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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发布时间:2023-05-29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1

  活着,怎么样地活?为什么而活?这样的问题,只有我在无聊的时候,才会突然从脑子里蹦出来。可是以我的资质,实在是想不透,想不明这么高深的问题。

  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这样的问题仿佛有了微微清晰的答案。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平平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

  主人公福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作者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这叙说的语气也是平静的。

  福贵的一生充满了坎坷,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接连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让我顿时觉得心中一沉的是福贵的儿子在为县长的老婆因怀孕大出血,在献血时因抽血过度而死亡的片,所谓的医者仁心,竟然在性命攸关的时刻,活生生的将一个孩子抽血抽到嘴唇发青直到最后没了心跳,让我甚至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

  在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能隐隐约约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种种悲哀。从炼钢这一片段,可以凸显出,人们的无知。可见作者对当时的社会也是批判的。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打击去不断的接踵而来,而且死的方式总是那么的突兀。在这样一个残忍的社会和渐进变革的背景下,主人公的生活勇气令人惊讶。最后的结局是买了一头牛和自己相依为伴。可能有些人面对这样的事真的是会找根绳子上吊算了。福贵没有这么做,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他对生活还有期盼吗?他的内心是如此的强大,在苦根死后,他还安慰自己,说家里人全是自己送走的,这样很踏实。福贵的有一句话让我很印象深刻,他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他是拿自己跟龙二和春生打比方,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作者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如今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财富是越来越多了,人们却渐渐的迷失了,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可是,当拥有了这些之后,他们还能为什么而活呢?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当我们从竞争中得到生命的那刻起,就已经是一种生命。只有活着,你才可以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你才可以回顾昨天展望明天,你才可以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温暖。像福贵那样,到了年老的时候,可以静静地跟旁人讲述自己的过去点滴……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2

  最近拜读了余华的作品《活着》,作者认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余华认为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当向人们展示高尚。而他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眼光看待世界。所以他以异常冷静地笔触描述了福贵老人的一生,告诉我们活着就是活着。

  翻开血红的封面,主人翁一幕幕生活画面清晰呈此刻脑海里,合上书本已成记忆。福贵生于富贵家庭,年轻时放浪不羁,将家产挥霍一空,成为普通佃户。后被强征入伍,九死一生逃回老家。在那样的年代,生存不容易,福贵眼见着自我的亲人一个个死去,最终只剩自我和一条老牛。老牛是他因同情从屠夫手中买下来的,这印证了那句话:眼因流多泪水而愈益清明,心因饱经忧患而愈益温厚。

  福贵承受住了难以承受的苦难,垂垂暮年与老牛相伴,和老牛念叨着亲人的名字,唱着歌谣: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在我看来,生命是载体,而生活是资料。不管我们一生要肩负多少职责,或者经历多少磨难,再或者享受多少辉煌,都是由生命来承担。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看轻生命,同时还应当进取乐观地去应对那些或好或坏的事情。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向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杯具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

  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齐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向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所以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

  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可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所以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职责。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3

  提起余华,就会想到他的代表作《活着》,有人说,一个好的演员是可以让人记住他的角色名而往往不知道真名,同样,一个好的作家可以让人记住他的作品名而对于作家本人却往往不甚关注,《活着》是余华的代表作,在他的所有作品中,最广为人知的,就是《活着》。

  印象最深刻的便是主人公福贵从少爷变为农民的巨大反差,而正是这种文学性的对比,给予我们无限的感概与深思。一开始的他,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有着平常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烟花柳巷,纸醉金迷。当一切繁华都褪去时,福贵才开始脚踏实地的生活。

  最经典的那一句:人一旦开始真实的活着,那不真实的也变的真实起来。家道中落前,他不知柴米油盐的由来,不懂母亲妻子的关心与劝诫,不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所有的日子宛如梦幻一场,直到失去后才开始想要努力地活着。

  而当人越想努力的活着时,生活却往往不会那么如意。一开始,所有的钱财散尽,他那怀着孕的妻子被丈人接回,宣布与他永远断绝关系;后来,他被蛮不讲理的军官强迫去打仗,颠沛流离多年后再回故乡时却发现自己美丽聪慧的女儿变成了哑巴;再后来,便是所有亲人的一一离去,他的女儿因难产而死,他的儿子在医院被人抽干血而死,他的女婿工作时被水泥板砸死,唯一的外甥,也因吃多了豆子而撑死,白发人送黑发人,最后只剩下他孑然一人,也许人生便是由种种磨难构成,活着的意义,就是不断的经历,不断的涅盘,尝尽悲欢离合,体会人生百味。

  福贵的一生,见证了一个国家的发展。他成长于解放前期,经历了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改革开放前期,在这种历史的大背景下,个人的生死显得尤为渺小,个人的命运宛如一根稻草,漂浮在那乱世中。在这种苦难的历史坏境下,他的一生又充满了戏剧性,因输光了家产而逃过枪毙地主的命运,在大街上买药被意外地抓去当兵……短短几十年间,他经历了各种苦难,但他依然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的面对人生。在他晚年的自述中,我看不到悲观与厌世,有的只是他带给我们种种思考。

  当代的我们,所经历的、所承受的有这位老人的多吗?并没有,但我们当中,依然有人悲观厌世,郁郁寡欢,明明经历的不多,感受的太少,却要故作沧桑,与福贵相比,这样的我们,真应该深以为耻。人本身是为活着而活着的,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的,这是一种生的使命。只有活着,才有资格去经历,只有活着,才有希望。无论苦难还是死亡,都要直面面对,感受人生的喜怒哀乐,这才是活着。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4

  当代作家余华的作品《活着》演绎的对活着的理解,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时,似乎还能感觉到夹杂在书页里那沧桑和悲哀的味道。

  多年后,那个坐在田埂上的老人,发梢似乎都带上了一丝苍凉。阳光映在他已经发白的头发上,发出耀眼的光泽。夕阳下他苍老落寞的背影,已经丝毫找不出当年春风得意的影子。这样一个恬淡温和的老人,谁又能想到他的曾经?

  曾经的他——徐福贵,是徐家的阔少爷,在同村人的眼中,可谓是上帝的宠儿,过着极尽奢华的生活,享受着荣华富贵所带来的快意。但是金钱与物质的熏陶,往往会让人恃宠而骄,迷失自我。福贵沉醉于充斥着铜臭味的赌场,沉溺在杂乱不堪的生活中。嗜赌成性的福贵最终输光了家产,不得不过上普通人平凡而又艰难的生活。福贵的妻子是一个勤劳又朴实的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她都没有离开福贵,可是福贵却在母亲病重时,因为抓壮丁被迫离开了家,过上了颠沛流离,惶惑不安的生活。枪林弹雨,食不果腹,一层一层的绝望和恐惧使得福贵非常想家。

  曾经,战场上,作为征用民工的他,被子弹在身后穿梭不止,但又奇迹般地地活了下来。当他历尽艰辛再次站在自家媳妇家珍的面前时,家珍已经老了许多,她眼角溢出的泪水让人心酸。

  对福贵的人生打击,正如秋雨一般,接二连三,无休无止,使福贵几乎痛不欲生。儿子有庆,女儿凤霞的死,再加上一直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的离开。最终,她的女婿,孙子也相继死去。福贵亲眼见证那么多亲人在他身边死去,而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这是什么样的生活遭遇?

  我似乎还能听到风中飘荡着福贵对老牛的轻声细语。结局悲欢离合散尽,时间细数了他鬓角的白发,磨平了他曾尖锐的棱角,福贵曲折坎坷的一生使人心酸。他的经历发生在中国大转折大变化的时期,那时,人们把幸福看得如此简单,吃饱穿暖被人们视为一件最幸福的事。可这样的幸福却显得极其难得,家珍因为一小把米要心疼好一阵子,当时真的很穷苦!

  谁不曾活着呢?可是谁又能真正了解活着的意义?了解人生的意义?我们都不曾对活着有深刻的理解,而福贵一步步的蜕变,他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带给他的,是对“活着”最尽然最透彻的感受。可能极少有人再可以像福贵一样活着了罢,也可能极少有人能比福贵更有资格谈活着的真谛了吧?

  书中流淌在文字中的纯粹与书中刻画的最鲜活的灵魂,代表的都是不可撼动的追求。活着,是可贵的,是幸福的,也是不易的。有人说,《活着》,是生活最真实的写照,我信之,且我还要说:《活着》是一部用深刻而强大的内心绘出来的作品,它对“活着”进行了最透彻的诠释。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4

  第一次接触余华的《活着》应该是大二下学期,那是我刚接触文学作品,刚开始是当做小说阅读,慢慢的,我才真正意识到,为什么这个叫做文学作品,可以放在图书馆,而不是像路边厚厚的小说,只能供人翻阅,上不了大雅之堂。

  确实,看完这本书,让我从新思考人生。读到书中福贵悲惨的故事,我也情不自禁会流泪。主人翁的故事是一个悲剧结尾,看似离奇,稀有,却映照出现实生活中很多执迷不悟人的命运。

  福贵是幸运的,一出生就有一个好爹,不缺吃不缺穿,家庭富裕,有钱有女人,人人追捧。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可是幸运永远是短暂的,尤其是这种幸运不是自己争取而来的时候。

  福贵是悲惨的,先是豪赌输掉家业,随后爹被气死,娘病死,随后几年,儿子献血死了、老婆软骨病死了、女儿大出血死了、女婿泥块压死了,甚至连唯一的外孙子也是因为饿的太狠,撑死了。所有死法几乎都让福贵一个人遇到了,到头来,孤独一人,与一头年迈老牛相依为命。

  听起来是一个悲惨的'故事,我甚至怀疑作者心里阴暗,为什么把故事写的如此悲惨,命运如此残酷,竟在主人翁福贵年迈,已经反省之后,唯一外孙还是死了。让我感叹人生不易,世事难料,福不双降祸不单行,一步错,步步错。

  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悲之处,福贵的悲惨终究还是从年少的纨绔败家开始,从气死他爹这个大逆不道的行为开始,就注定他人生的命运之悲惨。时间不会倒流,有些事情注定不可改变,虽然,福贵之后醒悟过来,可为时已晚,唯一的财产已经被抵押,自己又没有本事,只能任人摆布。

  福贵的错,如果只是由他自己来承担,倒还没什么,可,事实往往是,祸及家人,老婆、孩子、甚至孩子的孩子,都陷入深深的厄运。即使到最后福贵极力挽回,为保护家人做了很多牺牲,可已经有心无力,再也回不去,大好光阴已经失去,只能听从命运安排。

  这或许是主人翁的悲哀,也或许是那个时代的悲哀。福贵作为一个男人,始终没能尽一个男人最大的能量去保护家人,始终让我耿耿于怀。

  但,福贵也是幸运和幸福的,福贵身边的人没有一个因为他的败家和纨绔而离开他,仍然不离不弃,他的老婆家珍,甚至在福贵落魄的时候,坚决抛弃富裕的家庭生活,回到他的身边,为他生儿育女。福贵也没有让家珍失望,努力改变,勉强过上了几年幸福生活,可谓也经历了人间稀有的真情和温情。

  直到故事结尾,福贵已经年近迟暮,仍然乐观积极。尝尽人家富庶,也尝尽人家悲惨,福贵一生可谓大起大落,家人一个个随之而去的打击,让他彻底意识到人生无非就是为了平平淡淡的活着,已经没有任何牵挂。

  正像文章所写:“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人生不过是下山上山,平平淡淡才是真。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5

  我非常的敬佩鲁迅先生。或许是从三味书屋到百草园起,鲁迅先生高大的形象便在我心中建立起来。

  我并没有对鲁迅先生长大后的生活多么多么的感兴趣,我知道那可能是乏味的,充满战争的。小孩子都不喜欢战争。我非常喜欢鲁迅先生儿时的趣事。于是便也喜欢上了保姆阿长。

  我从这本书中感受到,阿长是个奇怪的人。她是粗俗的。晚上睡觉时的大字,还有隐鼠的事情。小孩子都是讨厌这些的。然而她也是人让人佩服的。

  虽然她有的时候会喜欢切切察察 ,十分啰嗦,睡相不好,之前我们都认为她是一个粗俗的人,没有文化。后来,她竟然送给了鲁迅4本他最喜欢的绘图的《山海经》,其实她也是一个爱孩子的人吧,心地善良,希望能给儿时的鲁迅先生带来快乐。她还懂得许多规矩呢,虽然有些确实是稀奇古怪,比如给鲁迅讲长毛的故事。不难看出,鲁迅先生对她有着深深的怀念与尊敬。阿长辞世三十多年,却不知道她的姓名与经历,长大后的鲁迅先生有一种淡淡的愧疚。

  “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这是鲁迅先生对他的保姆阿长深深地祝福之情。这时的阿长,不再粗俗,不再可笑,激荡在我们心中的只有深深的怀念。

  阿长在社会上的地位其实很卑微呢。但她却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保姆,一个很好很好的人。其实现在像阿长的人非常的少,但尊敬他们的人却少之又少。

  长妈妈这样一个形象,独特而不平凡,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鲁迅先生饱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的一个人。

  长妈妈,我们都尊敬的人。

  虽然没给这个世界留下姓名,却因为鲁迅先生笔下的回忆录留下最闪亮的光辉。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6

  就在这一瞬间,一阵悠扬的钢琴声吧我带回到现实。我心头里的一片片乌云,从而消散,无影无踪。不知是什么的力量让我振作起来…

  还记得那一次我推开了那扇门,优美的钢琴声传入了我的耳际,映入眼帘的是一个身材魁梧的人,他那蓬松浓密的头发,真令人有点不堪入目。他在钢琴前入迷得弹着,我被他的琴声吸引住,我大声夸赞道:你弹得太好了!但他丝毫未动,于是,我小步迈上前,但我的走动引起了他的注意,他用愤怒的眼神望着我,眼睛在脸上放射出光芒,好像刺穿了我的内心。他发疯似地向我砸东西,我无奈地走上说了一句:我只不过想和你交谈一下,和你倾诉我的心事而已。我低下了头,满脸的沮丧。他挥一挥手,弹起了愉快的乐章,对我笑了一笑。他拿起纸条写到:现在你快乐些了吗?我愿意和你交谈了,你尽情倾诉吧。

  我在纸上写道:我是个忧愁女孩,生活中是那么的脆弱,遇到挫折,只会逃避,不时想说出放弃二字。他细细地看,笑一笑,在纸上快速的写上几句话,递给了我,我一丝不苟地看,感到一点忧伤,他写上了自己的悲惨遭遇:谁的人生都会有挫折,只是大家面对的方式不同。十几岁时,我的妈妈因病去世了,我的家就像只剩我一个孤零零的活着,这一刻,家庭失去了往日的温度,冷冰冰的,痛苦的感觉,沉重的打击缠绕我,但我怎么能这样就倒下呢?我勇敢地和命运作斗争,因此,我悲苦生命因为坚强的点缀而美丽起来。之后我的音乐世界,幸福的来源受到耳聋的打击,可能别人这时会放弃音乐,甚至放弃生命,但我不会,因为这已不是第一次被命运捉弄了,是岁月把我练成了巨人,一个坚强的人,我毅然承受着痛苦…只要你有一种意志,一个决心,把命运改写,冲破艰难,挫折,你就战胜了生命,看到了彩虹!坚强是战胜困难的最好方法。

  我很惊奇疑惑,在纸上忍不住地问:这么悲惨的命运,你怎么能弹奏出这样愉快的音乐呢?怎么能这么坚强地活着,你一定有藏在心里的信念吧!

  他坚定的对我说:人不是因应生活而生活,只要有坚强的意志,一样可以活得精彩。人生的意义不是名与利,不是地位与金钱,而是积极地谱写生活,充实地活着,那便是一个美好的人生。而我的人生只属于音乐,我可以为音乐付出一切,我亦可以吧毕生的精力全活在这个美好的世界中,音乐就是我心中唯一的信念罢了。

  在这一刻,我好似懂得了什么,然后我在纸上写上:谢谢你,请问我可以问你最后的一个问题吗?他点了点头。

  “你是贝多芬吗?我用力地在纸上写。他笑了笑,继续做工作,继续谱写美好这个词语…

  音响响起了雄厚浑浊的《命运交响曲》,这一次我真的醒了,被一个音乐巨人的心灵唤醒了,被他的精神重新洗礼了一次。心里多的是感受,生活多的是美好,人生多的是思考…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7

  一部拉丁美洲血泪史,一部魔幻主义开山之作,一部被博尔赫斯誉为比《堂吉诃德》更能体现西班牙浪漫主义色彩的鸿篇巨制《百年孤独》。

  加西亚·马尔克斯,将他用想象力构建的名叫马孔多的奇特小镇,鲜活地呈在人们面前,从一个家族传奇色彩的兴衰史映射出穿透了人类从洪荒到繁荣从愚昧到文明都永远无法抹去的烙印——孤独。家族中整整七代几十名成员,却循环往复只用五个名字命名,循环往复地做着相同的事情打发孤独,时间,永远在这个家族中转着圈,一切不过是重复的轮回。

  每天做两条金鱼的奥雷连诺上校,做满二十五条又放回坩锅中溶化从头开始做;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到死去的阿玛兰塔;躲在房间中足不出户,研究吉卜赛预言家梅尔加德斯的手稿,直到老死的霍·阿卡迪奥……他们内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孤独感无法排遣以至于不得不离群索居,如果不选择死亡,便只能寻找排遣各种孤独的方法,然而从他们每个人的经历来看,带来的孤独感却不尽相同,我无法完全揣测他们内心所遭受的苦楚与冷遇,不甘与绝望,这既同我的年龄与经历有关,更与某种不忍有关,我不忍去细细品尝这一份份透骨穿心的孤独,任何一个能品尝完这些孤独的人,必定忧郁至极,相反地,任何一个没有挣扎于如此生活摧残中的人,是无法体会这种失落感的,这也是这部书不能被很多年轻人所能看懂的原因,

  爱情,于这个家族更是难以想象的奢侈品,他们或许有过短暂的冲动,或许有过倾心的告白,却皆被命运的铁腕扼死,他们的爱得不到自由,只能埋葬到苦闷的土壤中,等待情欲的慢慢枯萎、腐烂,最后全都变成心理极度变态的人。到最后一代侄子与姑姑的 恋爱,终于得尝所愿幸福厮守,却产下了预示家族灭亡的符号--带有猪尾巴的孩子,这个孩子随即被蚂蚁群吞噬,最终随着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迪亚破译了梅尔加德斯对这个家族灭亡的预言--“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一阵平地而起的飓风到来,将整个马孔多镇从地球上刮走,家族也宣告了灭亡。

  至此阅毕,仿佛感觉时间在这一刻戛然而止,抱书凝神,心犹不甘,久久无法抽离,仿佛一切,皆是时间开的一个大大的玩笑。轮回、循环、宿命,你所能读到的,都是时间调皮的影子。一百年,一个家族的兴衰道路,铺陈着一颗颗流淌着苦痛泪水却坚强如一的心灵,若能读懂,轻轻拾起,摩挲,倾听它们柔软的诉说,那一刻你能感觉,人类历史天空中不灭的孤独光环,是无比的美丽,那是穷通天地、震烁古今的凄美,是在毁灭世界的大洪灾之后,诺亚方舟上的幸存者眼中所呈现的接天引地的绮丽彩虹。这便是永恒,如同胡亚罗斯诗中所述:“时间,是永恒所拥有的一种看守我们的方式……永恒的想象无边无际。因此,并不会令人惊讶的是,为了加倍照看好我们,永恒有时会呈现出它自己的形态。”

  孤独,便是永恒呈现的形态。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8

  最近读了一本书:卡夫卡的变形记。

  这本书跟我以往读的书都不一样,我可以理解莫言的魔幻现实,也可以理解李白的浪漫诗词、加西亚的百年孤独,但当我翻开变形记的时候,我发现这本书不是他们所能比拟的。没有翻几页,我就能感受到卡夫卡深邃的孤独和悲怆在里面,他孤独,但他没有尝试突破孤独的桎梏,而是选择了爱上孤独,最后终生与它为伍。从他的书里,每个字每个音节我都能感受到缠绕着的那种孤独,那种隔绝于世人之外的思想灵魂。他为自己的灵魂构筑了一个光怪陆离的万花筒般的世界,一个常人难以理解的世界。爱因斯坦说,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深刻感觉到‘人类的大脑还不够复杂’,或许是因为他们没有感同身受的感觉,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可以感觉到一种高度的灵魂共鸣,我跟他一样孤独,跟他一样不被理解,被隔绝,但不一样的是我们的选择,他最终选择了追求孤独并与之为伍,而我从以往到现在一直在不断尝试着突破现实的障壁,一直在寻找着那个不一样的自我。我不知道将来我会不会和他一样,但至少现在不会,至于未来,我不敢断定。

  他的书是我读得最慢的书,我花了三个多小时的时间也只读了五篇,书给我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恍惚有种灵魂相连的意境,或许是巧合吧,总感觉他的文字能够将我心中所有的黑暗和悲哀都引出来,然后一一洗涤。

  我既然已经决定习惯孤独,又为何会用尽一切去摆脱它呢?或许孤独才是最好的陪伴,因为当我孤独时,只有孤独时刻在我身边。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9

  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多少风起云涌,多少豪杰闪耀,每一段历史都宏大而壮阔。《世说新语》这本书,保存着南北朝时代一群风流雅士的点滴琐事,还原了一段乱世里的个性言谈风貌,生动真实,让人倍感亲切。

  我印象最深的《世说新语》故事是“王蓝田吃鸡蛋”这一则。“王蓝田性急,尝食鸡子,以筯刺之不得,便大怒。举以掷地,鸡子于地圆转未止,仍下地以屐齿之,又不得。瞋甚,复于地取内口中,啮破即吐之。”短短六七十个字,淋漓尽致地写出了人物罕见的天真和傻气,而且幽默风趣地暗示我们:性情急作文躁的人,一旦遇上不顺心的事情就会极不耐烦,可是发脾气根本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把事情引向更糟糕的一面。急躁,其实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遇到问题时应先平静下来,调整好心态去对待,事情才有可能得到合理解决。

  仍拿王蓝田来说,他暴躁地的和一个鸡蛋过不去,而面对谢无奕的谩骂却能“一言不发”,这又体现出他心胸宽广。

  东汉末到魏晋,是中国历史上最动荡、最黑暗的时期之一。但《世说新语》栩栩如生地展现了士人的纯真和痴情,这一点点纯真,历经千年一直感动着无数读者,包括现在的我。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10

  细碎的金子般的阳光透过窗棂洒满我的小屋,这时我最惬意的事情就是坐在沙发上翻看《史记》。

  这本书是我上小学一年级时爸爸给我买的。书中《大禹治水》、《卧薪尝胆》、《烽火戏诸侯》等故事为我打开了一扇扇历史的窗户,使我懂得了什么叫无私、什么叫诚实、什么叫苦尽甘来。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要数《大禹治水》的故事了。

  禹的父亲就制过水,他用的是堵的方法,哪地方有水,就在哪个地方堵,结果水越堵越高,最终没有治理好洪水。于是他的儿子禹也立志要治理洪水。禹历尽千辛万苦,走遍黄河上下,西至戎狄,东达黄海、东海之滨,仔细勘察地形,十三年里三次经过家门而不入。最终,他因势利导,采用疏导的方法治理好了泛滥的洪水。

  鲧的堵,禹的疏,同样的问题不同的方法,取得了截然不同的效果。这不由使我想到在现实生活中,十字路口随处可见因为互不相让而使交通堵塞,由于斤斤计较而为一件小事争的面红耳赤。人与人之间如果能少一点对抗,多一份理解,少一点堵塞,多一份沟通,那么,道路会更加宽阔,社会会更加和谐、美好!

  读着《史记》,畅游在历史的长廊里,撷取历史人物的智慧和历史故事的精髓,以史为鉴,使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道理。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11

  我最近读了一本名著小说——《金银岛》,它是19世纪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成名作,也是一本举世公认的世界名着。这本书中,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冒险故事。在这本小说中的主人公吉姆.霍金斯出生在一个生活不是很富裕的家庭里,他们一家以开旅馆维持生计。

  书中形象生动地描写了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从嗜酒如命、脾气暴躁的老海盗那里,偶然间发现了一张埋藏了宝藏的荒岛形地图,这事引起了当地富翁屈利劳尼先生的兴趣。为了找到这些宝藏,他们驾驶了一艘船去荒岛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独脚西尔弗海盗的策划下,妄图夺下这艘船,独吞这些宝藏。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屈利劳尼先生和正义的船员以及医生同海盗们展开了拼死一搏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由西尔弗领导的海盗一行人,成功地找到了巨额宝藏。

  虽然我没有同吉姆一起去探险,但是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地出现他们寻宝时的画面,吉姆那正义的面容在我眼前浮现,他在坏蛋面前是显得那么的善良、勇敢,他总能在大家的帮助下一次又一次的击退海盗,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他又是多么的勇敢,他坚定的说出了,他听见西尔弗的计划的事,这使我非常敬佩,一个孩子能说出这样的话。

  当然我也有令我愤恨的人,西尔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他的身上体现的只有虚伪、自私、他为了自己能得到宝藏而不惜放弃所有人的生命,他们根本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愧疚,没有及时改正错误,反而错上加错。

  《金银岛》体现出了善良与_之间的尖锐对抗,所以我觉得故事警示我们做事不能自私,因为那是我们心中的一种贪念而引起的,而吉姆身上体现是一种善良、勇敢的宝贵精神财富,我们要向他学习。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12

  世界上最然人感动莫非是母爱,人又,动物也有。今天上了一节关于母爱的课。

  一只藏羚羊竟然能为自己的子女想冷漠无情猎人跪拜。母亲的爱是伟大的,可是猎人的心却是冷冰冰的,在伟大的爱也改变不了他内心深处的那种邪恶和那种虚荣的善良。

  作为一个母亲,会像一个冷漠无情的人求饶,藏羚羊的爱是伟大的!

  这是我们人类应该学习的。

  母爱就是!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13

  一口气看完了老舍先生的名著《四世同堂》,仿佛置身于那血雨腥风的年代里古老的北平城中那处小小的小羊圈,谨慎持家的祁老人、忠厚善良的天佑老人、文雅略带忧郁的瑞宣、由隐士诗人变为革命斗士的钱默吟、任劳任怨的大嫂、热血青年瑞全、耿直的常二爷、狡猾却正直的白巡长、乐于助人的李四爷四大妈、无聊无耻的瑞丰、冠晓荷、阴狠的大赤包、蓝东阳、胖菊子、高亦陀、一步步堕落的招弟、聪明勇敢的桐芳、最终成为革命青年的高弟,还有孙七、小崔夫妇、陈长顺、小文夫妇、丁约翰……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仿佛在眼前跳动。

  而瑞宣和瑞全同样令我印象深刻。我觉得他们两人与巴金先生《家》中的觉新,觉慧极为相似。瑞宣是祁老太爷的长孙,虽然他同瑞全一样希望去参加革命,但终究放不下这个家,瑞全则不同,他敢想敢为,毅然帮助王排长离开北平,亲手杀了自己的初恋—做了特务的招弟。把一个新一代的有志青年刻画的淋漓尽致。

  书的另一个重点,便是汉奸了。老舍先生笔下的他们让人读后对于他们的行为不禁咬牙切齿,而对于他们的死却又无法觉得痛快。他们因RB人的到来而生,又因RB人的到来而死。这些汉奸们即使到了临死仍执迷不悟。大赤包在狱中仍一直让别人称她冠所长,冠晓荷,无论何时何地,他对RB人永远是必恭必敬,直到临死,RB人要将他活埋的时候,他也没有任何异议,就连RB官宾查他档案的时候,对于他的这些态度都称之为“良民”。祁瑞丰,蓝东阳,胖菊子,这些也都是中国人的败类啊!“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汉奸们对利益的贪婪和渴望,自然使他们直接通向了死亡之路。其实不仅是汉奸,当今社会那些腐败官员都是对自身的放纵,仅一“贪”字,便至人于死地!

  漫长的八年,发生在小羊圈的人们身上、一切北平人身上、一切中国人民身上的困苦屈辱不幸死亡反抗斗争,使我更深切地了解了中华民族的那段历史,那些从历史教科书上获取的比较抽象空泛的认识,仿佛有了血肉,而激发出无比的责任感、爱国心;虽然没有正面去描写大规模的战争场面,却仍然能使人深刻地体会到战争给人类带来的无穷的灾难,这部书堪称得上是中国版的《战争与和平》。

  老舍在揭示当时一些人性的堕落的同时,也反思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为什么拥有几千年灿烂文明的泱泱大国会被RB欺辱?作者把问题的根源指向了中国古老的家族文化。家,在中国是礼教的堡垒,而这个堡垒却容纳了包括等级观念、宗法思想、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在内的家族文化的诸多内容。祁老人、韵梅他们都是受这种观念毒害最深的,祁瑞宣虽然是个博士,但在这四世同堂的大家庭里思想不免会受之波及,这应该就是他后来一直生活在自责与痛苦之中的原因吧!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14

  故事是这样的:女娲创造了人类后大地呈现出一片祥和的景象。可是有一天,火神祝融和水神共工为了,争霸天下霸主的地位,炸开殊死搏斗,两个人打破了人间的祥和与宁静。水神因为战败觉得很丢人,就一头撞向不周山,把支撑天空的不周山撞倒。霎时,大地变成了一片汪洋山林燃成了一片火海。女娲看到人类的生活环境如此恶劣。

  于是,她从四面八方不停地搜集五彩巨石,历经千辛万苦,最后,终于凑足了三万六千五百块。之后女娲用芦柴把五彩巨石严严的把裹起来,然后点燃芦柴 ,五彩巨石很快就融化了变成了色彩斑斓的石浆。女娲操起一把长勺,冒着被滚烫的石浆灼伤的危险,一勺勺舀起五彩石浆罐向天上的窟窿。女娲经过无数个日日夜夜终于把天补好了。

  又开始发愁用什么把天撑起来。这是,一只巨鲨来到了女娲的面前,并甘愿意奉献自己的四条腿,立在大地的四方支撑天空,女娲答应了。天空被支撑了起来,女娲有用芦灰平息了洪水,恢复了大地的本来面目。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15

  《荆轲刺秦王》是高一年级的第二篇文言文,这篇文章并不是写荆轲刺秦王的场面,而是写荆轲为刺秦王而准备,情节曲折,令人回味。

  一开始觉得荆轲是鸡蛋碰石头,不自量力,甚至认为他是为了成就自己的形象而去刺秦王,不认为那是对燕国的回报,而是一个政治上的败笔,反而加速燕国的灭亡,这不是与当初的目的背道而驰吗?

  但是偶尔看到了司马迁的《史记?刺客列传》才发现,荆轲其实是个一侠肝义胆,不畏强暴的人,他虽不懂一个之力难为力挽狂澜的道理,也不懂秦帝国统一中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至少他不畏强暴,不怕牺牲,在国家多事之秋挺身而出,不避艰难,不畏强暴的气概还是值得称道的。

  他为了太子的“恩”而挺身而出,舍生取义,这一点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他明知去就一定是死,无论成败,死字当头,可他却义无返顾,走向了死亡的深渊,但也同时走上了精神世界的天堂,虽末成功却名垂千古,成为四大刺客之首。

  如果有一天,我接受了他人的恩情,不知是否能为他豁出性命,也许现在人对荆轲有太多的不解,但是荆轲却毫不在乎,他侠肝义胆,司马迁曾赞道。

  他是卫国人,替太子舟充当刺客并不是基于对国的爱,而是对恩的回报,勇往直前,即使前面是深渊。

  最后,对于这篇文章,给我的不解太多,但给我的遗憾却更多,就如错过雨后彩虹的几分钟,但我可认骄傲的说道:“我,读懂了荆轲!读懂了这个传奇人物。”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16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触动人心的好书----《绿山墙的安妮》

  安妮·雪莉是一个满头红发,脸上长满雀斑的孤儿。她父亲叫作沃尔特·雪莉,她的母亲叫作巴莎雪莉。是当地的中学老师,在安妮三个月大时,她的父母死于一场热病,为此,安妮便成了一个孤苦伶仃、凄凉无助的孤儿。

  后来,安妮被托马斯太太收养了。由于托马斯太太很穷,又从波林布罗克搬到马里维尔,托马斯先生又被车轧死了,安妮就离开了她。不久,安妮被哈蒙德太太收养了,之后,又被斯潘塞收养了。

  最后,被马修和马瑞拉收养了。生活在绿山墙旁。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她有着丰富的想象力。把“松柏”想象成“赏金猎人”;把“天竺葵”想象成“邦妮”;把“樱桃树”想象成“白雪皇后”。把自己……她说过“如果我的世界里没有了幻想,那我宁愿死去!”

  啊——她那种对生活充满热爱,对未来充满希望的思想使我无比敬佩!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相同的孤儿,他们并没有伤心地倒下,而是坚强地爬起来,往未来的方向冲。他们虽然被人嘲笑,也不放弃,虽然大家都不喜欢他们,他们也要得到别人的喜爱。

  生活中只要有乐观,幻想美好的明天,总有一天你会发现生活也很乐观,那时,它便将你带出了困境。这让我想起了一个故事。有两个人去医院看病,其中一个人身患绝症,另一个人什么毛病都没有。然而,医生不小心把他们两个的诊断书弄混了,身患绝症的人拿到的诊断书是自己什么毛病都没有,于是整个人都快乐起来,欢天喜地的回家了。那个本身什么毛病都没有的人,拿到的诊断书是自己患了绝症,从此整个人都变得忧郁,对生活也不抱有什么希望了。一年后,那个本来身患绝症的病人,因为自己对生活充满了希望,总是乐观的面对世界,于是绝症痊愈了。而那个本来没有毛病的人,因为自己不再抱有任何希望了,总是很悲观的去想事情,最后在忧郁中死去了。从这个故事我们就可以得出,生活中不应该又过多的失望和悲观,应该像安妮那样用心体会这美丽的世界。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谁都有生活的权利,谁都可以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缤纷世界!”当我们生活是黑色的时候,我们应该幻想着七彩的彩虹;当我们生活在黑暗的时候,我们应该幻想着头顶的阳光;当我们生活在悲痛的时候,我们应该幻想着微笑;用乐观去面对世界,生活总有一天会充满了阳光和快乐!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17

  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有幸拜读了关老师的《凭什么让学生服你》这本书。看此书如同和一位长者交谈,她娓娓道来,每一句话都那么真诚。她不但令她的学生们佩服,也同样令我心服口服。是呀,与其不断地要求孩子这样那样,还不如不断提升自己,让自己成为一块吸铁石。全书通过一个个栩栩如生的案例,让我们看到了一名普通教师,是如何用心,用脑,用情让每一个或善感、或叛逆、或懵懂莽撞的孩子的心慢慢向她靠近的。

  一、以身作则,提升人格魅力

  “亲其师,信其道”是说一个人只有在亲近自己的师长时,才会相信、学习师长所传授的知识和道理。在这里关老师认为“亲”不仅仅是亲近,更多的是佩服和发自内心的崇拜,而真正能赢得学生佩服的是老师深刻的文化底蕴和人格魅力。关老师用具体的事例讲述了她如何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让学生佩服,她可以在军训时陪孩子们一起淋雨;她带领孩子们一起进行爱心捐助;她愿意做学生的朋友,做班级的一员和学生们共同承担集体责任,看到教室内的废纸不是批评指责而是弯腰捡起来;她不仅关注孩子们的学习成绩更关注他们的道德水平……这样的老师怎能不让学生佩服。教师的人格魅力就体现在琐碎的日常教学中,老师的一言一行学生都看在眼里,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可能就会成为学生模仿的对象,这就要求老师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庄重自己的仪表,注重言谈举止,丰富自己的知识,形成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责任感。只有老师的人格魅力提升了,在学生中的威信和号召力才会进一步提高。

  二、用心沟通,倾听孩子的心声

  时代在发展,传统的批评、训斥、管教已不再是灵丹妙药,心灵上的沟通、理解和尊重才是孩子们更为需要的。我们总是会迁怒于“今天的孩子思想真复杂”但是这并不是孩子的错,这是复杂的社会环境决定的。所以做为老师,我们有时候需要弯下身子去听听孩子的心声,当心和心贴在一起的时候,心与心之间的冰霜也就被融化了。反思自己,我总是站在一个老师的角度去理所当然的给孩子提出这样那样的要求,认为我是老师,都是为了你好,所以你必须听我的,但是收效甚微,这时我会觉得自己的良苦用心不被理解,会生气、恼火,甚至演变为严厉的批评、指责,这样的结果就是两败俱伤。“身躯高大,面目狰狞”学生就会服你吗?关老师的书中用大量的例子告诉我,不是的,当我们把孩子当做是朋友,而不是管教的对象时,当我们真的能够平静的坐下来,认真倾听孩子向我们倾诉他的困惑而不是不问青红皂白的责骂时,当我们给孩子一个鼓励的眼神而不是狠狠的责备时,孩子的心正在向我们靠近。

  三、动脑思考,完善教育方式

  教育是一门技术,更是一门艺术,如果我们在爱和理解的基础上增加一些方式方法,那我们就会得心应手,甚至乐在其中。

  书中讲到了很多故事,读到一些故事的时候,真能触动自己的心,在为故事中的老师机智幽默的对白,独具匠心的设计,妙趣横生的情镜叫绝的时候,我也真正领悟到了一些实用的教育方式。每个孩子他的个性心理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在面对不同的个体时需要因人而异。我很赞同关老师的的观点:教育需要鼓励,但一味的,盲目的鼓励可能会让学生陷入一种自我放纵。“失败乃成功之母”“胜败乃兵家常事”这些句子充满了正能量,但是如果经常用这样的方式来激励一个屡战屡败的学生,会让学生陷入一种“失败乃成功之母”的自我麻痹之中,甚至陷入低谷,一味的鼓励——无济于事,一味的批评——更加叛逆。这时候需要我们使用一种“强刺激”,一针见血的指出学生的错误,严厉批评甚至直接否定,激发学生的内疚感,由此激发学生的动力。当然这种方法适用于那些心理素质比较强的孩子,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了解每个孩子的性格特征,对症下药。

  四、用爱滋润,温暖孩子的心田

  与教师的人格魅力、高明的教育方式相比,最容易进入孩子内心的可能就是老师的爱了。当我们尽我们所能去关心一个孩子,帮助一个孩子的时候,我想孩子是完全能感受到的。当我们能够把每个孩子都放在眼里,把孩子的喜怒哀乐记在心里时,我想孩子会亲近我们的。也许就是你帮他系好散落的红领巾的一个小举动,在他生病时的几句问候,课堂上的一句“真棒”,在他考试失败时的几句安慰,在他赢得短跑比赛时的一个拥抱,就会触动他心中的涟漪,牵动他的心。孩子并不是铁石心肠,心被捂热了,他们自然也会用真情来回应。

  做一块吸铁石吧,用“脑”去思考教育,提高自己的教育深度,用“心”去了解学生,给予他们平等与真诚,用“情”去温暖和滋润还不够茁壮的小苗,你的眼里、心里有了孩子,孩子自然会敬佩你,喜欢你。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18

  在课余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在读完这部小说以后有很深的感受为苔丝的遭遇感到同情。哈代曾经说过:“对一个女人的道德的评判,不应当根据她的过去而应当看她的倾向。”

  同情之余,也为她那种为了追求爱情不畏世俗的眼光,不向亚雷德伯屈服的精神感到敬佩。书中在她从德伯家回来后,“在她母亲知道真象说‘发生这种事,别的女人都这么做’而苔丝果断说出:‘也许所有别的女人都要这样,只有我不’”从此就可以看出苔丝向传统的观念发出了挑战。

  书中的开始,苔丝家虽然贫穷但过的还可以,而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蜜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

  正是由于她的这种责任感和受她那贪慕虚荣的父母的驱使,被迫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玑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玑,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玑,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玑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玑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玑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玑,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玑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玑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玑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正是安玑这样一个矛盾的结合体,在他身上,既有一定的开明思想。

  读完整部小说,联想到平时有朋友说的“相爱的两个人就必须相互坦诚、相互信任。”掩卷沉思,真的要这样吗?在现代的社会,爱情有时候也会徒有虚名的。曾在网络上看到过有人这么说:“我不相信爱情,但我需要爱情。就像生存,必须要有空气。”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19

  先听我讲一个故事:1934年的白洋淀,奶奶为了保护八路老钟牺牲了,嘎子只身上县城找传说中的罗金保,打鬼子替奶奶报仇。于是。他认识了许多小伙伴,英子,佟乐,胖墩。四个人找八路,深入鬼子司令部。最后,终于消灭了在白洋淀的全部敌人,并活捉了鬼子的头儿斋藤。

  没错,这就是小兵张嘎里的故事了。初读完这本书,心里真是激动万分。嘎子这位有勇有谋的少年,真叫人佩服!在敌人的刀枪前,他镇定自若;在面对卖国贼,更是义愤填膺。他做了许多中国人应该做的事,也做了许多中国人不敢做的事。正因为有了他,八路军才顺利将鬼子赶了出去。

  从荡气回肠的故事情节中出来,又不禁想起了我们自己,跟小兵张嘎比起来,我认为我们是幸福多了,有爸爸妈妈呵护,还有饱满的精神食粮。可是不知为啥,总有那么一些人,身上长满了刺。他们叛逆,反抗师长。反抗家长。曾经是祖国的荣耀,现在,却成了悲哀么?

  诺贝尔奖是国际上的最高荣誉奖章。然而这个奖创办也有那么久了,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一个中国人呢?中国人口数十亿,难道连一个天才也没有?是时代在进步,还是我们在退步?

  苦难中出英雄。若是凡是事不经努力,任何事也办不成。若是张嘎子出生于我们这个年代,也许一切会不同。凭着嘎子的那股劲,很可能走向两个极端,一是钻入学问,二是成为老师家长都束手无策的问题青年。两者看是距离遥远,但其实只有一念之差,就在于你想不想努力。

  说实话,我们不可能成为像张嘎子那样的人。但其实只要我们努力,一样可以让国家强大。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说不定,下一个诺贝尔奖,就是我们中国少年!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20

  --岁如果是最美好的年华,那这本书会告诉我,--岁,我们还有太多的困惑,有太多的无奈,挪威的森林读后感。同时年轻的我们有这必然的叛逆和率真。这部由村上春树所写的百分之百的恋爱小说是那样的平缓舒雅,动人心弦,却有这淡淡的悲伤。

  海潮的清香,遥远的汽笛,女孩肌体的感触,洗发香波的气味,傍晚的和风,缥缈的憧憬,以及夏日的梦境.这些组成了村上春树的世界,这或许是个模糊的世界,如果用泪水抚平会发现这里的清晰,这就是一种感动。

  渡边、绿子是现世社会里两颗绝无仅有的璀璨明珠。他们天生就懂得尊重自己感觉,不会因为内心感觉奇特、“肮脏”、自私而刻意压抑它们,他们天生就有抗拒“非黑即白”的现世道德的力量。他们不会自己把自己看成怪人,别人把他们看成是怪人的时候,他们也不会认为自己是怪人。只有内心强大的人才会如此.

  只是渡边与绿子获得尊重自己感觉的途径不同。绿子尊重自己的方式仿佛是从外部世界获得的,不隐瞒自己的感觉,不用非此即彼的现世道德约束自己,是绿子与自我和解的方法,是绿子尊重自己的感觉的途径,也是她深深吸引渡边之处。

  渡边天生淡定从容,现世规则控制不了他,他自己也不控制自己。在他那里,既也善也无恶,既无好也无坏,既无忠也无奸,他“既不辩护也不解释”。他像海上一叶小船,既无帆也无升帆的欲望,只任海风海浪任意把他吹到任一个角落。他在哪儿都是他自己。

  渡边选择绿子合情合理,只有绿子才是渡边内心感觉的栖息之地,绿子是渡边自我的实现之地。一开始,渡边以为自己只会迷恋纯而美的直子,但渡边最后认清了自己的内心,对绿子说:“但见不到你后我才深深意识到——只因有你,我才得以好歹坚持到现在。而失去你之后,我实在孤独得好苦。”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21

  昨天读了一天《许三观卖血记》,没有读完,今天早上刚读完。本想昨晚熬夜就把它读完了,还是熬不过眼睛的酸涩。

  读余华写的书总是有种忐忑的心情,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他会让某个人死去。当读到这本书的最后,我纠结的心才一下子松了下来,是为这种结局而高兴,却又高兴不起来,因为主人公所经历的那些苦难也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在这个许三观身上我看到了一种责任,他从来不推卸,他要用卖血换来的钱来肩负起这种责任。他为和他上过床的邻居卖过血,他为老婆卖过血,他为全家的糊口卖过血,他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过血,他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又卖一次血,隔了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当他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医院嫌他太老,已不再喜欢要他的血。

  他只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这是他吃到的最奢侈也最幸福最快乐的一顿饭。随着时间的走过,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完成了自己承受的责任,他是幸福的,这幸福里有太多的苦,可他还是幸福的,因为这幸福里有太多太多的苦。

  任何苦难都不会把幸福打到,幸福会因苦难的存在而更加光彩照人!做个坚强的人,做个有责任的人,于人,于己,于社会!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22

  《茶馆》这部话剧主要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在时代的变迁中逐渐走向破灭的故事。《茶馆》该剧可以说是很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而恶人不一定有恶报。让人唏嘘不已。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每个不同的人物都代表了当时社会不同职业、阶级的不同群体。看似多达几十位的出场人物,却无一显得重复。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等等身世不同、个性显著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就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深深刻在脑中。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正如卷首老舍先生予其的定位一般:精明、有些私心而心眼不坏。

  通览全文,在我眼中他作为一个掌柜,很圆滑又显得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然而,在结局中他不忍看到茶馆被高官与小人夺取,默默地在后院逝去。这一情节,仿佛出乎了人们的意料,但仔细一想,又在情理之中,让人心酸不已。这么一个走着中庸之道的掌柜,却选择以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人物,以其行为与性格的强烈反差,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悲哀,表达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讽刺与不满。

  《茶馆》的成功在于语言的成功和戏剧结构的巧妙、严密。话剧全凭台词塑造人物,一个人的性格全体现于他的每一个字眼中。“语言大师”老舍先生的语言功力令人叹为观止。《茶馆》中每个人物的台词都有生活气息却意味深长。在戏剧结构上,《茶馆》可以说是“形散,神不散”。整部话剧虽年代跨度大,没有主线故事,但毫不显得零散难懂。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主要人物,从壮到老,贯穿全剧。这样,故事虽松散但有了连贯性。

  故事中人物父子相承,虽然年代变化了,但每个人物所代表着的群体依旧存在,并随着时间的迁移有了细微的变化。令故事富有强烈的时代气息。每个人物都扮演着自己的故事,同时又与各自所处时代密切关联。揭示了社会一角,展览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性格生活。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23

  真正意义的行动不应研究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座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向牛虻,其职责就是刺激它尽快前行—这是苏格拉底《对话录》里的一句。这是对《牛虻》这本书的评价。

  无论我仍然活着

  还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飞来飞去

  --牛虻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认为他已死,但他又重现江湖,不顾家人反对,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忙下坚持革命。他把自我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调教好。行了,伙计们!把你的武器抬高一点!你们都准备好了吗那么来吧!预备——举枪——’‘射击!’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见牛虻已然倒下,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死。他摇晃着站了起来,之后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轻声问。狱医低声答道,‘我想是吧······感激上帝!’‘感激上帝!’上校又说了一遍,‘总算结束了!’蒙太尼里来到院内,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阁下!请你必须要原谅······枪决刚结束,尸体还没······’‘哦,我的上帝!’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并且开始呻吟。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仅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景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景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明白,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仅有学习牛虻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才能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有所表现。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24

  《战争与和平》是俄罗斯文学第一步长篇巨著,它生动描写了19世纪前十五年俄罗斯社会的重大历史事件和各个生活领域,展示了一幅广阔的生活画卷。

  名著的主要内容是:在1805年,法国和俄罗斯之间的关系恶化,即将发生战争。然而在俄罗斯上层社会,人们的生活依旧恬静悠闲,社交舞会照常举行。

  青年公爵安德烈?保尔康斯基决心干一番事业,就提任库图佐夫将军的副官,向前线出发去了,他期望这次战争能为自己带来辉煌与荣耀。在奥斯特里,他参加联军与法军的会战并受伤。斯托夫伯爵家,他爱上了充满青春活力的那塔。爱情使他振作起来重新投入生活和事业。俄法战争爆发,安德烈奔赴沙场院,在波罗金塔会战中受重伤。他忽然体会出死亡就是人生的清醒过程。从那一刻开始他的生命慢慢退潮,平静地走到终点。

  与安德烈的故事平行发展的另一主人公彼埃尔是个热血冲动、善良真诚的年青人,凭着继承一笔可观的遗产,他成了上流社会瞩目人物。势利库拉金公爵便把放荡堕落的女儿爱伦嫁给了他。意志薄弱但又向往理想的道德生活的彼埃尔在荒_的贵族群中屡次受挫。卫战争中,彼埃尔组织民团并经受了战火考验。后被法军逮捕。在战俘营,士兵中的宿命论和不抗恶思想使他深受感动。在俄罗斯人民打击下,法军溃败。彼埃尔被游击队救出,返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婚后,他参加了十二月党人的秘密组织,而娜塔莎则成为一个贤妻良母。

  这部名著再现了当时史诗般壮阔的社会风貌。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25

  张爱玲不仅是一个天才作家,还是一个慧心独具的服饰设计师,她用自己对服装的独到见解,改良了中国的旗袍,引领了时尚的潮流。她的艺术审美眼光非常超前,所以她极其注重她笔下人物的穿着打扮,我们能够清楚的看到,她笔下的人物形象的服装饰品非常契合人物的性格,甚至与故事的发展脉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通过那些服饰,可以看清一个人、看透一个故事,甚至明晰整部作品所蕴涵的深意。通过服饰,我们也能看清张爱玲心中的女性形象。

  以《金锁记》中的曹七巧为例,来探寻一下张爱玲《金锁记》中的服饰与女人。将故事中的曹七巧与白流苏对比可知,她们都是一个以年轻的身体换取一个物质上可靠的将来。曹七巧嫁给了软骨病人,戴上了“金锁”,金钱对于她来说是让她安心生活的靠山,但更是将她身心禁锢,不得自由的枷锁,她本来年轻的、富于情感的心逐渐枯萎,变成了一片荒地,一口枯井,一个怎么填也填不满的沟壑。她“永远不能填满心里的饥荒”,那黄金枷锁不仅封锁了自己,还用那“沉重地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正如傅雷先生评价《金锁记》是所说的:“的作用,很少像在这件作品里那么重要。”爱情在一个人身上不得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债。”其实这样的评价是再适合曹七巧不过的了。

  文章中可以看出,《金锁记》是在时间上展现了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子是怎样变成一个害人害己的“疯子”的。这个过程,可以通过曹七巧三十年来的服饰变化看得很清楚。

  曹七巧第一次出现在读者眼前时,是这样的的装扮:

  “(曹七巧)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胸口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绸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香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

  曹七巧是一个很喜欢打扮且善于打扮自己的人,她看见家中女眷脸上“擦的猴子屁股似的”,“她猜是北边规矩”,觉得“乡气”。七巧衣衫上的“线香滚”也是当时时髦的滚边方法:在衣服的边缘窄窄地滚上一条边,取代了早年曾经大为流行的“大镶大滚”。服饰的颜色有银红、葱白、雪青、闪蓝如意,色彩的精心搭配既明朗又富于层次感,衣衫的主体颜色银红透红年轻女性的心底的温情来。曹七巧刚嫁到姜家几年,有了两个孩子,软骨病的丈夫使她对婚姻极端失望。然而,越是感情匮乏,就越是需要情感的温暖。她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姜季泽,认为“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只要看见他,就总是“不由自主地”要接近他,但季泽“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对她若即若离,结果曹七巧对季泽的厌恶。此时的七巧是情感上的匮乏者,她的痛苦是想爱而不能爱,同时她又是的奴隶,她的内心空虚而焦急,需要很多很多的爱来填满。

  十年后,守了寡的七巧终于迎来了她嫁到姜家后“一切幻想的集中点”——分家的日子,这一天,她的穿着是这样的:

  “七巧穿着白香云纱衫,黑裙子,然而她脸上像抹了胭脂似的,从那抹红了的眼圈儿到烧热的颧骨。”

  她穿的和素净,白衣黑裙,孝服似的,但内心的焦急和兴奋并未被掩饰住,从那抹了胭脂似的脸上流露出来。这一时期,七巧对爱情的狂想转化为对金钱的渴望,服饰也从鲜明艳丽转变为肃穆森然。这一次,她以肃穆的装束出现在众人眼前,既要让别人从她的肃穆中感受到她的争取的力量,又要用这种肃穆来坚定自己的决心:一定要不遗余力地获取金钱。除了金钱之外,她真的变得一无所有了。亲情、爱情如潮水般退去,苍白坚硬的岩石露了出来,此后,她的心彻底变成了白色的荒漠,在自己冰冷的家中一分一秒地度过漫长的岁月。

  长期的情感上的匮乏和压抑终于使七巧变成了一个古怪、乖戾、的“疯人”。小说中有两处用“疯人”二字来形容老年时期的七巧:“七巧有一个疯子的审慎与机智”。她出现在女儿的未婚夫童世舫眼前的装扮,尤其像个疯子:

  “世舫回过头去,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脸看不清楚,穿一件青灰团龙宫织锻袍,双手捧着大红热水袋,身旁夹持着两个高大的女仆。门外日色昏黄,楼梯上铺着湖绿花格子漆步地衣,一级一级上去,通入没有光的所在。世舫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人——无缘无故的,他只是毛骨悚然。”

  此时,七巧是自己家的主人,财富的拥有者和绝对控制者,但这个家庭的所有人都生活在一团黑暗之中,黑暗腐蚀着她日渐孤独的灵魂,也让她们的女儿都成了不健康的人。她的家是“一级一级没有光的所在”,一个阴郁的、黑暗的、没有光明、没有梦想、没有希望的地方。七巧的服饰变化正是她一生的写照:颜色上,由红到白道黑,色彩从鲜艳到灰暗;款式上,从年轻时的明朗、时尚,到老年时的肃穆森然,暗示着她的生命一点一点地变得枯萎、灰暗。

  通过《金锁记》,我们可以看到张爱玲对人物服饰的细腻描绘。一个女人,服装是的掩饰亦是最显露的情绪,一部离不开女人的小说,同样也离不开服饰的渲染。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26

  突发奇想,想挑战自我。我竟然从长长的书架上取下了这本《时间简史》。一扇通向宇宙最大奥秘的窗户随之向我打开……

  史蒂夫·霍金,那个在轮椅上以一种奇怪姿势坐着,身体仅有极少部分能够动的男人,却在思考着我们的宇宙。

  在他之前,还有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伽利略、亚里士多德……

  人们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去认识这个宇宙,尽管我们对于这个宇宙来说甚至连大海里的一滴水都算不上。

  这本书给我的感慨不仅仅是惊讶于宇宙的神奇,还发现了自我的渺小。平时对物理数学不屑一顾的我从翻开书的第一页就碰了钉子。

  我臣服于他们天马行空但却又切合实际的猜想。

  举个例子,你也许从没思考过速度这个问题,至少是深入地思考过。以下是一个简单的猜想。

  在一列飞驰火车上打乒乓球,假设击球者为观察者A,他向另一个球手击出球的速度假设是10kmh。这便是观察者A看见的速度。假若这是铁轨旁站着一个人,假设为观察者B,并且这时火车的速度为80kmh,那么观察者B看到的速度又是多少呢?显而易见是90kmh。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不一样的观察者对物体的速度的感知是不一样的!并且对那个物体本身并没有改变什么,我们甚至能够看远些!地球也在自转和围绕太阳公转,那么那个颗球的速度对于一个在月亮上的观察者C来说又是多少呢?也许会比音速还快得多呢!速度到底究竟取决于什么呢?

  不得不说,世界很神奇,而这些科学家却更为厉害,从这些平常的事件中发现神奇。

  也许你会觉得有些糊涂了此刻。

  可是还有更玄的呢!

  在众多科幻电影、图片中,黑洞都被幻想成了一个洞,但事实并非如此。我觉得黑洞依然是一个球状的,是质量无比大,密度无比大的球状,那是恒星的最终结局,并且根据牛顿的万有引力和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物体的引力由它的质量和密度决定。对于恒星坍缩而成的黑洞那么它的引力自然是无比的大!

  更恐怖的是,光是被人们看作粒子或者波,所以光同样也会受到引力的吸引,所以在黑洞连光也无法逃逸,会被强大的引力吸想黑洞。

  这篇我觉得根本算不上是读后干,我只是想把我说的一点点写出来,甚至还有许多是错的。

  此刻每当我翻开《时间简史》我都会颠覆一次我的观点,感觉在理解一次洗礼,人类最高智慧的洗礼!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27

  缘却又是对相爱的人的极大讽刺与愚弄。——引子

  张爱玲,这个文坛小女子用她一贯的冷色调勾画出3对男女的爱“缘”,是孽缘?还是无缘?

  顾曼桢与沈世均的缘=时间的沉淀

  曼桢是一个表面柔弱却又坚强的女人,清贫的环境造就了她那倔强、坚忍、执着的性格,在姐姐出嫁后的日子,她担起了赡养家人的责任,与世均平淡而又真实的爱中,她在忙碌中找到一丝慰藉,为了家人,她作出了感情方面的牺牲,在世均的体谅中这个“弱女子”感到了幸福与快乐。在默默中,她撑起了一个家,然而曼璐在祝鸿才身边的日渐失宠,在她的私心与母亲和用人合谋草草将妹妹送入自己丈夫的怀中,在被实施暴行之后的曼璐被囚禁了,无颜面对自己深爱着的他。在坚忍的她终于又一次挺了过来,在病友帮助下,成功逃脱,开始了居无定所的生活,她离开了一切,包括深爱着的他,她淡淡地平静;而世均则在曼璐的误导下单纯地以为她变心,仓皇地与一个自己不爱并且不爱自己的人——翠芝结了婚,读后感《张爱玲小说《半生缘》读后感》。14年后的她为了自己的儿子又回到了祝的身边,但此时的她已心如止水,14年后的当再见他时已是物是人非,只有一句“他们回不去了”冷冷地收场。

  也许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份。

  这沉默也就成为一种答复了,因道:“我只要你幸福。”

  两人默然,深沉的爱在时间这慢慢沉淀,任由缘尽……

  留下的只有痛……

  石翠芝与许叔惠的缘=无声的报复

  缘,妙不可言。用在他们身上在适合不过了。她,一个千金小姐、大家闺秀而他一介寒儒,清贫却很知趣,在南京的邂逅,让他们一见钟情,然而家人的阻挠,彼此的沉默,将爱掩藏得那么滴水不漏。她与世均草草结婚了,他赌气留学美国。

  这段爱在尘封了14年之后被打开,那时的他已离婚,而她膝下有一双儿女,但却不幸福。

  只有在那一片彼此的笑声中,她才感到一丝凄凉的胜利与满足……却永远无法回到从前……

  顾曼璐与张豫谨的缘=黯然的离开

  顾曼璐是个令人痛恨却又让人同情的人物。从一个单纯少女到妖媚舞女,最后沦落为无耻毒妇。悲剧的开始源于为了家庭的生计开始的舞女生涯。然而她最爱的还是那个与她从小结亲的张豫谨,最不能辜负的最后还是辜负的张豫谨,她选择了离开,默然地离开,钻进了灯红酒绿。一个舞女被后辈抢饭碗的哀怨,一个年华渐逝的女人拼命想抓住一点东西的急切,让她抓住了祝鸿才——这根救命的稻草,原以为会就此平静可不曾想一段畸形的孽缘开始了,面对情变,她变得愈加的泼辣,甚至残忍,面对未能添丁而失宠的境地她顿生毒计,不惜将自己的亲生妹妹葬送给祝鸿才这头“禽兽”,而张豫谨在此时选择了死心,明智地找了个女人过上平静的生活。

  曼璐走了,张豫谨的女人也在六安沦陷时丧生。当初的有情人,一个堕落、离世,一个则选择离开故土……

  是解脱?是逃避?

  张爱玲用她那细腻的笔法,冷淡的字句,将骨子里的苍凉贯穿整部小说,以一贯的悲剧结束了这一切的爱恨情愁。

  有缘相见,无缘结果,有情人在时间的海洋内未曾冲淡彼此的爱,而是选择了尘封这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

  生命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变得更坏,更坏,比当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还要不堪。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28

  前几天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直打算写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的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

  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这些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孤独,逐渐的,有人在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梅梅;有人在对抗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雷贝卡;有人清醒的知道自己的孤独,可却无能为力,比如阿兰玛塔;有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苏拉,比如俏姑娘雷梅苔丝;还有人在生命的最后幡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比如我的上将奥雷良诺。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29

  她的皮鞋高底尖触着砖路,发出清响,于是他骤然生动起来。她会带来半枯的槐树的新叶,她会带来紫白的藤花……这一切浓密的爱意都是要慢慢溢出来的羞涩呀!

  “莫非她翻车了么?莫非她被电车撞伤了么?……”涓生的思念被子君牵扯着,是极度的害怕失去让这年轻的脑袋装满了恐惧。只有子君安然无恙出现在他面前,他的心才得以恢复平静。

  那比涓生更透彻,更坚强的冲破封建旧枷锁的思想——“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一遍又一遍回响在他的耳边。这是他们长期沉默对视,对视之后的欢声交谈所产生的共鸣。纯真的爱恋就以一次纯真的告白开始了……

  子君那时是大胆而不顾一切的,探索,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灼灼注目下,她依旧镇静地缓缓前行,坦然如入无人之境。他们大胆地同居了,为着他们所预见的新时代的曙光。和熟人了断来往,和叔子切断干系,不理会“雪花膏”之类,与油鸡们,阿随在院子里开始崭新的生活。一切似乎趋于稳定。

  然而他们之间突破了隔膜的了解让涓生觉着新生了一层隔膜。

  生活依旧继续,生活却也开始磨灭,一点点磨灭他们铸造的小幸福。导火索便是局里寄来的一封信。雪花膏的添油加醋促成了涓生的失业,失业带来了涓生的害怕和恐慌。“那算什么。哼,我们干新的。我们……”即便过分劳累的子君表现了毫不在乎的语气,可是涓生自己也体会到了,他们俩都受到了打击。“人们真是可笑的动物,一点极微末的小事情,也会受很深的影响。”涓生那时在心底窃窃嘲笑子君,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呢?

  他反复对自己说他这只禽鸟总要脱出牢笼,在新的开阔的天空中翱翔,趁他还未忘却他的翅子的扇动。

  子君劳累,子君也越来越冷寂。可是在那个年代,她抛弃了自己的家庭,跟随涓生,如今又遭受这样的打击,谁能没有情绪上的波动?她也每天只能在油鸡,阿随,饭菜之间来回。涓生选择了逃避,逃避“叭儿狗和油鸡之间”的位置,逃避子君每日催他吃的相对无言的饭菜,逃去图书馆,去感受“没有热气的火炉的温度”,去进行他的翻译工作。阿随也被他丢弃,日子清净了么?不,磨灭刚进入高潮。

  他告诉自己:他快要将人生的意义全盘疏忽了。第一,便是生活。人必活着,爱才有所附丽。

  他们幸福的小家成了他心中冰冷冷的地,子君对他温情的眼神增加了他的苦痛,他觉着是子君槌着他的衣角,成为他前进的累赘。他知道,自己已经不爱子君了。

  在子君勇敢的追问下,他终于说出了!“是的,人是不该虚伪的。我老实说吧:因为,因为我已经不爱你了!但这于你倒好得多,因为你更可以毫无挂念地做事……”于是,他就这么把子君丢弃在黑暗的角落里,决心一个人独自前行了。他认为的子君可以“毫无挂念地做事”真是太荒谬了!子君,只是一个弱女子,除了在家里和官太太为油鸡的事暗斗,除了在家料理家务,她还能去哪,找到自己谋生的出路?

  然而子君还是默然离去,只言片语都未留下,只是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放在了茶桌上,用手绢稳妥包好的仅有的财富,全数交付涓生。

  子君死了,不知何时死的,不知怎么死的,不知死在哪里……

  涓生连忏悔都是让人憎恨不已,他决意如果重来,他将选择永远欺骗子君,让遗忘和谎言做他的前导。他将骗子君,自己还爱她。可是,这样的谎言,实在更是残忍不已。

  我无法理解涓生这样的人。既是最初有带领子君逃出封建枷锁的勇气,却让这勇气被生活所泯灭。他们曾经的纯真的爱被生活物质的缺乏烙上不干净的印子,真是可笑。

  半枯的老槐树还在,紫藤花也还在,可是生机不在,爱情不在,昔人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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