物已失去实际占有、控制的一方对货物的毁损和灭失风险来承担责任,不仅是不合理,也是不公平的,不利于交易的发展。因此,现代货物买卖规则以及多数学者们的看法,都是以交货时间来决定风险移转时间,不采用货物所有权转移这一瞬间来决定风险转移时间。我国《合同法》也采用交付主义原则,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三、风险转移的条件

  风险转移以货物交付为标准,这是风险转移的基本条件。那么,什么是货物交付就成为至关重要的问题。货物交付,通常情况下是卖方将货物的占有和实际控制权移交给买方。在货交承运人这种情况下,卖方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就履行了交付货物的义务。承运人领受货物视同买方之代理行为,风险也随之转移给买方。因此,货物风险移转的基本条件是货物的交付。值得注意和具有研究价值的是货物风险转移基本条件之上的货物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问题。

  (一)货物的特定化条件。

  卖方交付货物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将货物特定化。所谓货物特定化就是把处于可交货状态的货物无条件地划拨于合同项下的行为。虽然货物特定化是货物所有权转移的前提,但在货物风险转移的问题上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同一卖方把交付给不同买方的货物存放于一起发生货物部分毁损或灭失,而这些不同的买方都是逾期未领受货物,在这种情况下,就涉及不同买方的风险责任承担的划分问题。应当认为,货物特定化也应是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在卖方实际交付货物的情况下,货物实际上已是特定化。但在货物未实际交付给买方或承运人的情况下,货物未特定化,就不发生风险的转移。如卖方将货物存放于仓库由买方提货,按通常的认为,货物的风险自约定的买方提货时间来决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如果在约定的提货时间后,卖方仓库的货物发生部分毁损或灭失,那么,到底是卖方自己的货物还是交付给买方的货物发生毁损或灭失?到底由谁来承担货物毁损或灭失的风险?这就涉及到货物特定化问题。货物特定化不仅有利于防止卖方将自己毁损、灭失的货物称作交付给买方的货物而进行的欺诈,而且,有利于促使买方注意风险的转移,适时履行合同。货物特定化是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这就要求卖方在货物交付时间到来以前,将货物的数量、存放地点等书面通知买方,并在准备交付的货物上打上标志如买方的单位名称等,将货物特定化,即将货物划拨到合同项下。特定化的货物的风险在货物交付时间时就转移给买方。

  一些国际公约或贸易规则对货物特定化是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也作规定,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7条第二款对货物特定化条件作了这样规定,“但是,在货物以货物上加标记,或以装运单据,或向买方发出通知或其它方式清楚地注明有关合同以前,风险不移转到买方承担。”但我国《合同法》对货物特定化作为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并没有作出规定。我国《合同法》第104条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本法第141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这里的置于交付地点,是否可以看作是对货物特定化是风险转移前提条件所作的规定?置于交付地点实际上是卖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条款所规定的义务,不应认为是对货物特定化所作的规定。如果合同约定在卖方仓库交货,卖方仓库的库存商品有可能是合同订立之前生产,也可能是合同订立之后生产,在卖方尚未将货物特定化之前,库存商品并没有划拨到与买方订立的合同项下,仍是卖方的待售商品而不是已确定买方的待发运商品。因此,置于交付地点的意义不是将货物特定化。在司法实践中,强调货物特定化就成为很有必要很有意义的问题。因此,货物特定化应当是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在这里,卖方负有将货物特定化,书面通知买方已将货物划拨到合同项下的义务。

  (二)货物的品质担保条件。

  如果货物的品质不符合合同要求,货物的风险是否发生转移。我国《合同法》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这条规定的含义,应是标的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情况下,由出卖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前提条件是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如果买受人没有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解除合同,风险是否应无条件地由买受人承担呢?

  品质担保是卖方的一项重要义务。卖方应当保证交付货物的品质符合合同要求。因为,货物的品质直接关系到买方订立合同的目的能否实现。因此,卖方的品质担保应是无条件的。只要货物的品质不符合合同的要求,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无论买方是否拒绝接受或者解除合同,一概由卖方承担。对于不符合合同品质要求的货物,买方接受,实际上是合同双方变更了合同的品质条款,而不是履行原合同条款。因此,不涉及到原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转移问题。因货物的品质问题而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前提是买方对货物的验收确认。没有验收确认品质不符合合同要求,拒绝接受货物或解除合同无疑可能会是一种违约。因此,解除合同是否提出不应是由买方承担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条件。特别是在货交承运人等情况下买方实际占有、控制货物并对货物品质检验确认以前,发生货物毁损灭失,这些风险由买方来承担是极不公平和合理。

  我们认为,卖方始终对品质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的风险承担责任,直到买方同意变更合同的品质条款接受卖方提供的这些品质不符合原合同品质条款的货物。这样,有利于促使卖方诚实地提供符合品质要求的货物,促进交易的公平和安全,防止卖方将不符品质要求的货物风险转移到买方,取得符合品质要求的货物相等对价的商业欺诈行为。而且,从交易公平来说,卖方不能因为提供品质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而取得品质符合合同要求货物的同等价值的对价。因此,我们认为,货物符合约定品质要求是货物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

  采用风险应于交货时转移这一基本原则,就应当认为卖方品质担保是风险转移的一个前提条件。如果卖方没有提供符合合同品质要求的具有商业适销品质的货物,不能认为卖方已履行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虽然交货义务与货物交付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但从有利于交易的公平与安全,避免商业欺诈的原则出发,可以这样认为,卖方交付货物所发生的风险转移是符合合同品质要求的货物的风险转移,这些货物的风险在卖方交付时转移给买方。也就是说,卖方提供符合合同品质要求的货物风险与不符合合同品质要求的货物风险,是两类不同货物的风险。卖方履行合同所交付货物的风险转移,只能是符合合同品质要求的货物所能发生。不符合合同品质要求的货物即使在形式上是卖方交付了货物,但仍不能认为卖方按合同要求交付了货物。既然卖方未交付约定货物,约定货物的风险就不能随着不符合合同品质要求的货物的交付,转移到这个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即买方。因此,就双方已订立的合同来看,货物的风险转移,双方的意思表示是明确的、确定的,那就是符合合同品质要求的货物的风险转移,只有这些符合合同品质要求的货物的风险,才能转移到买方。至于买方同意卖方提供不符合合同品质要求的货物,前面已述,那是双方变更了合同的品质条款。这与我们要讨论的货物风险转移,不是基于这样一个确定的明确的合同的前提,不是同一回事。

  再说我国《合同法》第148条的规定,品质问题对货物风险转移的影响,前提条件是买方拒绝接受货物或解除合同。《合同法》明确规定合同当事人能够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情形只有两种:即预期违约和根本违约。在货物买卖合同中对货物风险转移有关的只有根本违约。在这种因品质问题而构成的根本违约情况下,在买方检验确认货物品质同意接受货物之前,货物的风险实质仍由卖方承担。因为一旦发生货物毁损、灭失,任何一个理性的买方都会以根本违约解除合同或拒绝接受货物。这样,货物的品质问题构成货物风险转移的障碍。但是,虽然第148条也是把卖方的品质担保作为货物风险转移的一个前提条件,我们仍以为这样的表述是不妥当的。品质保证始终是卖方的一项义务。第148条规定最好能表述为:“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买受人同意接受标的物之前,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我们这里强调的是同意而不是实际占有、控制。强调品质保证是货物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有利于促使卖方诚实、谨慎履行合同,交付符合合同品质要求的货物,促进交易的安全与公平,而且,从货物风险转移这方面来保障合同的诚实信用原则。

  (三)关于单证交付的条件问题。

  卖方交付货物,没有按照约定交付有关单证或资料,货物的风险是否发生转移,要看单证或资料的性质而定。对于资料,不构成买方实际占有控制货物的障碍,应当认为不是货物风险转移的条件。即使卖方没有交付资料,不影响货物风险在卖方交付货物时转移。

  对于单证来说,单证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买方实际占有、控制货物所不必需的单证,如空运单、保险单证等;另一类是买方实际占有、控制货物所必需的单证,如提单;对于前者来说,与卖方交付货物所附的资料一样,不是货物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因为是否随货物交付不影响买方实际占有、控制货物。对于后者来说,应该认为是货物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如果卖方交付货物给承运人而未交付提单给买方,仍对货物保留形式意义上的所有权和占有权,买方就不能实际取得对货物的占有、控制权。因为,提单是货物运输的证明,更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谁拥有提单,谁就拥有提单所载明的货物所有权,谁就有权取得实际占有、控制货物的权利。我们把代表所有权凭证的提单交付,作为货物风险转移的条件之一,并不意味着我们在货物风险转移上采用所有权主义。提单交付之所以成为货物风险转移的条件,是因为提单是否交付,关系到买方能否实际占有、控制货物,关系到卖方是否自愿转移实际占有的货物给买方,即卖方是否向买方交付货物。在不需要凭单证提货的货物运输中,买方向承运人提取货物不存在任何障碍,卖方自愿转移实际占有的货物给买方,卖方已向买方交付货物,风险当然发生转移。因此,卖方没有交付提单,占有权不发生转移。对货物风险转移来说,没有交付提单,买方始终不能实际占有、控制货物。买方投有提单,承运人不可能无单放货给买方自找麻烦。在这种情况下,取得提单是买方取得货物实际占有控制的前提条件。一般都认为,交货应定义为自愿转移实际占有的货物。卖方没有交付提单,就不能认为卖方已交货。因为没有交付提单,实质上没有自愿转移实际占有的货物。卖方可以持提单提取自己交运的货物或者将提单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卖方原意对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无论货物是否仍在运输途中或是在承运人处买方逾期未提取货物,只要卖方未实际交付提单类单证,货物的风险不发生转移,仍由卖方承担。提单类单证的物权凭证性质,决定这类单证应是货物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

  我国《合同法》第147条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从条文的含义来[[看,只规定了按约定未交付单证和资料的情况下货物风险的转移情况。对于交付单证和资料没有约定,货物的风险转移又将如何呢?实际上,《合同法》将卖方交付单证和资料的情况分为按约定或没有约定是没有实质的意义。对于单证和资料对货物风险转移的影响力来说,应当是从单证和资料的性质来说。不影响买方实际占有、控制货物的单证和资料,无论是否按约定有否交付都不影响货物的风险转移。卖方自愿转移实际占有的货物,买方能够实际占有、控制货物,卖方交付货物的行为已经完成,货物的风险随交货而转移。这些不影响买方实际占有、控制货物的单证和资料,是否按约定有否交付,只是卖方在交付这些单证和资料上是否构成违约。对于那些构成买方实际占有、控制货物障碍的单证如提单,无论是否按约定未交付,都影响货物的风险转移。卖方即使是按照约定未交付这些单证,由于这些单证代表货物的占有权,表明了卖方未自愿移转实际的货物,买方不能实际占有、控制货物。这说明卖方未交付货物。对于采用交付主义的立法和司法来说,卖方未交付货物,货物的风险自然不发生转移,因此,这些单证是否交付,无论卖方是按约定还是未按约定,都影响到货物风险的转移。我国《合同法》的这一条规定很有加以完善的必要。

  (四)关于海上路货的条件问题。

  海上路货是一种特殊的货物交易,货物的风险转移有其特殊性。

  所谓海上路货,是指这样一种货物买卖,当卖方先把货物装上开往某个目的地的船舶,然后再寻找适当的买主订立买卖合同,这种交易就是运输途中进行的货物买卖,在外贸业务中称之为海上路货。一般认为,海上路货,简单说就是出卖运输途中的货物。对这类货物交易的风险转移,我国《合同法》第144条也作了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一般认为,海上路货的风险转移自合同成立时发生。但这种风险转移仍是有前提条件的。首先,卖方必须将海上路货的货物特定化,即在订立合同时,必须明确是全部货物或者是哪一部分货物划拨到合同项下。实际上从某种意义来说,特定化是将哪些货物的风险转移给买方,由买方来承担风险责任。

  其次,卖方对海上路货的货物品质担保义务是有限度的。这考虑到海上路货特殊的交易流转。因为卖方买受的可能是正在海运中的货物,后来又把仍在海运中的货物转卖给买方。因此,货物的风险自货物交给承运人时就转移给潜在的买方。上述这样的卖方,无法对货物品质进行检验确认,而存在的品质问题又不是这样的卖方所应承担的。因此,从有利于海上路货的正常流转,促进交易和公平,卖方对海上路货的货物品质担保义务是有限度的。这个限度就是一般情况下卖方不承担品质担保义务。即使货物存在品质问题,货物的风险自货物交付时就发生转移,货物交付的标志是合同的订立。但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存在品质问题而又不将这一事实告知买方,则货物的风险不发生转移。《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没有明确这类货物买卖的品质问题对货物风险转移的影响,但第68条仍规定了卖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尽管如此,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经遗失或损坏,而他又不将这一事实告知买方,则这种遗失或损坏应由卖方负责。”在买卖运输途中货物时,卖方的品质担保的有限度,对买方来说也是公平的。买方是在明知在途货物的风险存在的情况仍接受卖方的要约或给卖方以要约,表明买方自愿承担在途货物包括品质风险在内的风险。这种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可能存在品质问题的货物。即使标的物的确存在品质问题或遗失,也不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条款。但是,如果卖方明知货物存在品质问题或已经遗失,仍不将这一事实告知买方而与买方订立合同,这已是商业欺诈行为,违背合同最基本的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无效,货物的风险责任也由卖方来承担。

  第三,合同成立是这种交易的货物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于海上路货的风险转移采用订立主义。合同未成立前,货物的风险自然不发生转移。合同订立意味着卖方将在承运人实际占有、控制的在途货物划到合同项下,完成货物的交付。这与货物需要运输,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就完成货物交付在本质上并没有区别。合同订立,特别是通过合同订立将承运人实际占有控制的在途货物划到合同项下,由买方享有在途货物的所有权,标志着卖方完成了交付货物给买方的行为,货物的风险随着这一交货过程发生转移。这一交货过程形式上以合同订立为标志或者说以合同订立为载体。因此,我们说,海上路货的风险转移在合同订立时发生。我国《合同法》规定买卖在途货物,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转移,仍是采用交付主义而不是采用订立主义。所以说,货物的特定化仍是海上路货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

2023买卖合同 篇25

  1.本合同签订之前,各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充分协商,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可在合同中对其进行明确约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因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等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以遵循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为体现合同各方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各方当事人同意的内容。

  3.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各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4.在签订合同前,有关当事人应当出示必须由其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5.本合同所指“存量房买卖交易”是指已办理产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属证明书的房屋权属人再行转让房屋。

  6.本合同用于存量房买卖交易,一经签订,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及时持书面存量房买卖合同及有关资料到房地

  产交易登记机构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7.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或者从业人员不得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如有违反的,请向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反映(电话:)。

  8.卖方当事人应当慎重选择付款方式交割房款,为保护存量房交易和资金安全,尽可能选择银行托管的'方式交割房款,以减轻风险,避免引起纠纷。

  9.根据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前述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标准,是指向房屋买卖双方合计收取的费用标准。如发现中介机构超标收费的,可向物价部门反映(电话:)。

  10.买方当事人如需委托按揭机构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应当选择具备代办按揭资格的按揭机构,有关情况可登录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

  11.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买卖双方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如实申报交易价格,不得以低报、瞒报、漏报等方式偷税漏税,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2.本合同条款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没有约定的,可另行协商约定。

  13.本合同说明部分,各方当事人确认已经阅读,并签章如下:

  甲方(卖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乙方(买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丙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盖章):

  经纪人(签章):

  日期

  篇二: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身份证】【其他: 】

  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其他: 】

  号码: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乙方(买方): 【身份证】【其他: 】

  号码: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其他: 】

  号码: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甲乙双方当事人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房地产权属情况

  1.房地产地址(下称“该房地产”):

  2.房地产权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3.【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

  4.房屋使用性质:【住宅】【商铺】【办公】【其他:。

  5.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砖木】】,建筑时间: 。

  6.房屋共有情况:【无】【有】。

  7.该房地产【不存在】【存在】抵押等他项权利情况。

  8.该房地产以现状售予乙方,乙方或其代理人已认真查勘和了解该房地产的情况。该房地产:

  (1)【不带家私家电】【带家私家电】;

  (2)【不带租赁合同】【带租赁合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乙方同意连同现有租赁合同一起购入该房地产,甲方须协助乙方与租户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其他: 】;

  (3)【无户口】【户口未迁出,甲方应在 迁出】【其他: 】。

  9.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甲方保证所填写和提供的有关该房地产的权属情况真实,保证对上述房地产享有完整产权,保证上述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说明的其他情况,且没有侵犯第三人权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 计价和价款

  1.该房地产按整套出售并计价,总金额¥元整亿佰拾 万 仟 佰 拾 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选择【自行交割】【银行托管】的方式交割房款。

  1、 甲乙双方选择自行交割房款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整(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作为购房定金(首次支付房款时自动转为房款的一部分),并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2023买卖合同 篇26

  原告朱海林与被告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协商小货车的买卖事宜,由朱海林将其自己的一辆栏板跃进NJ1026D小型载货汽车,车辆行驶证号为琼D30594,出卖给潘世海。双方约定,车价为8000元。同日,潘世海向朱海林写下欠条一张,其欠条载明:“欠购车款捌仟元(¥8000)定于20xx年9月20日前付清。如果不按时付可按车价款壹倍处罚。欠款人:潘世海20xx年8月26日”。潘世海写下欠条交朱海林后,朱海林便同意潘世海把车开走,至同年9月20日潘世海未按欠条时间向朱海林支付购车款8000元,朱海林也没有将该车的相关证件交付给潘世海,双方因此引起纠纷。朱海林于20xx年3月17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潘世海支付其拖欠的购车款16000元,并承担车旅费100元。潘世海辩称,其本人已于20xx年10月12日将4000元支付给朱海林,按双方的约定,朱海林应办理好产权转让登记手续,而朱海林没有办理,因此,双方的口头协议没有生效,要求朱海林退回定金4000元,并请证人张桂铭出庭作证。一审中,潘世海提出反诉,要求朱海林双倍返还定金8000元,并要求朱海林支付为该车修理所付出的费用2420元。原审法院通知其缴交反诉费,但在法定期间内,潘世海未向原审法院缴交反诉费,原审法院裁定,按潘世海自动撤回反诉处理。一审中,朱海林对证人的证言予以否认。二审另查明,朱海林于20xx年3月间购买该车,总价款为35200元。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贸易部、机械工业部、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该车使用年限为8年。按使用8年计算,该车每天折旧费为12.05元。

  原审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所进行的交易是旧小货车,根据国务院贸易部发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

  第三条“旧机动车流通涉及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社会治安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各个方面,属特殊商品流通,必须在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的规定,原告所卖的旧货车,必须要在经过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方可进行交易,否则应视为交易无效。因此,原告擅自将自己的旧小货车卖给被告,其行为违反了《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故应视为买卖无效。对无效买卖所得的财产,应互相返还。因此,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购车款16000元和车旅费100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对于被告在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给原告的这一事实,由于被告向法庭提供在场证人张桂铭出庭作证,虽然原告否认,但根据双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度,被告有证人出庭作证,因此,被告主张的'可信度大于原告否认的可信度。对被告的这一主张,本院应予认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和参照贸易部发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原告朱海林与被告潘世海的旧车买卖无效;

  二、被告潘世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返还琼D30594号小货车给原告朱海林;原告朱海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返还4000元给被告潘世海;

  三、驳回原告朱海林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原告朱海林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审理认为,上诉人朱海林与被上诉人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达成口头买卖汽车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该协议为有效协议。协议约定后,上诉人将车辆交付被上诉人使用,被上诉人未按约定支付车款,其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

  上诉人将该车交付被上诉人,没有将该车相关的证件交给被上诉人,致使被上诉人不能正常的进行营运,上诉人的行为也应视为违约行为,也应承担违约责任。鉴于本案中,双方没有约定上诉人的违约责任,因此,上诉人的违约责任应视为与被上诉人的违约责任相等。本案中,双方均未完全履行协议,上诉人请求被上诉人将该车退回,被上诉人表示同意,故双方约定的口头协议可予以解除。由于被上诉人未按协议约定,将车款支付上诉人,也不及时将车退回上诉人,致使该车由被上诉人占用长达一年,因此,被上诉人应支付该车的折旧费给上诉人,其折旧费按每天12.05元计算,上诉人主张支付时间从20xx年8月27日至20xx年4月23日,共计239天,计2880元。上诉人上诉请求被上诉人赔偿用车款没有证据,不予认定。其上诉请求被上诉人赔偿精神损失费20xx元,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事实根据。原审判决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正确,应予维持。被上诉人主张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给上诉人,证据不足,不予认定。被上诉人在答辩中,要求上诉人双倍退还定金8000元,并要求补偿购买维修汽车配件费用2420元,由于一审中提出反诉请求,未按规定时间交纳反诉费,一审已裁定按其自动撤回反诉处理,被上诉人现主张没有理由。原审判决根据国务院贸易部颁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定双方的旧车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属适用法律错误。因为《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是属于部门的规章,并不是行政法规。目前,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未规定旧机动车交易必须在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故不能以此作为判决合同无效的依据,应予纠正。原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已支付4000元购车款,并判决由上诉人返还,其认定事实证据不足,应予以撤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xx)琼中民初字第65—2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二、撤销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xx)琼中民初字第65—2号民事判决第

  一、二项;

  三、解除上诉人朱海林与被上诉人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约定的汽车买卖口头协议;

  四、限被上诉人潘世海于本判决生效后十天内将琼D30594牌号栏板小货车(跃进NJ1026D)退还上诉人朱海林,并支付该车折旧费2880元给上诉人朱海林,逾期交车则每天按12.05元支付该车折旧费。

  从上述案例看,审理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不能以《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作为认定汽车买卖合同无效的依据。因为《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是国务院贸易部于1998年3月9日颁布的

2023买卖合同 篇2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装载和运输土石方工程,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承运土石方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并签订以下本合同条款。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土方运输工程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仙湖大桥(桥头)邕宁区政府新建地址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运输土方

  四、工程总量约1000万立方米。

  五、工程取费标准与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

  (1)按目前的运输路程为方的车子前二后八工程车带盖板,按单价为元人民币计算每车次计,包挖包运(税后价)

  (2)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按实际运输车数一天一结,结算时间为次日的上午10:_________________00收单算账,当日17时前付清运费,乙方进场施工后每台车每天扣除400元,每台车共扣4000元作为履约金,完工一次性返还。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车辆的进场手续和乙方施工的一切条件,确保乙方进场第二天车辆正常运输。在正常的情况下甲方确保乙方车辆一个月25个工作日以上。

  (2)甲方配合乙方妥善安排车辆的正常停放,确保车辆的正常施工,乙方的住宿由甲方提供场地和水电使用,乙方的吃住和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3)甲方必须按照乙方指定的账号付款结帐,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4)甲方保证作业区内道路路况具备运输条件及道路维修并办理南宁市城市建设管理局颁发的通行证,以上的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5)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开工,超过24小时的,由甲方补贴乙方每辆车每天500元人民币,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下雨,台风,地震自然灾害和当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对政治管辖区域内统一下达整改令等和道路需要停工维修除外。)凡乙方运输车辆如因超载、环保、噪音和城管、交警、治安等有关部门和社会人士阻拦、干扰被扣等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6)扣留车辆给甲方48小时时间与相关部门处理协调取回车辆并承担所有的发生费用,超过48小时则每一辆车每天按元赔偿;甲方保证路面正常通行(如乙方违反交规运输,车辆手续不合法,甲方概不负责)

  (7)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给乙方办理运输费用的结算,如甲方不能按时期支付乙方运输款时,从逾期付款的第2天起,乙方有权停工,停工期间按每天每辆车500元人民币补贴给乙方,因甲方问题停工超过5天的,乙方将有权终止承运合同

  (8)根据工程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运输车数量。

  (9)如因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检查,重大会议,节日期间要求停工的:_________________双方免责,不计赔偿,工期顺延。

  (10)严禁酒后驾车。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的责任

  (1)乙方只负责运输土方到卸土点后采取自卸形式把泥土卸在甲方指定点

  (2)在合同签定后,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在5日内调运输车辆进入场内投入运输作业,首次进场车辆为50台,预计七天内要达到100台车施工,并随工程开工情况增加运输车辆甲方应提前2-3天与乙方商议。

  (3)在施工合同期间乙方确保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到服从统一指挥调动,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施工安排。严格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和作息时间。按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施工场所进行施工作业。做到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交给乙方的任务。

  (4)乙方驾驶员,作业人员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和连带责任。

  (5)乙方车辆正常行驶后,如因不可抗因素(如地震,下雨,战争等)造成停工误工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工程量加大,需增加车辆,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尽量增加车辆;甲方另外增加车辆,必须与乙方协商并同意后方可增加,如乙方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可自行增加。

  (7)施工期间乙方不能随意退场、必须每天保证按甲方要求车辆数量施工,车辆正常维修保养除外,如乙方车辆无故退场,乙方必须补足车辆。

  (8)甲方提供住宿场地,车辆及私人财务由乙方自行看管。甲方提供乙方作业车辆停车地点工地现场。

  (9)为了顺利完成工程的施工任务,乙方在没有征得甲方的同意,不得中途无故退场或故意停工,中途无故退场或者中途无故停工需赔偿违约金五十万元给甲方。如中途甲方无故要求乙方退场或无故要求停工需赔偿违约金五十万元给乙方。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提交仲裁委员会当地法院处理。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附则

  (1)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合同。

  (2)同如遇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按双方协商同意的方案执行。如双方争执不清,可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3)此项工程完工前,乙方愿意,可与甲方签订两年的劳务运输合约,保证两年长期有土方运输工程。

  其他:_________________如乙方在工程建设中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凡进场的车辆人员由乙方进行保险。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义,补充协义及双方业务往来的相关票据和文件资料与本协义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有争议,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提交当地法律机构仲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与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乙方车辆到场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在双方结算运输帐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此合同附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023买卖合同 篇28

  买卖合同(样式二)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_____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_____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供货单位(乙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

2023买卖合同 篇29

  甲方(出卖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买受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____市____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的房地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对所售房地产所有权的声明

  1、甲方所售房地产是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购买的公有住房,已取得完全产权并符合上市交易的条件。房屋产权证号为:__。

  2、甲方房地产(以下简称该房地产)坐落于__;位于第__层共__间,房屋结构为__,登记建筑面积X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X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X平方米)。

  3、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抵押登记日期为: ___年 ____月 ____日,他项权利证证号为: 。 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出卖人应于 ___年 ____月 ____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4、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

  (1)、出卖人未将该房屋出租。

  (2)、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买受人为该房屋承租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关于房屋权属情况的说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赁情况的具体约定另附。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地产总金额为人民币 。该价款不含税费。

  2、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

  第三条 交纳税费的约定

  1、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税费由承担。

  2、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承担。

  第四条 房地产交付

  1、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及水、电、气的.读数等列表记载,在交房时一并交给乙方。

  2、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3、双方其他约定: 。

  第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甲方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内,共同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____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必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日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 %赔偿乙方损失。

  第六条 定金及交房保证金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交纳购房定金 X元。

  2、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地产,甲乙双方同意从交易总房款中预留 X元作为交房保证金。此款在甲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交付给甲方。

  3、关于交房保证金托管的约定: ;

  4、甲乙双方其他约定: 。

  第七条 违约责任的约定

  1、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和

  (2)不作累加):

  (1)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则乙方应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 向甲方按日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合同继续履行。

  (2)如乙方逾期付款时间超过 天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购房款总额的百分之 支付违约金;甲方也有权选择还是按本条上述第

  (1)项执行。

  2、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1)和

  (2)不作累加):

  (1)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则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总额的万分之 向乙方按日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2)如甲方逾期交房超过 天后,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购房款总额的百分之 支付违约金;乙方也有权选择还是按本条上述第

  (1)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合同。

  3、任何一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的百分之 作为违约金。

  4、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甲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2)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

  (3)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均已按规定交纳,单据交买房确认。

  (4)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甲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 ____日内迁出。

  (5) 该房地产没有租约。(如有租约另行约定)

  2、乙方承诺和保证: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____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双方其他约定

  1、 ;

  2、 。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年 ____月 ____日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年 ____月 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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